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在经过3年医改之后,医疗体制改革也步入“深水区”。“以药补医”、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社会资本办医关键性的问题,都到了不得不突破的阶段。《意见》将县级医院作为深化医改的突破口,值得肯定。这可以说是在我国医疗体系的基本面和政府提供公共医疗服务最基础层面“开刀”,是医改的一场“大手术”。 县级医院是民众求医问诊的主体。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原院长赵平透露,2010年,全国医疗机构诊疗人次达到58.2亿,比2005年增加了17.2亿,增加了42%,这部分增加的病人主要都是由县医院给消化掉了。所以,这次县级医院改革确实关系公共福祉,需要力求尽善尽美。 “以药补医”可以说屡遭诟病。《意见》明确提出取消药品加成收入,顺应了民意,有助于理顺公立医院的公益定位。不过,这也引发了一些民众和医疗从业者的担心,取消的药品加成收入,会不会导致民众在其他方面支出增加,这对医院的管理和经营又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从改革方案来看,今后县级公立医院的收入来源将主要靠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之后,从一些地方的试点经验来看,挂号费、诊疗费、护理费等会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些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提价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服务收费目前定价偏低。比如,很多医院专家门诊的挂号费不足10元,不如洗一次头的花费;有些地方一级护理一天的价格才9元,不如一位保姆一天的工资。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是大势所趋,而且也有助于理顺医疗从业人员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体现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的含金量。对此《意见》明确规定,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政策范围,所以,这对患者的影响不大。 所以,如何回答各界的关切,关键还是在政府补助能否到位的问题。《意见》也提到,增加的政府投入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地方财政要按实际情况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这虽然规定了中央和地方的责任,但是,在具体环节,如何保障各级财政补助到位,则是最关键的问题。 实际上,“以药补医”之所以存在,主要还是因为,各级公共财政对公共医疗服务投入不足。“以药补医”实质上转嫁了政府责任,将公立医疗机构的部分生存、发展等问题推向市场解决。这也就严重伤害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定位,造成了很多不良的社会问题。所以,不再搞“以药补医”之后,也就相当于明确了政府责任。县级公立医院无论是靠服务收费还是政府补助,其主要来源都将来自公共财政。 因此,地方财政如何切实加大投入,怎样保障其不得不加大财政投入,还需要更加明确的制度规定。比如,中央财政补助到位了,而地方财政不跟进怎么办? 现在,参与第一批改革试点的只有300个县,即便有些县是贫困县,中央和地方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这些县的资金缺口或许问题不大。可是,如果改革全面铺开,全国3000多个县都开始实行,那么,又会面临多大规模的财政支出需求。 终结“以药补医”,可以说是政府职责的回归。如何让各级政府履行好提供公共医疗服务的职能,则需要财政的真金白银。当然,在政府财力空前雄厚的当下,钱不是问题,重要的是,通过什么样的机制,让地方政府将钱投到公共医疗领域。这恐怕是有关方面,下一步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充分的财政资金保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成功,惠及百姓,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