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12月24日,邵珠富很荣幸,收到了两个色泽鲜艳的苹果,朋友告诉我这是“平安果”。细心的儿子告诉我,“这苹果上面还有字呢。”果然,“平安果”三个字跃然“果”上。一家人甚是兴奋。
圣诞节是来自西方的节日,圣诞节的前夜叫平安夜,最早接触这个词是从《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上。平安夜里,圣诞老人驾着驯鹿、手持礼物洒向人间,如此梦幻的氛围令寒冷残酷的冬夜荡漾着平安喜乐的气氛。苹果在汉语中的“苹”与平安夜的“平”系谐音,朋友送我平安果,寓意“平安”“祥和”的吉祥之意,典型的是采取了洋中结合的做法,可谓是用心良苦。客观上讲,由于苹果的英语单词为“apple”和“平安”的英语单词不沾边,可见中西结合的寓意多少有些牵强,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兴奋。
关于苹果的销售话题,我曾经写过一篇营销类文章,列举的是山西吉县“县长卖苹果”的例子,并得出了我那在国内被传播得一塌胡涂的“营销,有意义不如有意思”营销-爱华网-理论。就物质层面上来讲,“县长”卖的苹果和普通“果农”卖的苹果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这个营销活动因为有了“县长”的参与,这事由“有意义”变得“有意思”起来,因为县长的本质工作并不是卖苹果,而随着“县长卖苹果”这一典故像“张瑞敏砸冰箱”或者“史玉柱还款”等故事一样传播开来后,吉县的苹果也随之传播出去也未可知。当然,这个策划如果事先交由邵珠富来执行,只需要在时间和地点等要素上略作调整,比方说“两会期间”或者“长城脚下”等,我想其出彩效果增加个十倍八倍也完全有可能。个人认为,战略靠格局,战术靠水平,有战术主导的营销,也许会更出彩。
如今,“平安果”的出现,再次给从事传统行业营销的人士提了个醒,“苹果”还是原来的“苹果”(不是牛顿的“苹果”,也不是乔布斯的“苹果”),只不过在合适的时间——“平安夜”前夕、赋予了特殊的意义——“平安果”,就将原本与圣诞不搭的“苹果”变成了“平安”之果,赚取眼球的同时,还卖得价格不菲,实现了“三赢”的目的:卖了个好价格,卖苹果的商人赢;收礼者收到了好的祝福,收礼者赢;送礼者花少量的钱使得收礼者高兴,送礼者赢。可见,只要动脑子,营销就不会有“死”营销。
“平安果”的营销,颇有些“生日报”的味道,都有了文化营销的味道,在消费者的大脑里,这已不是简单的实物——“苹果”“报纸”,而更被赋予了诸多美好的情感,如“友情”“祝福”“记忆”等等,文化营销,有时候要的就是这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