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企业集团总部的薪酬管理工作,结合企业集团的组织机构调整工作和新的部门职能变化,并通过保证企业集团薪酬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薪酬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集团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对员工业绩进行客观评价的基础上,本着奖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的主旨,旨在建立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以集团战略为导向,强调薪酬的竞争力,通用人才薪酬在本地区有竞争力,骨干人才薪酬在全国同行业有竞争力。
对于制定企业集团总部薪酬管理制度共分为五部分,分别为薪酬总额,薪酬结构、薪酬标准、工资特区、薪酬调整。本文对于工资特区进行论述。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设立工资特区遵循以下原则:
谈判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谈判确定;
保密原则:为保障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限额原则: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工资特区工资总额不超过公司工资总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