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名单,盐鸿镇春天湖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广东明杰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肇庆市华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和云浮(罗定)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等5个产业基地通过了评审。这些基地分别涉及5个市,覆盖再生资源、高新技术、建材、服装印染等行业。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渐形成了颇具特色的“以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主线,重点突出“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省循环经济工业园”的广东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全省涌现出了一批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其中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从2010年开始启动认定,去年1月公布了第一批10家基地名单。截至今年5月,广东省公布了两批共15家产业基地。 “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继续大力推进该项工作,积极构建“企业—园区—产业—社会”四位一体循环经济发展体系。 为提高园区、企业助力建设该体系的积极性,广东省制定了相应鼓励政策。从有关文件获悉,政府将优先支持这些示范单位内的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在申报国家和省级的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等有关资金奖励项目时,也给予优先支持。 据知情人士介绍,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是指采取了有利于物质减量、循环利用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雏形,能有效地推进区域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基地。申报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已形成一定的产业集聚规模; 2. 内部管理机构健全,已制定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3. 已成立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小组,编制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具备方案实施的经费保障及相关条件,建立健全循环经济统计制度; 4.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环境违法事件,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正常运行; 5. 产业基地内企业符合产业政策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需求,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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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产业基地建设应体现“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原则和循环经济的发展要求,采取了有利于物质减量、循环利用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具有一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雏形; 7. 已启动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并制订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计划,有步骤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 8. 产业基地内纳入监管的重点耗能企业完成政府下达的节能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