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法官大人,狐狸侵犯了我的肖像权,行为十分恶劣。
大佬黑法官: 咦?你不是那位演员鹦鹉吗?我看过你演的好几个片子呢!他怎么样你了?
狐狸:我没把她怎么样啊!
鹦鹉:法官,狐狸把我的头像剪切下来,放在了猪的身体上,在他的
网站上发表了。
狐狸:这是互联网的新技术,任何人都有权修改和加工网站上的任何图片!
大佬黑法官:是啊,鹦鹉,信息时代就是很多东西大家可以共用
的。
鹦鹉:可是,狐狸还用了不道德的旁白语言,这是对我人格的侮
辱,丑化了我!
狐狸:不对,我只用了你的眼睛和鼻子,嘴和耳朵我是用别人的,所
以网上的人根本不是你!
大佬黑法官:狐狸,你是不对的,你用了鹦鹉的眼睛和鼻子,就是
侵犯了他的肖像权啊!
狐狸:不对,大人,所谓的“肖像权”是完整的图片,是对完整的头
部未作任何改变的情况下而进行了使用时,才能称为侵权,而
我是利用了现代的IT技术进行了重塑、重组,这是我的再创
造,鹦鹉还应该付给我版费呢!
鹦鹉:那我的朋友们一上网就都认出那就是我了!
狐狸:你的朋友们只要看到你那双又细又长的眼睛就都说是你,那是
因为他们太熟悉你了,但不能说,所有又细又长的眼睛,都是
你的啊!别人还不能长与你同样的眼睛吗?
鹦鹉:可是,我就靠这双又细又长的眼睛当的演员啊!
大佬黑法官:是啊,鹦鹉原告,又细又长的眼睛不代表就是你呀!
狐狸:我认为,挑选演员的规则和标准需要修改了,不能仅仅靠一
个局部器官就可以当上的演员!
大佬黑法官:是啊,演员一定要有演技嘛!原告,你起诉被告侵权
是不成立的,裁定驳回。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