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文具业与美国“337”调查的首次过招中,贝发集团(中国最大的制笔企业)作为中方唯一的应诉企业,成功突破了美国制笔业最后一道贸易壁垒。最终美国Sanford公司(美国最大的制笔企业)与贝发集团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向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撤回对贝发的“商业外观权”侵权指控。虽然此案最终以两国“笔王”法庭外和解的形式结束,但留给我们的思索和启示都将是深刻的,是值得其它行业的企业借鉴和学习的。
近几年,中国不断面临国外的反倾销,从纺织、家电等领域逐渐扩大到小商品如玻璃、打火机、笔、电池等。特别是随着新世纪中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制造”已成为全球的流行词。当“中国制造”昂首走向世界的同时,也遭遇了严重的反倾销障碍。目前全球反倾销立案总体呈波浪上升趋势,中国“受灾”最重。据统计,2002年,在全球发起的276起反倾销立案中,有47起是针对中国的,中国遭国外反倾销立案调查的数量占当年全部案件的比例由2001年的15%上升到2002年的17%,国外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最终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为36起,也列全球之首。除了反倾销外,“中国制造”还面临着更为危险的隐患,比如“337条款”和“特保调查”。一些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合围”是出于各自的利益,已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发展主要障碍之一。面对完全有可能继续增加的反倾销,尤其是企业应该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措施,拿起法律武器积极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等援助措施。 据有关统计显示,近三年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共启动“337调查”61起,直接涉及中国内地企业的诉讼就有17起,先后有47家中国内地企业被起诉。涉案产品包括农用拖拉机及割草机、农用车、伟哥成分、无汞碱性电池、半导体、纺织品等。这其中成功的案例有中美无汞碱性电池一案,由于中国内地18家电池企业,包括南孚、双鹿和豹王等电池厂商共同努力积极应诉,最终美国ITC作出决定撤销美方公司提出的中国企业侵权指控。 由于“商业外观权”是美国“337条款”包含的一项内容,仅应诉的律师费用估计最少得120万美元左右,而贝发涉案的产品出口额还不到贝发公司总出口额的1%,却花150万美元聘请美国律师,其因何在?就是因为美国市场现在已经成为“贝发”主要出口目的地,“贝发”出口到美国的笔类也绝不光是这一款的标记笔。作为在美国的最大竞争对手,美方提出的起诉,如果贝发集团不做出积极回应的话,将来在美国市场上就会更加被动,而且会影响到集团其他出口。另外,如果不应诉的话,美国方面听了“世孚”的一面之辞,做出禁止出口的判决,那么不光是“贝发”,中国所有的同类企业都将在禁止出口之列。 在全球经济和贸易联系日益紧密的情况下,企业之间的市场争夺已经超出了市场竞争的范畴,企业应利用国际惯例和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作为企业也应该重视对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品牌。 相关链接:“337”调查来源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如果任何进口行为存在不公平行为(主要针对侵犯专利权或者商标权行为),并对美国产业可能造成抑制和垄断,美国ITC可以应国内企业的申请进行调查。若违反337条款,美国ITC将随即签发排除令,指示美国海关禁止进口该产品,这将直接导致涉案企业,甚至国家或地区的相关产品无法进入美国市场。欢迎与作者交流你的看法,作者曹治,宁波贝发集团品牌管理 ,联系邮件:[email protected] 联系手机:1377709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