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进步加速、新兴产业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的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人才、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资源的流动性加强,创新更多地意味着跨国合作,利用各方的比较优势进行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单打独斗的模式早已成了明日黄花。对于我国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而言,更需要整合世界创新资源,加速前沿技术和高端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从而加速提升整体创新能力。但是由于诸多原因,目前在这七大领域中,创新源头之间,市场主体之间,创新源头和市场主体之间还缺少更科学有效的联动机制。本文认为当下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将为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打开一扇窗。
欧美等发达国际积极部署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气候变化、能源短缺、环境恶化、食品安全、传染病蔓延等问题已超越了国家和地区的界限,关系到整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迫切需要各国联手加以解决。随着人才、技术和资本等创新资源在全球的流动性加强,跨国合作已成为势不可挡的潮流。目前,国际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如美国、芬兰、爱尔兰、瑞典、瑞士、日本等,都在通过协同创新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搭建区域产学研创新网络。创新能力强大如美国,同样积极在海外开展创新合作,以融入世界科技浪潮,掌握前沿动态。如目前麻省理工大学(MIT)与全球30多家能源大公司建立了伙伴关系,在世界范围内与产业界建立了直接的、形式多样的短期和中长期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芬兰、爱尔兰、瑞典、瑞士等北欧小国尽管在实力上不如德国、英国、法国等欧洲大国,但它们通过建立跨区域的创新网络,积极整合创新资源,创新能力得到跨越式的提高,在全球的排名也居于前列。
我国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初探
当前,在一些领域已经零星地成立了一些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如“中日韩可再生能源产学研创新联盟”、“中美锂离子电池联盟”、“低碳生物材料产学研创新联盟”、“现代中药国际化产学研联盟”、“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产学研联盟”等等。但是总体来看,我国的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的发展尚处于一边模仿一边自主创新的初级阶段,存在诸多问题,如一些联盟的合作模式仍局限于项目研发,并没有发挥出联盟的整合效应。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成立了“创新科技国际联盟”,这一国内外产学研机构组成的创新网络,搭建了科技政策、研发、产业、金融与投资的合作平台,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如为了推动跨国公司在华研发中心与国内企业、大学加强合作,该联盟做了大量的工作:促成了美国陶氏化学与我国珠海银通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与广东阳明风电公司在风机叶片等领域的合作;促成了美国康明斯发动机公司与广东康达新能源技术公司在康达公司设立联合研发中心;促成了美国芯原微电子公司与海信集团联合开发芯片技术的合作;促成了瑞士欧瑞康公司与保定天威共建薄膜光伏技术联合研发中心等合作。
若干思考
需要构建全球创新研发体系。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协同创新主要体现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不同创新主体分别投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能力,进行多方位的交流和多样化的协作,分散创新风险,实现创新目标,共享创新成果,产生1+1>2的效果。可见,有别于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同创新是一种管理方式的创新。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若干新兴产业布局雷同、技术重复研发和研发滞后以及高端人才缺失等问题,我国更需要坚持开放式创新理念,打破各创新体系的界限,构建全球创新研发体系,从而实现产学研各主体共同承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竞争前共性技术研发成本和风险。一方面我们要继续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在大科学工程平台上加强科学家的交流与合作。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积极推动中国的高校和科研机构与跨国公司和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开展高水平实质性合作研究,在互利共赢、合理分享合作研发成果的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需要分领域分国别地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设立了“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项目,目的是为充分有效地利用国内外科技和智力资源,全面提升国际科技合作的规模和质量,增强我国在前沿技术、竞争前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当前,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也是是推动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先锋部队,因此如何站在国家层面部署和规划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从而有效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更好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这个问题的研究具有时代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在协同创新和开放创新的大背景下,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既是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也是需要多方联合行动的系统工程。一方面,为了有效地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先锋作用,另一方面为了提高合作的效果和避免浪费的现象,需要国家按照国别和具体的新兴产业领域合理布局组建国际产学研创新联盟,如需要客观地评价美国、日本、英国、芬兰等创新型国家在新兴产业的优势和劣势,从而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与我国国内的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