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把“看不见的政府”变为“看得见的政府”。“看得见”,人民才有可能对它加以监督。在这个意义上,预算是一种对政府和政府官员“非暴力的制度控制方法”。这是1907年成立的纽约市政研究局的预算改革者们解释公共预算改革时强调的要点。从那时开始,“预算民主”改革成为了遏制官员腐败和规范政府行为的突破口。而纽约市政研究局正是美国今天大名鼎鼎的智库—布鲁金斯研究所的前身。 20世纪前,美国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到地方政府,都没有完整的公共预算制度。那时,美国各州政府和联邦政府都是由议会主导,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把它称作“国会政府”。每一个政府部门都自己向议会争取资金,自己掌控开支。议会对政府某部门的拨款只是一个总数,开支分类没有的,细目也没有。每一级政府也都没有一份详尽而统一的预算,都是一堆杂乱无章的事后报账单。 19世纪末使会计制度成为大型公司财务管理的主流形式。这也使人们认识到,会计制度不仅是一种简单改进财务管理的方法,也是公司管理层对投资人和公众的责任。由此,私人领域的会计制度逐步进入了公共领域,对私人公司会计制度的高度关注,很快就发展为对城市公司计制度的关注。城市的改革者逐步接受将公司会计的方法用于城市管理,分析城市的财政状况。人们开始逐步认识到,会计制度可以让公众根据更多的信息来选择自己的政治代表;可以对公共服务实施监督;可以保持金融的平稳和信用;可以为各个城市的发展提供比较的基础。预算制度改革可以使普通民众也和社会精英一起,成为民主管理的主体。预算改革,实际上已经成为政治参与、投资、城市与州的关系、对权力的监督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的基础。 1909年,塔夫脱总统上台后,面对着快速扩张的联邦政府机构和连续五年的巨额财政赤字,邀请纽约市政研究局转战华盛顿,成立塔夫脱委员会。1912年,塔夫脱委员会主席克利夫兰发表了著名的《国家预算的需要》一文,全面阐述了联邦公共预算改革的原则、步骤并回答了人们的疑问,成为美国“预算民主”历程上的里程碑。改革者将纽约公共预算改革的成功经验移植到联邦政府,将预算的权力从议会逐步转移到行政部门,建立起了总统在行政机构之上的最高地位和权力,从而促使美国现代总统制的形成。 到1916年,“预算民主”这个词就像“社会正义”或者“美国梦”一样,成为社会上流行的时髦术语。 至1919年,美国已有44个州通过了预算法;到1929年,除阿拉斯加州外,所有的州都有了自己的预算法。1919年,由古德众议员起草的《预算与会计法》,即著名的《古德法案》,于同年10月21日在美国众议院以285:3的绝对多数,获得了通过。1920年5月1日,经美国参议院修改过的《古德法案》也全票获得通过。5月26日,美国参众两院联合委员会在弥合了双方的分歧后,众议院再次以200:117的结果通过了《古德法案》。1921年4月,新当选的沃伦·哈丁总统正式签署了《预算与会计法》,从而在法律上完成了美国联邦一级的公共预算制度改革。在财政预算的改革过程中,学者们经过17年的研究探索,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的巨大转变;政治家则用了33年时间,最终从地方到联邦全面建立了美国“预算民主”制度,从而使公共预算成为了各种利益集团在政治领域寻求自身利益的有效工具。 美国进步时代的改革者用公共预算来组织政府,利用预算的社会作用来使社会达致繁荣。公共财政运动不仅改变了行政当局的行为,而且加强了政府和民众的联系。公共预算改革使政府真正成为负责任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从而在根本上重塑了美国各级政府。 2012年8月27日《中国改革》

点评:西方的月亮不总是圆的,也不是每一个都是圆的,更不是从来就是圆的,但对有一些问题,看看他们怎么样一步步演变,对今天的中国,或许有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