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第一章 《小企业会计准则》概述 



     一、小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指各小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它是由《会计法》规定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会计核算的重要前提,是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没有经济业务事项,会计核算就失去了对象;而以不实甚至虚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核算对象,会计核算就成了没有规范,没有约束,没有科学可言的"魔术"手段,据此提供的会计资料不仅没有可信度,相反会误导使用者,侵害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根据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重要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评价经营业绩、选择合作对象、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比较多,主要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情况,《会计法》从法律的角度,对此做出了限制性、禁止性规定。

(三)对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这是为保证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安全,以加强对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规范,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会计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二是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即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在格式、内容,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小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小企业会计准则》虽然没有对会计核算原则做出明确规定,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所规定的企业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对小企业还是适用的。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主要包括12项,根据其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下面四类:一是总体性要求;二是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是会计要素确定、计量方面的要求;四是会计修订性惯例的要求。

(一)总体性要求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小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企业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要,因此,就应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资料可靠。在会计核算中坚持客观性原则,就应当在会计核算时客观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会计工作应当正确运用会计原则和方法,准确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会计信息应当能够经受验证,以核实其是否真实。

如果会计核算不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就不可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甚至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导致决策失误。

2.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提供相互可比的会计核算资料。可比性原则是以客观性原则为基础的。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时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只要是相同的交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3.一贯性原则

一贯性原则是指,企业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要求小企业在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变更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

一贯性原则要求同一会计主体在不同时期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便于不同会计期间会计信息的纵向比较。

可比性原则强调的是横向比较,一贯性原则强调的是纵向比较。总的来说,两者都属于可比性的要求。

一贯性原则并不否认企业在必要时,对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会计处理方法作适当的变更。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1.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又称有用性原则,是指小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由于信息的价值在于它与决策相关,因此体现在会计核算上,就要求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时,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如果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没有用处,则会计信息就没有相关性。

2.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是指,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坚持这一原则就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要做到: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处理各种单据;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编制出财务会计报告;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将编制出的财务会计报告传递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不能及时进行,会计信息不能及时提供,就无助于经济决策,就不符合及时性原则。

3.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原则是指,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为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使用会计信息,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就要求会计核算和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清晰明了。在会计核算中坚持明晰性原则,会计记录应当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完整;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项目完整、数字准确。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做到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就不符合清晰性原则的要求,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

(三)会计确认和计量要求

1.权责发生制原则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有时,企业发生的货币收支业务与交易或事项本身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本期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为了明确会计核算的确认基础,更真实地反映特定会计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

2.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小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在会计核算中坚持配比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因果配比,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相配比,如将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相配比,将其他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成本相配比;二是时间配比,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费用相配比,如将当期的收入与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相配比等。

3.历史成本原则

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小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除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计量,企业应当基于交易或事项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成本。这主要是因为,历史成本是资产实际发生的成本,有客观依据,便于查核,也容易确定,比较可靠。所以,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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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划分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就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确认支出时,要区分两种不同性质的支出:将资本性支出计列于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资产反映,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将收益性支出计列于利润表中,计入当期损益,以正确计算企业当期经营成果。这主要是因为,资本性支出的效益可在几个连续的会计期间发挥作用,而收益性支出的效益只在当期发挥作用。

如果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没有正确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将原本应计入资本性支出的计入收益性支出,就会低估资产和当期收益;将原本应计入收益性支出的计入资本性支出,就会高估资产和当期收益。所有这一切,都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的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四)会计修正性惯例要求

会计原则是一个整体,需要综合考虑,而不是孤立地套用。在运用前两类会计原则时,还要考虑其他一些例外情况,通常将这些例外情况称为修正原则。修正原则主要有两个,即谨慎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

1.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原则又称稳健性原则,或称保守主义。谨慎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对某些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存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在不影响合理选择的前提下,以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和夸大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2.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原则是指,小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在会计核算中坚持这一原则,就要做到,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做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坚持重要性原则,就能够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收益大于成本;反之,就会使提供会计信息的成本大于收益。在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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