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欧美等西方国家开创的商务谈判理论,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经济活动兴起,传入中国以后,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西方理论不中国,而中国理论没架构。其实,并不是西方理论出了问题,而是在面对中国特殊的经济人文环境时,西方理论需要加以变通,需要加以改良,这也是恰恰丰富了中国式商务谈判理论。
在中国式商务谈判(一)(二),我提出了多个中国式商务谈判的特点,在本篇文章中,我再论述中国式商务谈判其它特点。
一、口是心非
中国人讲话往往存在口是心非,所说非所想的现象,他明明口中说出的是A,但其实他想说的是B,这个也是西方谈判理论中没有涉及的地方。中国人谈生意,有很多事情由于一些原因难以开口,但是处于某种目的,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表达。
在销售产品的时候,买家通常都会采用“口是心非”的办法让卖家让步,比如对你产品的外观形象进行“吹毛求疵”,对产品的售后服务进行“对比攀比”,对产品的质量进行大胆的怀疑等等,而这些办法主要的目的就是逼迫卖家进行让步。所说的是外观形象,而实际上想的是价格。作者曾经做过家用电器的工程项目,在工程项目验收的时候,验收人员往往会对产品的安装效果提出质疑,其实根据作者的经验,并不是安装效果的原因,多半是需要施工方“犒劳”一下验收人员。
“口是心非”也可以作为一项谈判策略,有经验的人往往能够根据经验判断出对方的心中想得是什么,揣摩到对方的意向。比如在“时间换价格”、“时间换付款”等案例中,谈判一方多会提出4月5日进行交货,经过谈判协商,将交货日期更换为3月29日,从字面上来看,已经提前了一个月,但其实是几天时间,而这一点多半会被利用。比如提出,我方已经提前一个月进行交货,我也希望贵公司能够将首付款比例提高到30%,如果另外一方没有识别出其中的“非”,多半会上当。
二、我跟他“对味”
在大多数商务谈判中,在谈判开始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形成对谈判对手的第一形象,内心中会对对方进行评价,竞争对手是否符合自己的谈判预期,是否可以成为自己信任的对象,说到底,一句话,是否跟自己“对味”,意思就是说谈判对手自己觉得有好感,棋逢对手也好,将遇良才也好,喜欢对方容貌也好,喜欢对方的说话方式也好等等,这些都让自己觉得跟对方“对味”,一般情况下表达的语句为:我觉得对方小伙子很不错啊,思维方式很敏捷;我认为对方的意见可以接受,他也考虑了我们的利益;我觉得对方很有学习的头脑,是一个可造之材。在感觉对方“对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会自己让步,比如在交货时间上让步,以博取对方的好感,跟对方学习认识的机会等等。
某一日本医药企业想在中国寻找一代理商,中国一位商人了解到企业负责人信仰佛教,于是自己学习并了解了佛山,并前往佛教圣地请了几位法师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聊天,讨论佛教等,该位负责人对这位中国商人很是感动认同,将代理权授权给这位商人。其实来看,“对味”是起了关键的作用。其实“对味”往往会成为双方谈判的一个台阶,比如在某一方争持不小的时候,其中一方会提出:这样吧,我觉得贵公司很有合作的诚意,我们不在这个地方再争持下去了,我们就各退一步,大家谁都不吃亏。往往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会各让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