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财务管控体系则是企业高效运转的保证,只有通过对财务管理权力的合理分配以保障企业资金资产的有效使用,才能确保企业完成经营计划,进而达成企业的战略目标。财务管控是集团公司管控体系中一种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集团公司总部控制成员企业的重要方法,财务管控的具体方式既包括财务资源的统一配置、资金的集中调度、预决算管理,对子公司的投资规模、产品及经营成本、公司的利润率等方面的控制和管理,(更多有关集团管控的观点,请关注管理咨询专家中国集团管控专家赵梅阳《专家论坛》)也包括关联交易、转移定价和合理避税等方面的财务安排等等。
集团公司财务管控在财务管理主体上,企业集团呈现为一元中心下的多层级复合结构特征; 在财务管理目标上,企业集团呈现为成员企业个体财务目标对集团整体财务目标在战略上的统合性;在财务管理对象上,企业集团体现为多级理财主体各自资金运动系统的一体化复合结构特征;在财务管理方式上,企业集团体现为高度的全面预算性,预算结构及运作过程较为复杂;在财务管理环境上,拥有广泛畅通的融资投资通道,可利用各种各样的投融资手段,为企业集团市场的进入、投资的组合、转移与退出创造好的金融环境,提供财务资源的支持。因此,相比单体公司而言,集团公司的财务特征不仅繁复得多,在财务管理关系上也突破了单体公司的范畴。
集团财务管控体系的设计与实施,是基于集团企业总部对下属分、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力的前提下,开始进行的管控活动,也即是集团总部对下属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控。只有在这种条件下,集团总部才拥有对下属分、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的权力。(更多有关集团管控的观点,请关注管理咨询专家中国集团管控专家赵梅阳《专家论坛》)
集团财务管控体系的设计原则,涉及到集团企业财务管控的要求。首先集团财务管控涉及集团内部的各层财务管理,因此首先需要符合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集团财务管控作为集团管控的核心环节,还需要遵守其他的一些特殊设计原则。一般来说,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以及利益协调原则。
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它本身又由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分配管理等诸多子系统构成。在财务管理中坚持系统性原则,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首要出发点,它具体要求做到三点。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最优的系统才是最优系统。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级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应注意结构比例优化,从而保证整体优化,如进行资金结构、资产结构、分配结构优化。第三点是环境适应能力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弹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贯彻的是收付实现制,而非权责发生制,客观上要求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做到现金收入(流入)与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上、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转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而现金预算是进行现金流转控制的有效工具。
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的过程中,要获取收益,总得付出成本,而且面临风险,因此成本、收益、风险之间总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收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以指导各项具体财务管理活动。 (更多有关集团管控的观点,请关注管理咨询专家中国集团管控专家赵梅阳《专家论坛》)
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在进行财务活动时,离不开处理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内容各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主体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财务管理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过程。利益关系协调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程度。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契约(合同)、企业章程及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均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因此,企业必须依法进行财物管理,不能任意而为。
基本原则的设计,很多情况我们还要面向未来,参照一些国际大型公司的成功经验,以及国家的新出台规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