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崔鹏/文
零售困境
不管是不是“温氏效应”,从数字上看2004年中国零售业应该不错。
今年1-2月,全国零售业市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8780.8亿元,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0.5%。但这则消息除了说明各个大商场里又多了不少乐此不疲的女士和痛苦等待的丈夫以外,并不代表百货商场和超市老总脸上的笑容。
最近的一次银企争端充分的说明了这一点。2004年5月,深圳50家商户向深圳银联和深圳银行同业公会发出警告,如果不降低刷卡手续费标准,他们将联合起来共同拒绝刷卡消费。引起这个争端的重要原因是这些深圳零售企业很难从利润中挤出销售额的1%来支付银行以及银联的手续费用。
“数字归数字,看我们的零售企业利润是多么低。”相关业内人士对《中国财富》记者评价这件事时说。
除了利润低以外,零售企业面临的更大威胁好像应该是来自今年年底的中国WTO承诺。按照这个承诺,2004年12月11日,中国零售业加入WTO过渡期将宣告结束,这就意味着中国零售市场将全面对外资开放。实际上,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以来,中国零售业高呼“狼来了”已有三年。而直到现在,中国零售业仍然面临这样一个手足无措、步履迟缓的尴尬状况。
根据上海商委的规划报告,上海百联于2002年开始提出整合方案时,面对的是这样一种形势:“规模较小,资源分散,经营业态重复,竞争秩序比较混乱。”而且,各个商家内部的种种问题导致“严重影响资产经营效益的提高”。
“这种状态,如何应对外资竞争?”被上海亚商企业咨询公司总裁陈建远称为“当务之急”的资源整合,不惟在上海,对于全国零售业也是迫在眉睫之事。3月16-17日, 商务部组建后召开了首次全国流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与会的国家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再次强调,流通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问题在于流通企业整体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落后、现代化程度不高,对GDP的贡献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而按照加入WTO的承诺,今年12月11日前将取消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地域、股权和数量等方面的限制,这意味着,中国零售业将全面对发达国家的外资开放。
上海仅仅是全国各地面临外资企业压力的一个典型而已。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介绍,早在去年,仅法国零售巨头家乐福一家,在中国的15个城市开店数就达到28家,销售额达到60亿元。但更让人忧虑的是,外资进入中国零售业自1992年开始试点以来,很快就陷入“无序开放”。原国家经贸委2002年曾经透露,到1999年底,正式获得中央批准的外资零售企业只有21家,但到2001年7月,各地擅自批准设立的非试点外资零售企业已经达到316家。以法国企业家乐福为例,这样一种“无序”状态是怎么产生的呢?
政府之手
如果一件事小企业办不好,把企业弄大就可能有希望。这种想法好像是拯救中国很多存在问题的行业比较流行的思路,零售业似乎也不例外。近来此类由地方政府掌控的所谓打造“商业航母”运作日见频繁,通过整合资源扩大零售业的份额,这成了零售业当前一段时间的“黄金之道”。
但很多学界和业界众多人士认为,地方政府为了追求世界500强的光环和以及招商引资的政绩,给予了外资超国民待遇是造成中国零售业危局的主要原因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工商学院教授黄国雄说:“外资零售商开如此多的分店,就是在与地方政府的合谋之下诞生。”
这样的状况中央并非不知。“曾经有一个省的七个部门向同一家外商发出邀请,而且许诺给予城市最好的地块”,在2002年11月召开的第四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上,国家经贸委贸易市场局局长黄海指出。他进一步告诫各地方政府,零售业的许多压力不是外商造成的,而是各级政府为某些利益驱使,迫不及待地引入外资,而不顾及民族商业的未来发展的结果。
为了纠正此前的失误,为了更好地应对外资企业的挑战,并培育民族商业的发展,各地政府采取许多措施,可谓用心良苦。在2002年,国家有关部门勒令家乐福进行全面整改,要求其在华的27家店35%的股权出让给中方企业。
今年两会上,部分民营企业欲借《商业大店法》之道突围,成为会议讨论的一个热点。全国人大代表、湖南步步高商业集团董事长王填在全国人大会议现场向新任商务部长薄熙来当面递交《商业大店法》议案。该议案是借听证制度对外资零售企业作出限制。而与王填一样担心“外资通吃”的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说:“这边,国内企业还没来得及在保护期内享受切实的保护措施;那边,外资企业已马不停蹄地在中国零售市场攻城略地。目前,外资已完成了在中国零售市场的高端步局。中国零售业面临全军覆没的危险”。
此外,北京物美集团董事长张文中和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表示,他们对政策支持的需要非常迫切。他们认为,近年外资零售企业在国内得到的超国民待遇以及针对中国的零售倾销,对本土零售企业是不公平的。
然而,商务部高级研究员马宇对此不以为然,他认为“应该防范的是可能出现垄断影响竞争的事件,而不是单纯限制外资流通业发展的条文。不能指望约束外资的竞争力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他进一步指出,企业的竞争力不能靠政府培育,相反,“政府应定位于市场竞争秩序维护者的角色,而不是判定生与死的救世主。”
对此,黄国雄教授也认为:“要规范自己,而不是制约别人”。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则提醒道:“要查一查,我们在WTO下许诺了什么。”的确,类似于《商业大店法》的法律、政策法规,显得和WTO的原则格格不入。
突围之路
尽管在零售业的困境各方选择不一,但似乎不约而同将目标指向整合。然而,整合并不是万灵药。此前,零售业重组鲜有成功的例子,之所以如此,据黄国雄教授称,是因为零售业重组存在许多重大误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重组是出于行政命令而不是企业行为。或者是为了做大而做大,或者是为了取得垄断地位而合并,或者只是主管地为了实现国有资产增值而简单地把资产拼凑在一起。这样组合起来的资产,很难保证通过市场残酷竞争的检验。
在众多业内识者看来,中国零售业的发展绝非只有华山一条路。这不仅是因为整合本身存在风险,而且其实零售业经营尚有腾挪的空间。
世界营销大师米尔顿·科特勒为中国零售业指出两条路——慢速路和快速路。慢速路是引进新的管理人才,加强对现有管理人员的培训,同时用大胆的领导艺术来争取投资改善局面。快速路则是成为在美国、欧洲、东南亚和拉丁美洲等全球性市场的大型零售商的股东,甚至挑选欧美等地的二流零售商作为伙伴,弥补当地巨头尚未占领的市场空隙,或者同欧洲的巨头合作进入美国市场。“关键是产品”,他说。
其实,至少在慢速路上,中国零售业已经起步。国内零售企业纷纷向沃尔马或者家乐福学习,输入沃尔马的零售经营方法,或者输出管理人员培训、输入店铺陈设,等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商业的特点是善于抓住机会,在诸如选址、选择销售模式乃至营销手法等方面都会对零售企业产生重要影响。企业需要从这些方面来完善自己。
黄国雄则提出,零售业的竞争是同一个业态在同一个地区单体店之间的较量。因此,他的建议是,国内企业应该从一个地区、一个单店做起,树立起一个在当地能够与外来国际巨头对抗的单体店。那么这个地区,就不易被别人占领。他说,从零售行业来讲,企业未必要达到沃尔马、家乐福等国际巨头的规模。一定规模,一定效益;适度规模,适度效益。
在黄国雄教授看来,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是政府的当务之急。他指出,现阶段的重点是完善《全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法》,此举在于规范程序,规范合理布局,控制总体规模,指导引资方向,创造一个真正公平的竞争环境。黄国雄说:“我们制定法律法规,不仅仅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利益。”
信息块:
世界著名营销大师麦卡锡预言:在未来3至5年,中国零售业60%的零售市场将由3至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控制,30%的市场将由国家级零售巨头控制,剩下不到10%的市场零头则掌握在区域性零售巨头手中。
中国商业联合会作的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企业已超过300家,而这其中正式得到国务院批准进入的外资零售商为2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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