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三个方面,是帮助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我国政府对教育事业高度重视的一项基本国策。自2007年以来,我国对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资助日益加大,同时也出现了体制不够完善,各自为政,一校一法的问题,由此引发了校园不够和谐的局面。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合理的优秀学生资格认定机构和贫困生的资格认定机构,建立优秀学生和贫困生的资格认定,是做好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基本前提,做好事前监督,事中控制和事后落实工作,完善高职院校奖助学金发放体制和流程。
一、高等院校奖助学金发放体制和流程中的漏洞 贫困生证明材料失真。贫困生认定信息失真,假贫困生层出不穷。假贫困生层出不穷的现象有一下几种:有的学校或者班级认定贫困生的资格是仅凭学生的一张申请书;有的学校或班级认定贫困生是凭学生的家庭所在地乡政府或镇政府或街道政府的一张证明书;有的学校或班级认定贫困生的办法是凭学生在现在所读班级上进行家庭情况介绍会,诸如等等方法。但这些方法都只是一种表现现象,这些方法中都存在着这种或那样的不是。诸如人情,长相,口才种种,能说会道的学生,能装穷装困的学生都能赢得同学们的同情和老师们的认定。如果学校能进行家庭情况走访,很可能取得第一手资料,才能够掌握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单位的家庭经济收入情况,才能够正确地认定贫困生的资料。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贫困生的证明材料,把关不严,是假贫困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即使造假东窗事发,提供假证明材料的学生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学校能够制定出相关的追究责任的规定,就可能杜绝假贫困家庭的证明材料的情况发生。 奖学金评定机构有失公允。近几年来,国家给予的奖学金数额越来越大,一等奖四千元,二等奖三千元,三等奖二千元,其受资面的面也达到三分之一或接近二分之一。使越来越多的大学生看重了这一利益版块,所以在评定过程中常常出现各种怪现象,使部分或个别人缘关系好且外向型的学生榜上有名,而内向型的且疏于与同学们接触的优秀学生却拒被之门外。某高校在评选奖学金时采取投票选举的办法,评选结果是平时人缘好的都评上了奖学金。 评定奖学金应该着重看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学综合方面。把学生的日常学习成绩、公益活动、社会服务、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方面予以量化。以权重比例予以考核,按综合素质的分数高低、排序予以认定较为合理。“倡导”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校园。“倡导”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校园,“倡导”一个“爱国、敬业、诚信、友善”【1】的校园。真正调动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和学习热情。 丧失助学意义。助学金用于吃喝玩乐的现象经常见诸媒体,有的大学生取得助学金后没有用于学习生活,丧失了助学的本来意义。而是用于购买名牌衣服,名牌产品、购买电脑、吃喝玩乐等,其影响极为不好。 丧失奖学金意义。有的学生取得奖学金以后,一是拿一部分奖学金用于弥补另一部分学生尚未得到奖学金的怨恨心理;一等奖获得者一般至少拿出一千元,二等奖获得者至少拿出五百元,三等奖获得者,打平手,不出资。二是有的获奖者还拿出奖金用于收买人心。 发放过程中缺乏监督。河南汝阳张小勇贪污一案就是因为缺乏监督。又例如,某高校学工处将金额为几十万的助学金由某老师领取,在发放过程中没有学生签字,无人监督发放造成该教师贪污犯罪的事实。从这些事例中该反思经验教训,要规范发放流程,减少漏洞。 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抵扣学费。在2007年初,很多高职院校奖学金和助学金直接抵扣该学生的欠费部分,使这一资助贫困生的行为和奖励优秀学生的行为失去了资助的意义。近几年来这种现象有好转,但还是时有发生。 二、加强高职院校奖助学金发放的对策 强化高等院校在发放“三金”中的作用及目的。奖学金忽视了以学为主的目的。奖学金顾名思义,应该以学为主,以成绩优秀为主,其学的权数应该占较大比重或绝对比重。但是有的学校把献血证、资格证、荣誉证等证书作为评定优秀学生的条件;还有的学校把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作为评定优秀学生的条件;也有的学校把学费没交齐就不发奖学金的或取消奖学金的资格。在市场经济证书化的今天,其各种证书的含金量值得思考。势必导致学习成绩并不上乘且具有各项天赋的学生占了上风。势必导致家境贫寒的学生一辈子就与奖学金无缘。 励志奖学金忽视了以励志为主要的目的。励志奖学金顾名思义应该以“励志”为主,“励”为劝勉、奋勉;志”为“志向”、“志气”。志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心思致力于某种事业。诸如、马云、俞敏洪、李开复、徐鹤宁、梁凯恩等名人就是致力于某种事业而闻名天下的,学生在校期间就表现为“有一技之长”,“有栋梁之才,“有基石之固”,一方面表象为“突出”或“特别突出”。诸如各种专业活动赛事活动和社会活动中涌现的学生就有可能成为人才,所以,国家就要助一臂之力,使其奋发上进,达到成功的目的。 助学金忽视了以助为主的目的。“助”顾名思义为“帮助”,只有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或极差的学生,才有资格进入助学金评定资格系列。其一,不能把助学金按人头比例分到各班级,因为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生源不一样,有的班级学生家庭经济可能富有、富裕或已经脱贫,有的班级学生家庭经济可能困难或特别困难。其二,有的学生善于表现贫穷或低调生活。但也有的学生表现为人穷志不短,不愿与人表述家庭的困难,有的学生的确困难但得不到助学金而仇视同学、仇视老师、仇视领导、仇视社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至此,应引起校方和国家管理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 设立专门机构,建立贫困生档案,建立评定机构。建议学校建立“贫困生数据库”,使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学习情况一目了然。建立评定机构,由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任课教师,和班导师或班主任组成,由申请同学介绍自身情况,由评定委员会委员打分,根据得分结果决定,使整个评选过程接受学生代表大会的监督。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核算专户。在学校的会计核算中,发放给学生的奖助学金要有银行的打卡记录,保障专款能顺利发放到学生手上。先有班主任讲贫困生的银行卡号集中报道学工处,财务处依据所提供的账号,将每笔助学金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上,保障专款能顺利发放到学生手上,会计进行账务处理时,需将银行到账回单附后,其目的是为了杜绝经管人员的贪污行为。 加强会计核算。当收到国家拨款时,记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专项拨款 发放款项时,记借:专项支出 贷:银行存款 审计部门在审计监督时,审计资金是否抵达学校,是否发放到学生手中,是否全额发放,是否截留 国家对高职院校的助学金是中央财政下拨到省财政、市财政,由市财政直接拨付高职院校,然后由学校公示奖学金获得等级和获奖名单,以及公示贫困生名单,发放到学生手中。审计部门审计过程中,一定要对拨款时间、金额进行审核,检查是否截留。 在构建和谐校园的大环境下,调整资助方式,完善体制,加强发放过程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在监督助学金和奖学金的机制中要将职业教育承载着人的价值观和利益要求和欲望。是人追求更合理的生活和更有意义的存在,是最基本的实现方式。【2】要抓紧抓好。使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朝着有利于和谐校园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而奋斗;【N】光明日报,2012-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