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制改革从1902年开始,整体来讲,清政府的官制改革是在为一个立宪政府做准备,在中央层面订定新中央官制,改六部为十一部,设立资政院及审计院。地方行政层面的改革设立会议厅和谘议局,实行行政与立法,行政与司法的分离。清政府试图以统一财政、统一司法、统一军事的名义,建立中央各部对省各部门的垂直控驭体制,削减地方督抚的财政权、兵权来达到制约督抚权力的目的。所以纵观晚清新政的官制改革,基本是以加强中央集权为导向,严重损害了地方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加剧了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导致了地方对中央的离心。 随着新政的深入,中央与地方政府的矛盾越来越深。当初官制改革设立谘议局之意图乃是制约督抚权力的一个民意部门,为广大士绅提供参政渠道,所以督抚与谘议局发生矛盾时,朝廷往往都是站在谘议局这边,吊诡的是,后来谘议局与地方督抚形成政治联盟,对中央政府形成倒逼态势。 谘议局的士绅作为新兴的政治力量,原本就是立宪的产物,其合法性就是立宪主义,要拓展自己的政治舞台,自会要求立宪的深入。而作为这场改革中利益受损的地方派系,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也须在立宪政治里寻找自己的合法性依据,这就是当时地方行政官员与地方谘议局形成政治联盟的历史逻辑。速开国会、速设责任内阁,厘定中央与地方的权力成为当时立宪派的强烈诉求。而这些又严重损害了清廷皇室的利益,自然遭到强烈反对。这时改革陷入僵局,中央和地方,双方力量均衡,都在诉求立宪,但都不希望这场立宪损害自己的利益,这样朝廷与地方就陷入了一个囚徒困境。 这种政治博弈,对改革主导者的政治素养要求很高,权力不仅仅是强制,也来源于受众的认可。如果改革由德高望重者推行,其面临的阻力会相对较小。但慈禧太后在1908年11月去世,继任者载沣,威望和阅历甚浅,上任伊始便加速中央集权化,1909年朝廷宣布收回盐政权力,遭到全国督抚的群起反对。随着新政深入,地方督抚的反弹越来越大,既然无法在体制内争取利益,一些督抚转而同情民间立宪运动。 载沣违反了权力场上的游戏规则,太平天国以后藩镇割据已经成型,朝廷对地方控制力大为减弱,地方对中央的服从所依赖的不过是皇权的权威惯性和旧道德的职业素养。政治讲的是实力,既然无法撼动地方实力派系,那就不如与地方派系共享权力,通过现代的政治法统约定下来,不失为当时的权宜之计。如果改革必须触犯地方实力派系的利益,那就确保公正,建立在场者对规则的信心,不能把改革变成清廷皇室单边攫取利益的抢劫。 1911年的皇族内阁让地方实力派和立宪派彻底寒了心。革命这球被他踢进自家球门。所以武昌起义一声枪响,引发全面雪崩,帝国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