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加价营销成为汽车行业内被普遍推崇的热词,哪款哪款产品又开始加价了,就说明这个产品卖火了,就说明这款产品质量可靠,市场满意度高,否则怎么会引起这么多人奋不顾钱去扑火呢?而加价幅度越高,就说明产品越受欢迎。
加价营销也成为许多企业热衷追求的一种方式。这也被许多人称为饥饿营销,是说企业故意制造加价的火爆场面,让消费者获得极大的满足与享受,因为消费者都是认为,凡是加价销售的,一定就是好的产品。其实,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电影台词,还包含着一种很深刻的营销哲理呢。
不过,消费者还没来得及对加价现象说不,甚至还在趋之若鹜的时候,中国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却唱开了反调。一些消费者协会机构公开宣称,加价销售是违法行为,深圳的一则罚单更证实了这种违法行为的后果,汽车经销商不但会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得被罚款才算了事。
然而,这些机构一没权,而没有钱,市场的权威自然就差了一些,虽然都有着一颗爱护消费者的心情,但是那些买车的顾客仍然挤破脑袋向着加价的产品进发。明知店有加价,偏向贵车掏钱。因此,这种违法的声明,也因此没有了下文,一切似乎又回归了正常。
好梦不长。经销商的苦日子终于来了。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个文件征集意见稿,则将经销商的好日子挤到了角落。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出台的文件是《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修订稿初稿。其中引人关注的是,修订稿拟对购车款之外的售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统一开票征税。
国税总局方面表示,汽车增配费、装饰美容费、加价费是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购车价外费用。要求把车辆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开具在同一张机动车销售发票上,主要是便于控管,实现以票控税的目的,也解决目前开票存在的混乱状况。值得一提的是,修订稿还明确了对凡不按规定开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依发票管理办法对经销商进行处罚。这对汽车经销商而言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因为国家税务总局是一个实权部门,不是说说就算了,一旦修订稿成为正式稿,那么征税势在必然。
这种征税从表面看是-爱华网-征收购置税,但是如果经销商将所有的费用全部开到发票上的话,那企业就需要交纳所得税、营业税等等一系列的税收。
过去,汽车行业都是将加价作为了一种单纯的营销手段,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却将这个行为给你变了性质。加价从另外角度,是漏报了企业的收入,偷漏了国家的税收。
国家税务总局从发票入手,其实是照顾到了汽车业内的既成事实,这样大面积的偷漏税如何去查呢?而且,这种加价收入,本身就是一种周瑜打黄盖的事情,如何去监督呢?
既然不能有效监督,又不能普遍处罚,国家税务总局采取既往不咎的态度,着重以后的表现,实则是既有利于国家的税收,又有利于对经销商的市场违法违规的从轻处理。
因此,既然买卖双方都愿意加价,那么不要紧,规范一点,开出发票来,该缴纳的税费一分不能少。这样,看看还有谁来加价售车呢?而这样的加价售车才是合法下的市场营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