耐克广告事件提醒企业加强广告危机预警意识
广电总局12月3日正式下令禁播美国耐克公司的最新篮球鞋广告片“恐惧斗室”,至此一场在国内乃至亚洲广为关注的广告争议似乎划上了句号。
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播放恐惧斗室广告片的通知》,指出:经审看,该广告违反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尊重祖国传统文化”和第七条“不得含有……亵渎民族风俗习惯的内容”的规定。耐克公司公关部有关人士随后表示,耐克将尊重和接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这一决定,并委托了一家公关公司向公众进行了道歉。
耐克广告的毛病在哪?
在名为恐惧斗室广告中,篮球明星詹姆斯需在5层楼中与5个对手进行篮球大战。其中三个场景的对手是中国形象。
第一个画面:詹姆斯走到一楼大厅内,这里有一个擂台,台阶旁还立着两个石狮子。突然从空中落下一位中国人模样的老者,身穿长袍,施展中国功夫,两个人 争斗。突然,詹姆斯做出一个高难动作,从背后将篮球扔出,经柱子反弹将老者击倒,后跃上篮得分。
第二个画面:詹姆斯来到二层。这里到处飘着美钞和身穿中国服饰的妇女。漂浮的女子与敦煌壁画中的飞天造型极其相似。这些女子地向主人公展开双臂暧昧的诱惑着,试图挡住他的去路,詹姆斯扣碎了篮板,“飞天形象”随之粉碎。
在名为“自鸣得意”的第四单元,篮板旁出现了两条中国龙的形象,二龙吐出烟雾成为阻碍詹姆斯的妖怪。詹姆斯几个动作晃过所有障碍,投篮得分。
单纯从广告创作角度看,该广告表现了一定的水平,尤其是画面很有冲击力,并富于动感。但是在进行创作时为了达到贴近受众而不恰当地采用中国元素作为反面形象而成为被突破和超越的对象,无形中伤害了具有较强民族文化意识的中国公众。
无独有偶,在此之前,立邦漆滑落中国龙的广告已经引起全国舆论轩然大波,人们对于该广告为了突出产品的光滑而让中国龙滑落的的画面十分愤慨。所不同的是,立邦漆的广告只是在专业广告媒体上作为作品发表,没有在大众媒体上传播,影响没有不是很大。余波未平之际,耐克广告又杀了出来。
首先,耐克广告丑化了中国人的形象。广告中的类似“敦煌飞天”的美女和飞舞的钞票与珠宝一起,成为诱惑的内容,这里的美女形象被描绘成了女妖,而被国人尊为图腾的龙也演变成了兴风作浪的妖怪。其次贬低了中国人能力。第一个回合中,身穿传统武士服装的中国老者,尽管施展了全身功力,仍然不敌詹姆斯的球技并被弹球击倒,让人感觉到中国人和中国功夫不堪一击,另外两个场景中的飞天美女和中国龙,在詹姆斯的无敌球技下也无一例外的被轻松征服。作为一个中国人,看到这个广告自然产生反感。本来耐克想通过这个广告来传播自己的品牌,但是却弄巧成拙,激怒了消费者,整个广告策略遭遇了惨重的失败,并面对着严峻的公关危机。
该广告不仅在中国招致非议,在亚洲其他国家也引起了轩然大波。新加坡当地的华裔联名向政府请愿,要求对耐克的这则广告进行“严打”。 耐克公司最初的态度却颇为自负,发表声明称:耐克希望借助“恐惧斗室”这一广告鼓励年轻人直面恐惧,勇往直前。
按理说,耐克公司通过这个广告事件一下出名了,中国人没有不知道它的了,如果是美名远扬当然值得庆贺,如果是臭名昭彰那可是事与愿违了。作为一个世界品牌尽管耐克在中国的推广一直不是十分成功,但是也达不到需要借助这种危险系数极高的反炒做的程度。也许耐克公司的员工会抱怨中国公众神经过敏上纲上线,但是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把广告中的敦煌飞天美女改换成美国的自由女神,拿到美国去播放,你想象一下美国人会放过你吗?
东西广告心理差别巨大
作为一种时尚运动产品,耐克显然希望通过品牌形象传播来提高自己的品牌影响力。奥美创始人奥格威提出的品牌形象理论和USP、定位理论是西方广告的三大理论基石。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营销环境的变化,经典的广告理论遭遇了越来越多的困难,广告创造品牌神话的时代似乎已经一去不返了。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在这些方面包受挫折,历经磨难。尽管中国开放20多年,很多跨国公司都进驻,但是大多数公司在中国推广其全球化品牌时,成功的并不是很多。在西方成功的营销模式和经典广告拿到中国往往不灵。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公众和西方人的民族文化心态不同,对西方的广告模式不欣赏不适应。
所谓民族文化心态是指,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历史传统、伦理道德、文化教育、人生观、价值观等与现代观念融合而成的整体心理趋势。由于广告的作用在于让促使消费者购买一些产品,因此它必然以能够引发受众的认同感来作为有效与否的标志。但是不同民族文化背景下的广告受众,对广告的接受程度呈现巨大的差异性。
中华民族的文明孕育在古老的黄河流域,它造就了中国人内向的集体性格,中国人崇尚温柔敦厚含蓄的品性,并且宣扬仁义慈善、济弱扶贫等道德观念。而西方文明孕育在面向大海的希腊,特殊的地理位置迫使人们为了生存而去冒险探索,并因此培养了西方人探索自然规律发展自然科学的心理趋向,并且信奉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竞争哲学。不同的心理趋向导致了不同的广告审美观,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广告环境,如果广告主对这一点没有清醒认识,而是生搬硬套国外的营销模式和广告表现手法,必然会大败亏输。
西方广告喜欢采用强烈的对比和夸张等形式,来突出自己产品的形象,这会让中国受众感觉到广告在哗众取宠;西方广告习惯于黑色幽默,这会让东方受众感觉广告在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因而反感;西方广告习惯采用激烈的动作场面甚至有很强的暴力和攻击倾向,这让受众感觉不道德,认为广告在渲染弱肉强食。在西方如果一个广告能够让消费者震撼关注,往往会引起消费热潮,而在中国,受众震撼过后,很快就忘记了。难怪一些跨国广告公司来到中国后,创造了很多获奖的广告作品,却鲜有成功的案例。而在中国真正成功的品牌,他们的广告往往看起来并不经典,更不会在以西方广告为衡量标准的专业活动中获奖。
此外,东西方的文化禁忌不同,西方国家对政治和文化的一些标志性符号可以用来做广告,而在东方则更为敏感。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社会风波。中华民族是有强烈民族意识的,但是同时也具有宽容的胸怀,如果类似情况发生在一些宗教意识强烈的国度,后果不堪设想。
还有一些习俗不同也应该引起重视。如 熊猫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受欢迎,但是在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度却是忌物;中国和日本都把仙鹤作为长寿的象征,但是法国人却把它看成是蠢汉或者淫妇的象征;很多国家认为乌龟当成丑陋无比,而日本人却把它看作代表长寿和吉祥。
企业应加强危机预警机制
发布广告是企业一段时期内的投资行为,目的在于提升品牌推介产品。但是如果操作不当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反而招致负面的影响。比如当年盖中盖的电视广告因为涉嫌冒用希望工程名称,闹出了“巩俐阿姨”事件,哈药六厂尽管很快化解了危机,但是事件的余波仍然使哈药六蒙受了巨大损失。又比如几年前中国移动公司未经容许,在广告中使用了某艺人的肖像,结果导致索赔,移动公司因此名声受损。
常在河边走,难免不湿鞋 。在广告创作中一不小心就会触线犯规,笔者也曾经遭遇过类似的“滑铁卢”:两年前本人操盘一个保健药品,为了使广告能够引起读者关注,我为一篇平面广告拟订了“数数你有多少革命本钱”的标题,为了突出冲击力,下面配了一张数钱的图片。广告刊登后消费者开始反应热烈,咨询电话此起彼伏,可后来风雨突变,几名读者通过电话进行抗议,原来广告中数钱的图片里出现的货币是日圆。由于图片是广告公司在图库中选择提供的,我没有仔细看所以酿成大错。当时正值赵薇军旗事件发生不久,这种事情处理不好足以毁灭一个产品的前途。于是我积极出击,亲自接听络绎不绝的抗议,并表达了深刻的歉意,及时更改了广告,登记下来电者的姓名,并进行了及时的事后回复。经过一番努力,终于化解了一场夺命危机。
广告运做的流程一般是广告公司或者企业市场部创意制作,由企业内部营销总监或者副总审批执行。由于企业营销负责人平时的工作比较烦琐,因此他们没有充分的时间和耐心来推敲广告的细节,更何况这些人中真正懂广告的并不多。而广告创作者往往是一些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他们有着一鸣惊人出人头地的潜在意识,因此在创意过程中喜欢采用一些惊世骇俗的表现手法,这两点决定了广告创作可能隐伏着一些危机因素。
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企业应该建立专门的品牌管理机构,对企业宣传包括广告在内的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定期会诊。如果企业规模不是很大,可以考虑借助一些外脑,聘请一些咨询顾问,对企业的一些重大宣传策略和手段进行把关,这样不仅保证了避免出现低级错误,而且还可以提高宣传的效果。
作者具有多年市场营销、策划和咨询工作实践,在众多知名企业中历任大区经理、市场总监、营销总监等职,长期关注医药保健品和IT业的发展,以及开展一般性的战略研究。个人擅长:营销策划,新品推广,品牌管理、战略规划。感谢阅读本人拙作,欢迎发表意见。联系电话: 13928871496,13825067850,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