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鸣 战春辉 / 文
我国正式入世已经快3年了,中国推进市场化改革取得的成果有目共睹,国际上也是颇为认可的。可突然之间,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却成了焦点问题,国家领导人出访要谈,贸易官员谈判要谈,企业反倾销要谈,专家学者媒体更要谈。一时之间,“市场经济地位”成了我国经济外交的头等大事。
据英国《金融时报》6月28日报道,欧盟拒绝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化地位。
这实际上是一个没有结论的报告。该报告承认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又指出中国经济市场化中存在问题。此消息一经披露,“一石激起千层浪”。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希望欧盟充分考虑到中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事实,尽早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也有利于中国与欧盟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商务部官方对此问题表态:“这个结果不公平,但我们将继续解决这个问题。”
商务部欧洲司一位官员也表示,这份报告只是初评而并非最终结果,目前商务部正召集专家就欧盟意见进行研究。
6月2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曹玉书表示,中国96%以上的商品都由市场来决定价格,在全世界,像这样的国家还说它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实在是于理不通。
世界第一加工厂让有些国家感到害怕
中国进出口贸易发展迅速。逐年扩大的产能,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世界工厂地位的形成,都促使中国产品进入世界市场。国际上经常用外贸依存度,即一国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2002年中国外贸依存度为51%,2003年提高为为60%,高于美国的18.2%、日本的18.8%、英国的39.5%等发达国家,更高于印度(约20%)和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
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一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对外贸易发展更为迅猛,现已成为全球第四大贸易国、第三大出口国。近年来,在世界经济普遍不景气、国际贸易增长缓慢的情况下,我国的对外贸易却逆势而上,2002年出口增长22.4%,2003年出口增长34.6%,达到4383.7亿美元,比上年度净增1127.8亿美元。
以中国彩电行业为例,从2000年开始,21寸彩电出口到美国的数字是7200台左右,到了2001年,也就是一年以后,增长到了26万台;2002年达到342万台。
美国纺织业团体声称,2003年来自中国的袜子进口,从2001年的不足100万打增至2200万打。由于来自中国的激烈竞争,美国袜子制造从2001年的2.07亿打降至2003年的1.66亿打。美国国内袜子生产商目前在美国市场的占有率已从1999年的76%降至40%。因此,美国袜业要求对中国袜子进口实施配额限制,以便将中国2005年的袜子进口增长限制在7.5%的水平,而目前中国袜子对美出口的增长率远远高于这一水平。
法国《快报》周刊3月28日刊登一篇题为《是否应该害怕中国?》的文章。文中称整个90年代,中国吸纳了全世界外国直接投资总额的23%,几乎相当于另外176个发展中国家所吸纳的总和(25.3%)。之所以出现这种特殊的情况,是因为中国拥有十分廉价的劳动力,中国仅在20年的时间里就跻身世界经济大国行列,让西方人感到不知所措。
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在迅速增加,相应地,必然有部分其他国家企业的份额在减少。所以,中国成为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一点也不奇怪。
反倾销案件比例只占总出口额的0.5%
截至2004年2月,中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已经超过600起。据商务部报告,2003年国际上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立案59起,涉案金额约22亿美元,而中国2003年外贸出口额高达4383.7亿美元。在庞大的出口额中22亿美元仅占0.5%。
反倾销是发达国家“专利”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印度、巴西、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在屡吃苦头之后,潜心钻研,掌握了其中奥妙,也开始频频运用这一武器。中国依然是它们的“靶心”。
近年来,发展中国家对华进行反倾销有蔓延之势。1995-2001年,发展中国家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已占到同期全部对华反倾销案的62.5%。2003年,在针对中国产品采取的反倾销调查案件中,美国有9起;印度、土耳其各有7起;秘鲁有4起;欧盟、南非、墨西哥各有3起。数据表明,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对华反倾销的主力。
其中,印度的表现最令人吃惊。有关资料显示,1992年到2003年3月末,印度针对47个国家和地区共展开了153件反倾销调查案,其中针对中国的高达66件,占总数的43%。
反倾销依据的法律条款是我国签署的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其中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规定:“如接受调查的生产者不能明确证明生产该同类产品的产业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则该WTO进口成员可使用不依据与中国国内价格或成本进行严格比较的方法”,此项规定“应在加入之日后15年内终止”。
换句话说,在我国应对国外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时,15年内不自动具有市场经济地位,若要取得市场经济地位,需重新得到进口国的承认。所以,所谓的“市场经济地位”,本来只是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和反补贴时的一个专业问题,现在却似乎演变成了是否承认中国改革开放成果的问题,是否承认中国已经建立了市场经济的问题,其中的政治、外交因素明显上升。
非市场经济地位已成为中国在应诉反倾销案件中的一块“绊脚石”。根本原因在于,反倾销案件处理中的成本价值“替代国”问题。反倾销案发起国如果认定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作为替代国来确定倾销幅度。在对华反倾销中,西方国家通常选择新加坡、印度、墨西哥等国为替代国来计算成本,而这些国家在许多方面成本远高于我国,对我反倾销诉讼极为不利。
截至2004年2月,中国在遭受外国反倾销调查的600起案例中,我国参与积极应诉的胜诉率只有35.5%,低胜诉率在客观上又会鼓励别国以反倾销手段对付中国产品的进口。
如果争取到“市场经济地位”对于提高胜诉率是大有益处的,从这一角度讲我们还是要大力争取的。
反倾销与反补贴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中国马上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显然是弊大于利。”美国前贸易代表巴尔舍夫斯基是在出席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37届国际大会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在你们想得到某种东西之前,千万得小心。”她说。她这句话的意思是,建议中国在希望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之前,好好考虑一下,获得这个地位到底是利大,还是弊大。
“如果马上就获得这一地位,将使中国同时陷入欧美的反倾销控诉和反补贴控诉的双重威胁中。本来你们只需要面对其中的一个。”巴尔舍夫斯基说。
巴尔舍夫斯基以美国的“反补贴法案”为例解释说,根据有关法案,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但可以适用于市场经济导向的行业。也就是说,作为贸易救济手段之一的反补贴调查,对目前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中国并不适用。这对美国来说就意味着,针对中国可以合理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就只剩下了反倾销调查一种。
一旦中国被认可为“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就不仅要面对欧美的反倾销法案,同时还要应对反补贴法案。
“中国被认为是非市场经济国家,它的行业可能会在反倾销应诉时受到更为苛刻的待遇,是不利的一面。但较之被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后在反补贴上遭到的损失,仍然是后者为大。”
巴尔舍夫斯基认为,这种法律后果(反倾销与反补贴相互累加)对中国的影响将非常大,而且影响范围广泛。这实际意味着,中国任何享受了政府补贴的行业和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出口时将首先面对这个问题。
在对反补贴调查进行应诉时,必须把那些补贴的价值算出来。“但由于中国现在很多领域尚有行政控制因素,所以,无法确切地算出来这个补贴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巴尔舍夫斯基进一步指出,在中国,很多国有企业都享受到政府给予的特别待遇,比如用水、用电、土地租金、税收等。“中国非常希望自己的发展和市场能被国际社会认可,可以理解。但具体到‘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这个问题时,我仍然认为,中国应该从务实的角度仔细考虑一下其中的利弊关系。”
目前,我国在纺织、彩电、服装、家具行业遭受的反倾销诉讼最多。可以预计,如果实施反补贴,将会扩大到更多的行业。
据有关人士测算,诉讼案将会增加30—60%,金额为7—13亿美元左右。因涉案金额比例每提高0.1%,以2003年的出口额计算,将损失4.83亿美元。这将是我们难以承受的痛。
我们目前不应把注意力完全放在“市场经济地位”上,而应更多地注意完善我们的出口贸易秩序,协调好国内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和价格,提高产品档次,增强品牌营销与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和意识上。
一旦欧盟和美国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国家地位,既可以对中国提起反倾销控诉,也可以提起反补贴控诉,中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对于这些,我们现在就要开始认真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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