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世纪周刊报道,2012年12月12日,中国最大地沟油案件制造环节主犯柳立国再次出庭受审。据浙江宁波检方起诉书称:从2007年12月起,柳立国在“明知他人将向其所购的非食用油冒充豆油销售的情况下,仍将餐厨废弃油加工提炼成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非食用油对外销售”,销售额达9920余万元。按照每吨8000元计算,这些地沟油制作的非食用油约合1.2万吨,假设全部流向餐桌,够60万中国人吃一年。
2011年公安部组织各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地沟油”犯罪大会战,3个多月时间共侦破利用“地沟油”制售食用油犯罪案件1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0余名,查实涉案油品6万余吨,不少知名食品品牌被曝使用地沟油,其中有五家上市公司。尽管有关“地沟油”走上餐桌的传言由来已久,2011年年底公安部公告案情之时,还是举国震惊。 被称作“地沟油第一案”的主角、济南格林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柳立国,2003年进入油脂加工行业。刚开始柳立国是进行正常的油脂加工,将猪油脱色去腥味作为食用油,将棉籽油和棕榈油加工成饲料油,但一直赔钱,最多时欠债200万。2005年柳立国购置设备,收购地沟油加工成生物柴油,这才开始赚钱。然而好景不长,金融风暴之后柴油价格暴跌,把生物柴油的市场挤没了。柳立国改为出品饲料油,地沟油加工为生物柴油或饲料油,两者工艺差别不大。饲料油与食用油的物理检测指标难以区分,分辨要靠主观评价,比如辣味,这为格林公司的成品油流向餐桌提供了可能。 据柳立国陈述,2011年“毛油”收购成本每吨5000—6000元,他的成品油售价为8300元左右,其中损耗约800元,加工成本约600元,每吨油能赚500余元,这是很普通的利润率。2011年正常的豆油价格每吨1万元不到,与地沟油成品差价仅千余元,下游没有暴利。上游收集“地沟油”是又脏又累效率又低的苦力活,也不太可能存在暴利,除非有组织地垄断源头。可见“地沟油”加工产业链条各个环节都不存在暴利,假如产业链条任一环节增加经营成本,整个产业链就会崩溃,这是个脆弱的均衡态,按理说治理难度不大,但实际情况是地沟油产业绵延十多年,这反映现行监管模式效力太低。 地沟油加工因其存在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不可能无人知晓。格林公司所在的平阴县地沟油加工产业集聚,柳立国在当地同行中不是最早、也不是最大的老板。格林公司在被警方查抄前,取得了山东省科学院出具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环境影响可行性评估,济南市工程咨询院作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甚至声称,该项目能保护城乡环境,避免地沟油流入餐桌。类似的监管环节,只是起到增加企业经营成本的作用,有可能使不正当企业经营不下去,也可能使正当的企业难以为继,它太“一视同仁”了。形式上监管不但不能阻止地沟油走上餐桌,恰恰是形式上的监管存在,以及所谓的质量检测,让有违人类基本道德的经营行为披上了合法与科学的外衣。让不正当经营者在很容易出现的“官非”中脱身,例如内部人检举,同行质疑以及媒体调查。个人道德良知在各个经营环节中间变得软弱无力,也让下游经营者和消费者放松了应有的警觉。这类情况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中存在着,在所有上规模的食品安全事件中都存在。 现在机关行政往往是收费驱动与政绩驱动两条腿走路,没有责任驱动。地震局几乎是专职澄清地震传言,质监部门面向公众也差不多是专职澄清安全质疑,一旦涉及跨地域经营,工商管理和质监部门更是有心无力,于是最后一道安全闸门只剩下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只负责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事故,等到公安机关重视的时候,社会已经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再加上公安机关是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公安部是地方公安局的上级管理机构,下面没有直属的、常设的综合执法部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有着本质的区别。这种模式决定它以运动的形式处理社会问题,它只能把重点放在对社会影响最大的、引起领导重视的数件事情上。对于危害较轻的违法犯罪,即使跨地域,也容易受到忽视。一句话,它适合集中力量办大事,不适合办日常的小事,可是很多人为的灾害都是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的。 可以想象,看得见的未来,地沟油还会在餐桌上出现,新的食品安全还会发生。未来进行新一轮政府体制改革,务必减少监管环节。不要以为向政府部门增加授权才是加强监管。不为不正当经营者利用,恢复社会监督的作用,也是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