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变更纷繁 狂饮“酒鬼”的股东们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酒鬼酒”)近日发布澄清公告,针对此前媒体报道其虚构业绩嫌疑作出澄清。尽管如此,酒鬼酒此番业绩暴涨、早前进驻的机构是否在11月份解禁后大量出仓仍然是个谜。

  回顾酒鬼酒历次股东变更以及几次重大事项,也许可以从其一贯的作风探测其未来动向。

  湘泉套现先河

  酒鬼酒始于1956年建设的吉首酒厂,1997年4月28日由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湘泉集团”)独家发起,以其所属湘泉酒公司、酒鬼酒公司、陶瓷公司三家公司的净资产折股投入。

  截至1998年12月31日,酒鬼酒第一大股东湘泉集团持有19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0.27%。

  酒鬼酒上市后开局的两年一切看似风平浪静,且股利分配、配股等措施也给人一种好印象—即酒鬼酒不忘回报投资者。但1999年末便出现了应收账款存在猫腻、大股东的其他应收款越积越多等端倪。随后,酒鬼酒绝对控股股东湘泉集团的套现行为开始露出原形。

  酒鬼酒2001年中期报告显示,湘泉集团以“战略发展和新产业项目的投入需要大量资金”、“承担较全国同行业企业大得多的税负”、“资产质量差导致流动资金严重不足”为由,自酒鬼酒上市以后,一直以稍高于银行同期利率向酒鬼酒借入短期周转金。至2001年初,湘泉集团借用酒鬼酒资金达2.31亿元。

  另一方面,由于销售体系混乱,酒鬼酒长期以赊销方式向湘泉集团全资子公司湖南湘泉集团经贸有限公司(简称“经贸公司”)销售产品,以至于积累了巨额应收账款。至2001年初,酒鬼酒应收经贸公司货款累计达2.15亿元。

  湘泉集团偿还占用酒鬼酒资金的方式可谓花样百出。

  2001年11月26日,酒鬼酒受让湘泉集团拥有的“酒鬼”等商标及“酒鬼酒瓶”等外观设计专利权,转让价格共计4523万元。同时,酒鬼酒控股子公司湖南酒鬼酒销售有限公司(简称“销售公司”) 收购了经贸公司的部分资产,交易价格为18787.74万元。

  在上述交易中,酒鬼酒和销售公司将交易得来的对湘泉集团以及经贸公司的债权直接冲抵需支付的转让款及收购价,不足部分再由前两者以现金弥补,从而湘泉集团及经贸公司对酒鬼酒的债务自然减轻了不少。截至2001年12月31日,酒鬼酒应收湘泉集团其他往来款为1.23亿元,较期初数减少了大半;应收经贸公司货款减少到 1791.41 万元,资产交易抵偿债务的做法实在功不可没。

  不过,这仅是湘泉集团利用酒鬼酒这个提款机的开始。

  2001年后,湘泉集团仍在继续占用酒鬼酒的资金。2002年度酒鬼酒向湘泉集团累计提供资金7.69亿元,占酒鬼酒200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9.9%。截至2002年12月31日,湘泉集团占用酒鬼酒资金的期末余额为1.03亿元。

  另外,1999年11月至2000年8月,酒鬼酒未经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累计为湘泉集团提供了总金额为5082万元的贷款担保,且未及时披露。酒鬼酒相关负责人樊耀传等人因此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2002年11月27日,酒鬼酒为湘泉集团2002年到期的两笔贷款1800万元再次提供担保,同样也未按规定及时准确披露。酒鬼酒及其相关负责人因此共受到证监会处以48万元的罚款。

  2003年3月,湘泉集团将湘西州政府向其划拨的、用于支持酒鬼酒长期发展的2亿元经营性资产与酒鬼酒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净值进行置换。2003年9月19日,酒鬼酒以截至 2003 年8月31日止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2.40亿元(未经审计)与湘泉集团持有的湖南湘泉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泉大酒店”)75%的股权等资产进行等值置换,交易的理由是“进一步理顺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资产关系的需要”。但酒鬼酒于2004年4月21日放弃以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与湘泉大酒店75%的股权进行置换。

  先占用资金,同时利用上市公司作担保,然后以资产转让、置换等方式填补资金空缺,湘泉集团就这样赚走了大笔的资金,却留下一个产业、资产、债务不断扩大但管理和经营根本跟不上的酒鬼酒。最终导致酒鬼酒走向国退民进、减持国有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的重组之路。

  2003年7月至12月,湘泉集团以每股4.01元的价格陆续进行了两次股权转让,分别将其所持有的88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湖南成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成功集团”),将3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给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鸿仪投资”),总共获益4.73亿元。

  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功集团以持有8800万股、占总股本29.04%的比例上升为酒鬼酒的第一大股东;湘泉集团仍持有酒鬼酒7780万股,占总股本的25.672%,位居第二大股东;鸿仪投资则以持有3000万股、占总股本9.899%的比例成为第三大股东。至此,酒鬼酒被迫完成了其上市后的第一次换主。

  2006年10月11日,湘泉集团以“单位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最终成功宣告破产,从此抽身而退。

  时代周报记者为湘泉集团粗略算了一笔账,以酒鬼酒上市发行前1300万股的注册成本为起点,以退出酒鬼酒时为终点,单以上文所提及的湘泉集团在控股酒鬼酒期间进行的资金占用、贷款担保以及股权转让为例,即2001年初2.31亿元的资金占用,加上2002年7.69亿元的资金占用,以及1999年11月至2002年11月的6882万元贷款担保,还有2003年4.73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湘泉集团总共从酒鬼酒获益15.42亿元,比1.3亿元的注册成本多14.12亿元。而事实上,湘泉集团与酒鬼酒之间或许还有其他未公布或记者未发现的账,因此,究竟有多少资金从酒鬼酒流向了湘泉集团我们很难准确计算,但说数以亿计一定没错。

  成功集团套现4.2亿

  2003年12月12日后,成功集团成为酒鬼酒的第一大股东。位于长沙市的成功集团主要经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银行业务、房地产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当时拥有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岳阳恒立”)和酒鬼酒两家上市公司。

  成功集团的加入,可以说是给酒鬼酒火上浇油,在入股后三年内便将酒鬼酒拖入谷底。

  2005年9月,一个炸弹性的消息在酒鬼酒炸开:成功集团在控股经营酒鬼酒期间,从酒鬼酒账户上转走4.2亿元的巨额资金。截至2005年8月31日,成功集团占用酒鬼酒资金达5.14亿元。

  随后,酒鬼酒信息披露不实、债台高筑等事实渐渐浮出水面。酒鬼酒及其控股股东成功集团的债主也纷纷找上门,各种法律诉讼蜂拥而至,酒鬼酒在其2006年年报中用了整整3页纸披露这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而这一系列的丑闻最终导致酒鬼酒的大量股权被迫依法拍卖。

  酒鬼酒2006年年报显示,为付深圳中科智集团欠款本金、利息等费用3211.77万元,酒鬼酒将持有的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6.02%股权进行拍卖,并被江苏同禾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同禾”)以2671.41万元的成交价竞得。

  因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长城支行 7000万元等费用,酒鬼酒于2006年4月以3499.2万元(单位1.1664元)的成交价将成功集团持有的酒鬼酒3000万股法人股进行拍卖。其中,上海燊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燊乾”)竞得1000万股,陕西瑞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瑞发”)竞得900万股,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易方达”)竞得700万股,陕西肖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陕西肖特”)竞得400万股。

 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股权变更纷繁 狂饮“酒鬼”的股东们
  因成功集团及其旗下的两家上市公司—酒鬼酒和岳阳恒立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5000 万元借款及利息等费用,成功集团将持有的酒鬼酒法人股 1900 万股股权,折价成3138.61万元(单价1.6519 元/股)抵偿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以偿还部分债务。

  另外,成功集团又因岳阳恒立、成功集团、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天誉支行商业承兑汇票额度纠纷一案,将持有的酒鬼酒法人股1200 万股股权,折价成1982.28万元(1.6519 元/股)抵偿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天誉支行,以偿还部分债务。

  由于成功集团曾为岳阳恒立在广东发展银行深圳福华支行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成功集团于2006 年7 月13 日以每股1.24 元的成交价将持有的酒鬼酒2700 万股法人股进行拍卖,其中的1200 万股归竞得人北京福顺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福顺”)所有、700 万股归竞得人珠海市丰钿节电器有限公司(简称“珠海市丰钿节”)所有、450万股归竞得人江苏五岳置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江苏五岳置业”)所有、350 万股归竞得人深圳市鑫泽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市鑫泽园”)所有。

  2006年11月17日,因中国银行醴陵支行与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鸿仪投资借款担保纠纷案,酒鬼酒将鸿仪投资所持有的酒鬼酒 3000 万股法人股依法拍卖,最后由中皇有限公司(简称“中皇”)以 456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

  由于此时酒鬼酒的原大股东湘泉集团已成功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其所持有的酒鬼酒国有法人股份 7780 万股也依法进行了拍卖,为新主落户酒鬼酒大开方便之门。

  酒鬼酒2006年年报显示,由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简称“长城”)长沙办事处于2005 年7月从中国工商银行湘西分行营业部受让了对湘泉集团在2001年9月至2006年6月间向工商银行所借的价值24800 万元的18笔贷款债权,所以在酒鬼酒面临崩溃的时候长城伺机而进,对酒鬼酒提起了诉讼。不过后来长城撤销了对酒鬼酒的起诉,并于2006年12月与中皇联合竞拍酒鬼酒的国有法人股。对长城而言,这似乎是介入酒鬼酒的最好时机和方式。

  最终,长城与中皇以 1.52 元/股竞得原非流通股股东湘泉集团持有的法人股 7780 万股和鸿仪投资持有的法人股 3000 万股,共计 10780 万股,其中中皇竞得 7143.4 万股,长城竞得3636.6万股。

  2007年1月,中皇以5120.89万元的总价款受让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因成功集团向其折价抵偿债务获得的非流通股股权3100万股;同时,以868万元的总价款受让珠海市丰钿节竞得的非流通股股权700 万股。

  上述股份拍卖及收购完成后,中皇合计持有酒鬼酒10943.4万股,占总股本的36.11%,成为酒鬼酒的第一大股东,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则以持股3636.6万股(占总股本12.00%)成为酒鬼酒的第二大股东。其余主要股东为北京福顺(持1200万股)、上海燊乾(持1000万股)、陕西瑞发(持900万股)、海南易方达(持700万股)、江苏五岳置业(持450万股)、陕西肖特(持400万股)、深圳市鑫泽园(持350万股)。

  上述股份均是原股东湘泉集团、成功集团及鸿仪投资所持的非流通股。其中成功集团所拍卖的8800万股股份成交价共计1.20亿元,较其从湘泉集团手中受让时的3.53亿元廉价许多。而鸿仪投资所拍卖的3000万股成交价为4560万元,较其从湘泉集团手中受让时的1.20亿元更是严重亏损。中皇在酒鬼酒此次改弦易主过程中共支出1.7亿元股权收购费,较成功集团与鸿仪投资入股酒鬼酒时的4.73亿元股权收购费节省3.03亿元,而且收获的是更多的股权。

  就这样,酒鬼酒又一次被大股东所伤。不过也必定要有人为此埋单,2009年,证监会对酒鬼酒2005年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刘虹等9名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并认定刘虹为市场禁入者。

  中皇甩卖救市

  从2006年底便开始入主酒鬼酒的中皇面对的是一个亟待拯救的酒鬼酒,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货币资金余额仅为553万元。继2005年发生2.8亿元的巨额亏损后,酒鬼酒2006年再亏损2.34亿元,2007年4月27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若2007年仍不能扭亏,S*ST酒鬼将面临退市风险。

  2007年6月,为解决酒鬼酒流动资金紧缺问题,中皇为酒鬼酒提供1.79亿元的免息无期限流动资金借款。加上此前1.7亿元的股权收购费、后来近1.7亿元的原股东占款补缺以及约2.7亿元的改制费,中皇接手酒鬼酒的总代价约为8亿元。

  甩卖救市,成为新东家的主要战略。

  2007年7月,酒鬼酒以2200万元的总价款出售酒鬼酒及其控股子公司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酒鬼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保靖陶瓷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酒鬼酒增加投资收益1366万元。

  2008年6月,酒鬼酒以2亿元的转让总价款将酒鬼酒和酒鬼酒供销公司享有的湘西自治州利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湘西利新源”)股权共53.33%转让给了中铁大桥局集团武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铁武汉置业”)。

  2008年度,酒鬼酒获得湘西州政府财政补贴及湘西州社保局豁免应缴职工养老保险费共计2531.22万元。

  2009年1月酒鬼酒发布公告称,已向中皇还款1亿元,还差0.79亿元。

  2010年11月,酒鬼酒将其持股75%的湖南利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成都新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回股权转让价款和债务转移对价1.72亿元。

  2011年6月,酒鬼酒以6700万元的转让价将持有的中铁金桥世纪山水置业有限公司(前身为湘西利新源)20%的股权转让给中铁武汉置业。

  至此,中皇通过酒鬼酒共收回资金5.78亿元,离8亿元的收购代价只差一步之遥。而且也做到了使酒鬼酒在2007年实现盈利的承诺,酒鬼酒2007年净利润为0.62亿元。

  与此同时,中皇通过与经销商设立酒鬼酒湖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珠海市塔鑫酒业有限公司以及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等系列对外投资行为完善销售体系。

  因此,随之而来的业绩大增与非公开发行股票让外界充满了猜测,毕竟中皇还没有完全回本。

  2011年,酒鬼酒按20.1元/股向大股东中皇以及天津凯石富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凯石富利”)、上海洛瑞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洛瑞尔”)、张寿清、天津盛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盛熙股权”)、上海丹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丹晟创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鹏华基金”)等7个单位和个人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187.898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4.23亿元。

  上述定增股份于2011年11 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中皇认购的328.1847万股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2 日;其余 6 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 年11 月2日。

  目前,按20.1元/股的定增成本以及2012年9月4日酒鬼酒股价51.39元/股的现价计算,上述提及的5家基金的账面浮盈分别为1.25亿元、1.13亿元、9387万元、9387万元、6186.45万元,合计4.88亿元。因此,只要解禁时酒鬼酒股价不低于51.39元/股,那么这5家基金就有可能倾尽所有股票,从而获利至少4.88亿元。

  二股东狠命逃离

  除去酒鬼酒历届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不说,酒鬼酒此前两次股票限售及解禁后股东的表现就足以让人产生以上猜测。

  2009年2月25日,酒鬼酒因股权分置而受限售的4452.2471万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这些股份由北京福顺、上海燊乾、陕西瑞发、海南易方达、江苏五岳置业、陕西肖特、深圳市鑫泽园7家公司于2006年通过竞拍所持有,但这些股东早就陆陆续续在2008年将其中的3343.6376万股过户给了张庆恩等10名自然人。2009年1月23日,酒鬼酒股价为6.11元/股,2月25日解禁当日上涨到8.45元/股,3月25日下降为8.29元/股,4月27日变为7.72元/股,此后又再升。因此不排除解禁后的两个月内有较多酒鬼酒股票集中出售的可能。由于上述7家公司购买酒鬼酒股份的成本为5979.2万元,因此若2009年2月25日解禁了的流通股于当日全部卖出,将可获利3.16亿元。

  酒鬼酒的第二次解除股票限售是在2010年6月7 日,长城的股改限售股份3238.2085万股解禁之时。此后至2012年5月21日,长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陆陆续续进行7次减持。

  其中,2010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即解禁后的5个月内,长城减持439.9975万股,而2010年11月24日的股价为24.07元/股,因此获利1.06亿元;2010年11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长城以均价23.467元/股第二次减持320.6万股,获利7523.52万元;2011年10月31日至2011年12月1日,长城以均价24.85元/股第三次减持330.25万股,获利8206.71万元;2011年12月2日至2012年2月22日,长城以均价25.71元/股第四次减持357.14万股,获利9182.07万元;2012年2月23日至2012年4月10日,长城以均价31.43元/股第五次减持656.26万股,获利2.06亿元;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5月10日,长城以均价34.95元/股第六次减持345.84万股,获利1.21亿元;2012年5月11日至2012年5月21日,长城以均价36.58/股第七次减持367.75万股,获利1.35亿元。

  如此一来,长城7次减持后共获利8.17亿元,按照当初竞拍所得3636.6万股时1.52 元/股的收购成本计算,长城已获得收益7.62亿元。而其所持酒鬼酒的股份也从最初的12%减少到了1.29%。

  对于如此频繁的减持以及退出迹象,长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内部人士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表示,“公司主营业务是阶段性财务投资,不参与企业经营,所以在合适的时机选择退出应该是非常正常的市场操作吧,市场操作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时代周报联系了酒鬼酒董秘张儒平,但对方未给予任何回复。

  “如果你知道过去的我,也就会原谅现在的我”,即将再次解禁的酒鬼酒,似乎终将难逃过往窠臼。

  一场资本掠夺,似乎又将以酒鬼酒之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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