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CIS是以塑造企业形象为主,彻底运用视觉上设计系统的一种技法,因此在以往所做的调查、企划,最后若不能以视觉开发计划的方式来表现,将会失去意义。
在企业的最高负责人批准CIS企划案后,即可展开CIS的作业。此时公司内部最关心的,当然是导入CIS后,“企业问题”能否解决,以及用什么方法来推行CIS等。因此,企业可能会设置“ 推行委员会”,并派遣专人来负责此事。
进入CIS的设计开发阶段后,前面各项作业所设定的识别概念、经营理念,都将在这个阶段中转换成系统化的视觉传达形式,以具体形式表现企业精神。
基本与应用设计在CIS开发计划上,首先必须从企业的第一识别要素——也就是基本要素——的开发着手。基本要素各自的定义和考虑的重点如下:
(1)企业标志:a、代表企业全体的企业标志。b、对生产、销售商品的企业而言,是指商品上的商标图样。 c、抽象性的企业标志、具体性的标志、字体标志。
(2)企业名称标准字:
a、通常是指公司的正式名称。
b、以全名表示,或是省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情况亦可。
c、依企业的使用场合,来决定略称和通称的命名方式。
(3)品牌标准字:
原则上是以公司所在地的官方语言来设定。
足以代表公司产品的品牌。
(4)企业的标准色:
用来象征公司的指定色彩 (如富士软片的绿色、柯达的黄色等)。
通常采用1到3种色彩为主,也有采用多种颜色的色彩体系。
可以考虑让这种传达公司气氛的色彩常常出现,或利用辅助色彩制造更佳的色彩。
(5)企业标语:
a、对外宣传公司的特长、业务、思想等要点的短句。
b、与公司名称标准字、企业品牌标准字等附带组合活用的情形也很多。
(6)专用字体:
a、包括公司主要使用的文字、数字等专用字体。
b、选择主要广告和促销等对外印刷情报所使用的字体,并规定为宣传用的文体。
c、商品群、品牌、公司名称,对内对外宣传、广告的文字。
至于CIS的应用设计,则包括公司章类 (如名片、旗帜、徽章等)、文具类(如文件、信封、信纸、便条纸等)、车辆运输工具类,服装制服、企业广告、宣传、征才广告等宣传媒体类。
(1) 设计与开发CIS的设计与开发,包括下列三点: (1)设计开发的委托方式:包括总括委托方式、指名委托方式、指名设计竞赛方式、公开设计方式。
(2) 设计开发的作业分配方式:包括基本设计要素及基本设计系统,应用设计要素及应用设计系统。
(3) CIS设计开发的程序:
a、制作设计开发委托书;
b、说明设计开发要领,依调查结果订立新方针;
c、探讨企业标志要素概念与草图;
d、企业标志设计案的展现;
e、选择设计案及测试设计案;
f、企业标志设计要素的精致化;
g、展现基本要素和系统提案;
h、编辑基本设计要素和系统提案手册;
i、企业标准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
j、一般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
k、进行测试与打样;
l、开始新设计的应用;
m、编辑设计应用手册。
问题及注意事项重新塑造理想的企业形象,使公司的内部与外在环境能契合地运作,是CIS的目标。可是,一般对CIS的内涵认识不够的人,根据风格设计公司负责人廖哲夫等专家的观点,往往容易产生以下的误解:
(1)认为CIS只是标志和色彩的设计问题。因此有人说:本公司在十年前早已完成CIS。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说公司的企业标志和标准字已经换新,但并不代表CIS计划已经彻底实施了。
(2)对于CIS赋于过高的期望与意义,超出了CIS本身所能涵盖的理念。因此有人说,本公司所施行的CIS,主要是取其精神理念,与设计完全无关。
(3)仅将CIS视为视觉和活动,甚至将CIS视为万灵丹,反而忽略了企业本身的素质改善与基础的扎根工作。
(4)由于认识不够深入,大部分业者都要求设计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作品,希望达到一蹴可及的效果。
(5)对于“雷同”的认定,并无一定的客观标准,这在CIS开发的过程,容易带来困扰。
(6)可能因为经费的不足或执行的偏差,致使厂商在CIS的导入过程中,往往未能彻底实行,使成果的品质不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7)目前一些失败的个案实例,也使企业界对CIS作业的效果产生怀疑。针对上述的误解或偏见,有心发展CIS的人,专家建议应朝下列几个方向改善:
a、企业界与相关业者,应设法加强CIS教育。由于目前相关书籍和资讯仍不足,对于CIS设计开发流程——如调查、企业诊断、目标制定、方向设定、视觉开发、导入,以及员工共识教育的必要性等,都亟待加强。
b、对于设计单位选择和能力评估,可参考下列方式:
根据过去的实绩来做判断。
从提出的企划案内容与结构来做判断。
从业者背景与口碑来做判断。
从设计单位的组织健全与否来做判断。
c、视觉设计的时间限制,往往是开发者的一大困扰。以企业标志的开发为例,需经由繁复多样的构想与筛选的程序,一旦选定后,还必须有时间加以精致化的作业。也就是说,若没有充分的时间,就不能产生优秀的作品。因此,事前对作业时间的预估绝不能太乐观。
d、成立一个CIS开发设计者组织。成员可包括设计公司、广告商、企管顾问公司、市场调查公司等。这个组织最主要的功能,除了可将CIS正确的观念外,还可以制定一些共同的约定,并举办心得交流活动及讲座,以及运用传播媒体以专栏或个案报导方式来配合宣传引导。
e、CIS开发设计者有义务让厂商了解,CIS的导入与执行若有偏差,将会对实施的成效产生重大的影响。
在未来的开发设计作业,不管是在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方向研拟、视觉开发设计的过程,都应利用电脑辅助设计系统。
其他应改变的观念,如在设计上,应考虑企业经营情况、市场掌握程度以及企业文化、企业理念等种种无形因素,不应只是修饰外表或强调视觉印象的美观与否等有形符号的呈 现。
另外,一般的企业经营者,总认为引进CIS计划的最大障碍是经费问题,其实真正的理由可能在于企业经营者对CIS的成本有不同的看法;这些人将CIS的投资看做是一项费用,而不是把企业形象视为一项无形资产。
有些企业在商标、知名度、企业形象方面的反应不佳,但在企业内部检讨上,却完全不把CIS放在眼里,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主管只注重企业力中的两个要素:商品力与营售力,而忽略了第三要素:形象力。
类似这种情况,CIS的投资已是刻不容缓的课题了。可是,很多问题企业往往对引进任何措施都采取拒绝的态度。于是,在恶性循环下,企业的活动力愈来愈低,经营力下降,亏损情形愈来愈严重。
事实上,这种公司最需要CIS,因为当公司决定推行CIS时,单是从调查或规划这些初期的动作中,就可以发现公司内部的重大缺点,而加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