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赛亚第二章第四节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二章 流动资产核算指引 第四节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存货是小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与原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一)存货相关会计科目设置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新设置了"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目,取消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存货跌价准备"、"委托代销商品"、"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将"材料"科目改为"原材料"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新设置的"原材料"科目未规范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材料"科目核算内容规定:商品流通的小企业购入商品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采购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营业费用。(二)存货跌价准备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不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取消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实际发生存货毁损时,应当按照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并设置了"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三)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它取消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后进先出法。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计算确定。对不同的材料可以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材料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案例2-34】某小企业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算发出原材料的成本。2011年2月1日,甲材料结存2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100元;2月10日购入甲材料3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110元;2月25日发出甲材料400千克。2月末,计算甲材料的库存余额和发出的甲材料成本。【解析】全月一次加权平均单价=(200×100+300×110)÷(200+300)=106(元/千克)计算月末库存材料的数量=200+300-400=100(千克)甲材料的库存余额=100×106=10600(元)发出甲材料成本=400×106=42400(元)(四)投资者投入存货成本确定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五)周转材料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了周转材料会计处理方法。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规范周转材料会计处理方法,只规范了低值易耗品核算方法。低值易耗品的发出采用一次摊销法或分次摊销法,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新包装物时应结转成本,计入营业费用,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六)接受捐赠原材料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范接受捐赠原材料会计处理方法。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银行存款"等科目。(七)存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盘盈的各种材料,按该材料的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其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小企业清查盘点中发现的库存商品盘盈,应按该商品的市价或同类、类似商品的市场价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发现的库存商品盘亏或毁损,其相应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即如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案例2-35】甲小企业公司为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11年因人为火灾造成一批原材料毁损,实际成本10000000元,原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00元。根据保险责任范围及保险合同规定,应由保险公司赔偿8000000元。【解析】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正确的会计处理为:批准处理前: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00批准处理后:借:其他应收款 8000000 营业外支出 37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0000(八)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方法的差异《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增了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方法。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农、林、牧、渔业下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了反映和监督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原《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规范消耗性生物资产会计处理方法。二、重点难点解析(一)存货1.存货包括的内容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2.存货取得成本的确定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3)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4)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5)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6)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3.发出存货成本的确定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1)先进先出法。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耗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动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案例2-36】某小企业2011年9月1日结存甲种材料3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为10元;9月5日和9月20日分别购入该材料900千克和600千克,每千克实际成本分别为11元和12元;9月10日和9月25日分别发出该材料1050千克和600千克。按先进先出法计价核算时,发出和结存材料的成本如表2-2所示。【解析】表 2-2 (单位:元)先进先出法可以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较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低,会高估小企业当期利润和库存存货价值;反之,会低估小企业存货价值和当期利润。(2)加权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案例2-37】根据例2-36中的资料,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甲种材料的成本。【解析】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甲种材料的成本如下:甲材料单位成本=11.17(元)本月发出甲材料的成本=1650×11.17=18430.50(元)月末库存甲材料的成本=3000+17100-18430.50=1669.50(元)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3)个别计价法。个别计价法亦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具体项目的实际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发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按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因此,这种方法适用于一般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以及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4.存货清查的核算小企业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案例2-38】A小企业在财产清查中,查明盘盈N材料50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为6元/千克。【解析】(1)报经批准前,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原材料 3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2)报经批准后,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二)原材料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可以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核算,也可以按照计划成本计价核算。1.原材料按实际成本的核算(1)按实际成本核算的科目设置"原材料"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购入的工程用材料,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在途物资"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小企业购入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即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借方登记小企业购入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2)购入原材料的核算。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在途物资"、"应付账款"等科目。涉及按照《税法》规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当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购入的材料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在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案例2-39】甲小企业从四方钢厂购入乙材料一批,专用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8500元,另四方钢厂代垫运输费400元,全部款项已用转账支票付讫,材料已验收入库。【解析】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乙材料 50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 贷:银行存款 58900【案例2-40】甲小企业用汇兑结算方式向东方化工厂购入丁材料一批,发票及账单已收到,货款20000元,增值税3400元,运费100元,材料尚未到达,款项已由银行支付。【解析】会计分录为:借:在途物资──丁材料 20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500(3)发出材料的会计处理。月末,小企业财务部门根据仓库编制的"发料凭证汇总表",核算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成本的确定,可以由小企业从上述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方法中选择。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案例2-41】甲小企业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3月份基本生产车间领用乙材料50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乙材料4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乙材料5000元,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乙材料4000元,计549000元。【解析】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500000 ──辅助生产成本 40000 制造费用 5000 管理费用 4000 贷:原材料──乙材料 5490002.原材料按计划成本的核算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进行计价的核算是指,原材料的日常收发及结存,无论总分类核算还是明细分类核算,均按照计划成本计价的方法。其特点是:收发凭证按材料的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均按计划成本登记;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月份终了,通过分配材料成本差异,将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应当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1)按计划成本核算的会计科目设置"原材料"科目。本科目用于核算库存各种材料的收发与结存情况。在原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时,本科目的借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贷方登记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采购"科目。本科目借方登记采购材料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入库材料的计划成本。借方大于贷方表示超支,从本科目贷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借方;贷方大于借方表示节约,从本科目借方转入"材料成本差异"科目的贷方;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在途或尚未验收入库材料的实际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本科目反映小企业已入库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方登记超支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节约差异,贷方登记节约差异及发出材料应负担的超支差异。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超支差异);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库存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即节约差异)。小企业也可以在"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设置"成本差异"明细科目。(2)原材料按计划成本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日常领用、发出原材料均按照计划成本记账。月末,按照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当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计算。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除委托外部加工发出材料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外,应使用本月的实际成本差异率;月初成本差异率与本月实际成本差异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月初成本差异率计算。计算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材料成本差异率的计算公式如下:【案例2-42】B小企业购入乙材料一批,货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发票账单已收到,计划成本为320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解析】会计分录为:借:材料采购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案例2-43】B小企业根据"发料凭证汇总表"的记录,乙材料的消耗(计划成本)为:基本生产车间领用200000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60000元,车间管理部门领用10000元,小企业行政管理部门领用5000元,在建工程领用15000元。【解析】会计分录为: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200000 ──辅助生产成本 60000 制造费用 10000 管理费用 5000 在建工程 15000贷:原材料──乙材料 290000【案例2-44】B小企业月初结存乙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成本差异为超支3074元;本月入库乙材料的计划成本320000元,成本差异为节约20000元。【解析】乙材料成本差异率=(3074-20000)÷(100000+320000)=-4.03%结转发出乙材料的成本差异的分录为:借:材料成本差异──乙材料 11687.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8060.00 ──辅助生产成本2418.00 制造费用 403.00 管理费用 201.50 在建工程 604.50(三)库存商品1.库存商品包括的内容库存商品是指小企业库存产成品、外购商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的商品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方登记验收入库的库存商品成本,贷方登记发出的库存商品成本,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各种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小企业的产成品,也通过本科目核算。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也在本科目核算,但应与合格产品分开记账。已经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单位在月末未提取的库存产成品,应作为代管产品处理,单独设置代管产品备查簿,不再在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可将本科目改为"农产品"科目。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在"销售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2.库存商品增加的核算购入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后,按照商品的实际成本或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在途物资"等科目。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按照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购入的商品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按照暂估价值入账,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做同样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收到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时,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账务处理。小企业生产的产成品的入库和出库,平时只记数量不记金额,月末计算入库产成品的实际成本。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等科目。【案例2-45】B小企业"商品入库汇总表"记载,本月已验收入库甲产品100台,实际单位成本5000元,计500000元;乙产品200台,实际单位成本1000元,计200000元。【解析】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甲产品 500000 ──乙产品 200000 贷: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500000 ──基本生产成本(乙产品) 2000003.库存商品减少的核算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或售价,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对外销售产成品,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案例2-46】B小企业月末汇总的发出商品中,当月已实现销售的甲产品有50台,乙产品有150台。该月甲产品实际单位成本5000元,乙产品实际单位成本1000元。【解析】在结转其销售成本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00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250000 ──乙产品150000(四)周转材料1.周转材料包括的内容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为了反映和监督周转材料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周转材料"科目,核算小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各种包装材料,如纸、绳、铁丝、铁皮等,应在"原材料"科目内核算;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材料而不对外出售的包装物,应按照价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长短,分别在"固定资产"科目或本科目核算。小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单独设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包装物数量不多的小企业,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包装物并入"原材料"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照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小企业在库、出租、出借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2.周转材料的核算(1)小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以及对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2)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通常采用一次转销法,按照其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照其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领用时应按照其成本,借记"周转材料"科目(在用),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在库)。按照使用次数摊销时,应按照其摊销额,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摊销)。(3)周转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领用等发出周转材料,还应结转应分摊的成本差异。【案例2-47】B小企业对包装物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本月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乙的实际成本为10000元。【解析】应作如下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 10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10000【案例2-48】A小企业本月销售商品领用单独计价包装物丙的实际成本为8000元,销售收入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解析】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借:其他业务支出 80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8000(五)消耗性生物资产1.消耗性生物资产包括的内容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农、林、牧、渔业下企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为了反映和监督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核算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照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农、林、牧、渔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实际成本。2.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核算(1)外购的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应计入消耗性生物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2)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应按照收获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照郁闭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繁殖的育肥畜、水产养殖的动植物,应按照出售前发生的必要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的,应按照转群时的账面价值,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按照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的,应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4)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5)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按照应分配的金额,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6)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应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农产品"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7)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照其账面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六)委托加工物资1.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商品等物资。为了反映和监督委托加工物资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本科目应按照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2.委托加工物资的核算(1)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照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照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4)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照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科目,按照实际成本,贷记"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按照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月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案例2-49】A小企业委托B小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80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解析】A小企业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算,有关账务处理如下:(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贷:原材料 100000(2)支付加工费用: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000+80000)÷(1-10%)=200000(元)(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200000×10%=20000(元)应纳增值税=80000×17%=13600(元)1)A小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借:委托加工物资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应交消费税 20000 贷:银行存款 1136002)A小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对外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600 贷:银行存款 113600(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1)A小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借:原材料 1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1800002)A小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时:借:原材料 20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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