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北京各大小商品市场发现,大量印有各种汽车商标的钥匙链、烟灰缸等小型装饰品销售火爆。虽然满足了不少爱车族的需求,但律师却告诉记者,未经允许,以商业为目的使用汽车公司名称与标志属于侵权行为。
记者在位于首体的天成批发市场看到,大量商铺门前都悬挂着奥迪、宝马、本田、大众、雪铁龙、法拉利等几乎涉及到目前市场上所有汽车品牌的钥匙链等商品。记者以批发至少200个为由询访了几个摊位,摊主谢某告诉记者,普通金属面的钥匙链单买10块钱一个,批发价100个以上每个4.5元。谢某表示,这些钥匙链是直接从汽车公司低价购进,没有生产厂家,价钱绝对合理,比直接去公司购买要便宜得多。
随后,其“谎言”便被另一家摊主揭穿了。一位徐姓摊主告诉记者,关于汽车标志的小商品大都从广州厂家进货,而且各种标志均可代售。当记者要求订做一些少见的汽车标志时,摊主十分爽快地答应,并坚决否定从汽车公司直接进货的说法。“不可能,骗人谁不会啊!他家的东西全从广州进货!”但是就有关侵权问题徐某却闭口不答。
随后记者在天意和万通市场也见到了大量的相关商品。据悉,目前还有许多销售网站和论坛都在开发有关汽车标志饰品,打着“批发价让您意想不到”的标语公开销售,许多车友参与其中。
北京市天如律师事务所杨文战律师告诉记者,未经商标权利人的授权或同意而擅自使用其商标的是侵权行为,消费者和汽车公司(商标所有者)均有权举报,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