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火腿”、“金华特产”、“金华”等7只商标,已被浙江省食品公司在香港抢注!8月27日,金华广宇商标事务所向记者透露了该所在网上发现的这一令人吃惊的消息。
据金华广宇商标事务所副所长周国荣介绍,他们一直在关注金华火腿商标纷争。几天前,他们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网上检索系统,检索“金华”两字,不料竟“蹦”出了7只与金华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人都是浙江省食品公司。
记者在网上看到,这7只被抢注的商标分别是“金华火腿”(大四方体)、“金华特产”(横排体)、“金华”(大写拼音)”、“金华火腿”(繁体)、“金华火腿”(竖排体)、“金华”(小写拼音)、“金华火腿”(小四方体)。进一步查询得知,前5只商标是去年6月26日申请注册的,目前已通过审查;后2只商标是今年5月18日申请注册的,现正待决。
据业内人士分析,近几年省食品公司以金华市部分火腿生产企业使用“金华火腿”字样侵权为由,在省内外各地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查封,使该市火腿行业蒙受了巨大损失。经过金华市工商部门争取,今年3月国家商标局下达批复,批准该市正当使用“金华火腿”字样。香港是金华火腿的主要销售地区。浙江省食品公司持有的火腿商标是“金华”牌,该公司在香港不仅把“金华”、“金华火腿”注册,甚至连“金华特产”4个字也一并抢注,而且包括多种字体,可谓处心积虑。
金华市知识产权界人士认为,对于浙江省食品公司在香港抢注金华火腿系列商标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一时还难以评估。内地销售到香港的火腿,如果商标未在香港注册,原则上将被视为未注册商标而不受香港法律保护。金华火腿虽是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但在香港是否被认可而加以保护,这要根据香港的法律来认定,现在还是未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