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每日电讯》8月6日报道,卫生部日前就《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征求意见,规定患者入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双向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红包本是医患关系的一颗毒瘤,卫生部直接将其挑破,犹如一碗水倒入油锅,顿时引发公众热议。 细看各方意见,肯定者多从卫生部的动机着眼,认为体现了解决问题的诚意,而否定者则多从可行性出发,认为不足以解决问题。如果这样的概括不错,那就等于说双方其实没有差异,大家对效果都不看好。 之所以不看好,道理很简单。红包协议能否奏效,需要两项基础条件。一是医患双方是否存在信守协议的内在约束,能否自觉遵守红包协议。从当下社会现实来看,收了红包不办事的医生好像不多,而且病情不同,红包金额不同,医患双方倒也像是建立了潜规则范围内的诚信约束关系。问题是收了红包有诚信,不等于在不收红包上也会有同样的诚信,因为红包源自患者与医生之间强弱失衡,送了自然平衡,不送如何平衡得了?而只要平衡不在,红包难绝,协议自然形同废纸。 其二是当任何一方不遵守协议时,相对方是否有可能诉诸第三方,引入强制力来确保协议得到履行。按照现行潜规则,送红包是患者自愿,收红包是医生自愿,廉洁制度可以规定双方必须立下不收取红包的协议,但常识告诉我们,凡是外部强加的有违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协议,一般无效,因为任何一方都不会提出对方违约的申诉,而没有当事人投诉,卫生部再大的执行力度,也发现不了违约情形。说白了,既称潜规则,就是看不见的,想用看得见的协议来管住看不见的协议,没门。卫生部已有的正式规章都没管住,凭什么一张个人协议就管住了?
![协议抢红包 卫生部的“红包协议”避重就轻](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0361183330908.jpeg)
卫生部觉得能管住,可能是受国外警察面对嫌疑人必须告知“你可以保持沉默”的启发。既然警方明确告知嫌疑人有沉默权,有助于防止刑讯逼供,那医生明确告知患者不收红包,不也可以防止收受红包了吗?毫无疑问,一个良知未泯的医生原来经不起诱惑,有收红包的念头,现在自己表白过了,再收的确会不好意思,医院里由此一年减少了几个红包是可能的。但在视红包为正常,不拿红包就站不稳手术台的医生那里,从来就是说不收,其实照收不误,现在有了协议,就会出现不同?具有强制力的制度规章都不管用了,这么点心理学的雕虫小技就能解决问题? 问题是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什么卫生部就不明白?医生收取红包固然令患者不满,但毕竟送红包的都是重症患者,所占比例有限,而医药公司、招标机构、医药代表、收受回扣的医院和医生,这整个产业链造成了药价虚高,让全体患者多支付的药价,远比个别患者送出的红包高出不知多少倍。而且,医药企业、招标机构、医药代表和医院加在一起也数目有限,整治起来相对方便,不像患者和医生犹如茫茫人海,监管红包的工作量和难度无法想象。卫生部何以如此避重就轻,舍近求远,舍本求末? 如今医患冲突日趋激化,症状充分暴露,病因完全清楚,甚至解决方案也已放在案头,只是因为医保的池水太深,涉及的利益格局过于重大,真要下狠手重手,不但会伤及既得利益群体,更会牵动国家与国民,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大局。主管部门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不断推出迎合公众但于事无补的招术,放弃主管部门的责任,让强弱不平衡的民事关系成为协调医患关系的主导,还借抛出医生来缓解医患矛盾,回避体制改革。相对患者,医生确属强势,但在权力主导的“红包协议”游戏中,医生和患者都是弱势人员。只要现行医疗体制及其背后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强弱失衡得不到恢复,借“修理医生”来转移患者不满的规定将不断出台,并不出意外地无疾而终。这不是治本与治标的疗效差异,而是舍本求末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