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市场上出售的不少日用品、袋装食品的包装上都被生产厂家标上了“建议零售价”,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的价格又往往难与此相吻合。笔者曾对几家规模较大的商场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各商场对有关商品的定价,除少数商品与建议价相符外,绝大部分商品价格高于厂家标出的“建议零售价”。人们不禁要问:商家为何不执行“建议零售价”呢?
某厂家在解释其“建议零售价”时说,他们是根据产品的成本、质量和销量,同时考虑到商家应得的利润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制定的。据称,这样一是可避免商家们擅自抬高价格而损害消费者和厂家的利益;二是可防止某些商家因竞争需要而过分压低价格,损害产品形象和企业信誉;三是可给商家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宽松环境和条件。不难看出,“建议零售价”的本意是想给厂家、商家和消费者三方面的利益都披上一层保护网。
然而,商家对“建议零售价”则有不同的看法。规模较小的店主大多认为厂家这种做法对其经营多少有点干扰。一些大商场则对“建议零售价”持“无所谓的态度”。某大商场一位姓王的业务部主任认为这属于厂家自主行为,也是一种促销行为。而各商场在物价管理方面都各有一套规定。一般不会受厂家左右,如果实际出售价格与厂方建议价有出入,也完全属于正常规象。
一家商场的经理说:“每个商场确定的商品零售价都有自己的考虑。服务硬件和软件的差异,进货渠道和批量的不同,都可能影响同种商品的零售价格。让商家都采用一个零售价是不现实的。”又一家商场的经理认为,厂家的“建议零售价”毕竟是建议,只能供定价时参考,现在是搞市场经济,定价无论多少,商品能卖出去,说明消费者能接受这个价格。他说,不仅小商品如此,就是大件商品如“熊猫”彩电,厂家也曾为商家提出过建议价,但事实上失败了,最终还是只能由商家或者说市场来决定其价格。
那么,作为消费者,又是什么态度呢?
笔者在采访中发现,消费者对厂家的此举反应平平,认为可有可无。在购买某种标有“建议零售价”商品时,有些消费者根本就没有在意商品包装上的标价,选择它只是因为广告引导;有的认为厂家标不标明建议价都没有关系,他会尽可能选择同种商品的最低价。
据了解:在我国已经正式出台过的价格法规中,没有:“建议零售价”的概念。即认为“建议零售价”不规范,定价主体不明确。厂家采用这种价格形式本意无非是想规范产品的市场价格,便于竞争,促进销售。但是,确定商品零售价格的主动权却牢牢把握在商家手里。面对寻找最低价的消费者,厂家的“建议”因商家的冷淡而变得形同虚设。这样一来,反而造成了价格的混乱,不利于工、商各方面的发展,也不便于政府的管理。
营销专家认为:厂家“建议”的本意是好的,但仅有“建议”是不够的。商店是直接与消费者打交道,厂家只有对商家给予支持,尽可能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实现自身利益。这种“缺乏后续的“建议零售价”很可能会既得罪商家,又不能讨好消费者。因此,笔者建议厂家莫搞“建议零售价”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