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上海紫江公司以长期拖欠货款为由,请求苏州中院将旭日集团所有的“旭日升”商标查封,并申请该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旭日升”商标所有权以清偿债务。国家驰名商标被强制拍卖,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就在拍卖槌即将落下的瞬间,有关方面伸出援手,“旭日升”戏剧性地逃过一劫,上海紫江集团也如愿以偿地拿回了长期拖欠的600万元货款。双方达成协议———“旭日升”商标延期拍卖。
然而,故事还远没有结束。鸡年春节刚过,上海紫江公司通知旭日集团下属的旭日保健制品公司尽快偿还另一笔800万元的欠款,否则将在近期内委托苏州中院第二次拍卖“旭日升”商标。农历正月初八,春节长假后上班的第一天,旭日集团员工代表高春晖一行就匆匆赶到石家庄,为阻止旭日升商标被再次拍卖而四处周旋。 旭日员工:用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听到上海紫江公司又要拍卖旭日升商标的消息,员工们都非常激动。”高春晖说着拿出一份文件,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人名,“这是我们员工的集体签名,抗议上海紫江公司侵犯旭日升商标的所有权,严重损害了旭日集团的名誉权,他们应该立即停止这种行为。” 去年,“旭日升”商标拍卖消息传出后,旭日集团所在地冀州市的有关部门指示旭日集团高层,想办法留住这个驰名商标。旭日集团紧急动员,旭日保健制品公司几百名员工短期内凑足了600万元,在拍卖的最后一刻与上海紫江达成了偿还部分欠款,延期拍卖的协议。 “企业不是不还钱,只是现在流动资金短缺,许多员工四处借债,已经家徒四壁,目的就是为旭日升重现生机赢得时间。但上海紫江公司丝毫不给我们喘息的机会,咄咄逼人。前几年上海紫江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与旭日集团的合作,在旭日集团遇到暂时困难时,完全应该坐下来,本着长远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任何问题。而作为一家有影响的上市公司居然仅仅因为几百万元的经济纠纷,就将价值90亿元的旭日升品牌,评估成1000万元的标的拍卖,给企业以毁灭性打击,这从道义上也说不过去!”高春晖气愤地说。 “最重要的一点是上海紫江公司拍卖旭日升商标,严重侵犯了旭日集团的名誉权。尽管拖欠款项的旭日保健制品公司是独立法人,紫江集团却以‘注资不到位’为由将股东旭日集团追加为共同被告,并查封了旭日集团所有的旭日升商标,这在法律上存在着较大的争议。何况此前,河北省高院早已判决‘旭日集团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媒体轮番炒作旭日升商标拍卖事件,这对正在积蓄力量准备崛起的旭日集团来说,无异于致命一击。” 据了解,旭日集团的几百名员工,已经写信给上海紫江公司,希望能够妥善解决债务纠纷问题,而不要采用拍卖商标的手段,置旭日集团于死地。 上海紫江:用法律手段解决债务纠纷 上海紫江公司给旭日集团送达的催款通知,最后的期限究竟是什么时候?拍卖将在何时何地进行?带着疑问,记者拨通了上海紫江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孙宜周的电话。 “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通过法律程序要回属于自己的欠款没有什么不对!”电话的另一端,孙宜周斩钉截铁地说。据他介绍,上海紫江公司日前已经收到了旭日集团员工写来的信函,信中不乏一些激烈的言辞。 “我希望旭日集团的员工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债务纠纷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我们也不惧怕任何威胁和恐吓。如果旭日集团还是迟迟不还欠款,我们将在近期内委托法院继续拍卖,至于时间地点还没有最终确定。” 据孙宜周介绍,在今年的春节前夕,苏州中院曾经两次组织旭日集团与上海紫江公司召开法律调解会,旭日集团副总经理王东杰应邀参加。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仍是,旭日集团应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旭日集团认为:河北省高院曾经判决,旭日集团不对旭日保健制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江苏省高院以“出资不实”为由,把旭日集团追加成第二被告也没有任何真凭实据。因此,上海紫江强制拍卖“旭日升”商标,侵犯了旭日集团对该商标的所有权。 然而,紫江公司认为:旭日保健制品公司是旭日集团的子公司,二者有着紧密的资产关系。旭日集团作为旭日保健制品公司的最大股东,对债务理应承担连带责任。江苏省高院在下达的终审判决书中,以旭日集团出资不实,把旭日集团追加为第二被告。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上海紫江要求旭日集团偿还另一笔800万元的欠款,遭到拒绝。无奈之下,紫江向旭日集团发出了最后通牒。 “旭日集团总共拖欠我们企业2000多万元的货款,第一笔600多万元去年已经还完,另一笔800多万元,今年必须还,至于余下的欠款,何时索要,看情况再说。”孙宜周说,“既然协商不能解决纠纷,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旭日高层:留住商标以求东山再起 许多人担心,如果“旭日升”商标真的被拍卖成功,会对旭日集团产生怎样的影响?旭日集团董事长段恒中透露:集团不仅将“旭日升”商标授权给包括旭日保健制品公司在内的各饮料生产企业使用,而且将“旭日升”所注册的各类商品使用权,全部授予所属各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在原冰茶、暖茶等旭日升饮料系列基础上,新增加了“旭日升”原棉棉纱、匹布、针织服装、输送带、红酒、小食品、包装茶、色拉油等新的“旭日升”系列产品,授权使用期限最少10年。 按以上规定,即使“旭日升”商标真的被拍卖,旭日集团各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旭日升”商标,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因为根据《商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商标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均不影响商标使用权。由于商标许可使用是双方当事人在公平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发生的民事行为,其行为一经发生就要受到保护,即使其中一方当事人发生变化,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成立和行为的延续。换句话说,即使企业通过竞拍获得了“旭日升”商标的所有权,而要想使用这个商标,还要等到10年的授权使用期满之后才行。如此一来,还有哪家企业愿意花钱竞买这个“只能看,不能用”的驰名商标呢?如果没有企业前来竞买,自然商标拍卖就会流产。为了广而告知,旭日集团已经将这一情况,在南方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了公告。 “我们的最终目的就是把旭日升品牌留住,寻找机会以求东山再起。”段恒中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们的目标不是吵架,而是干好自己的事情,谋求企业的发展。” 段恒中乐观地分析,旭日集团是从供销社发展起来的,包括化工、纺织等事业群,饮料只是集团致力发展的产业之一。正是这种多元化的发展格局,使得旭日集团更能经受市场风浪。整个集团的15亿元总资产中,自有资产达到9亿多元。 “我相信,旭日集团一定会重新站起来。”段恒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