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经理”制度的建立,为市场营销吹来了一股清新的风。但敢于和“两乐”较劲的娃哈哈总裁宗庆后曾经对媒体公开宣称,十多年来随着环境的变化,娃哈哈不断合理学习跨国公司管理模式、营销手法,少有“海龟”空降或猛然改革机构,也没有实行被不少中国企业奉为经典的时髦的品牌经理制度。更有业内人士认为,品牌经理制度也会造成腐败。由此可见,这一制度也并非完美无缺,它的若干缺陷应引起我们的注意。
优势 集中拓展市场空间
某市场研究顾问公司总经理王先生说,品牌经理通过对产品销售全方位的计划、控制与管理,灵敏高效地适应市场变化,改善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机制,减少了人力重叠、广告费用和顾客遗漏,拉长了产品的生命周期。他指出,该制度目前得到肯定的主要有四个优势:
以制度的力量协调运作的合力。品牌经理能够从整体上来考虑品牌的利益,并运用制度的力量去协调各部门围绕其品牌做出种种努力,明确每个部门对每个品牌在每个时点上所承担的责任,消除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从而实现企业的整体优化。
顺应顾客需求改进产品的市场定位。在品牌经理制下,会极大地关注竞争的差别性优势,包括价格成本差别性、产品特点差别性、品牌风格差别性、促销手段的差别性,有效克服产品、品牌的趋同现象。以差别化战略参与竞争并最终赢得竞争。
以个性化拉长产品的生命周期。品牌经理在销售工作中,能有效地消除所谓的短期行为。
以目标管理丰富顾客价值。品牌经理需要对产品的销售额和毛利率指标负责,就必须从一开始就注意控制各个环节的成本支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便迅速作出反应。
劣势 内部开战自相残杀
“品牌经理制”的劣势也是显而易见的。颇了解此内情的王先生说,品牌经理职权过大导致腐败产生是该制度的弊病之一,但并不是致命的。
他认为实行品牌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如果实力不济,反而会出现内部自相残杀的情况。他分析说,企业为每个品牌分别做广告宣传,会造成费用开支较大。品牌众多,往往得不到消费者足够的注意力,形成不了强势品牌。多个品牌不同风格的出现,往往难以形成完整、统一、鲜明的企业形象。
有专家提醒中小企业不应盲目套用某些公司的这种品牌管理方法,认为这种方法需要较大资金支持,对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而言,还是下决心做好一个品牌为宜,多元品牌经营将难以形成品牌强势。
目前,随着国际市场的变化,国外一些大企业已开始在更多层次上设计创新品牌经理制度。我们在采纳品牌经理制度这种管理模式时,不可胶柱鼓瑟,而应以市场状况及本企业的经营规模、产品特点、文化背景为依据,求得变通,在掌握先进的而且适合自己的管理体系的同时,创造性地提高品牌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