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半年的某品牌血燕添加某某酸盐的危机事件,从来就不是针对某品牌而很突然的爆发出来的,也不是没有任何预兆就发生的事件,因为记得在前一二年就有真正燕窝产地的人员在呼吁注意血燕这个产品,只是由于产品是盛产在东南亚,我们的追溯制度延伸起来还是比较困难;在那个时候就需要整个行业有责任的企业们站出来保护这个行业,如果当时那样做了,也不会有整个危机事件,事件也不会从当时起就遵循事物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规律,发展到目前伤及了一些个企业,甚者也伤及到整个行业。
而从被媒体聚焦的企业、以及未被媒体聚焦的企业不论是在处理涉及自身企业的危机,还是在处理涉及整个行业血燕产品全面危机的运用手段上,还是没有共同站在一条起跑线上,临时抱佛脚的公关危机处理痕迹过于粗糙,前后说词过于混乱、思绪还不够清晰,表现出的“灭火”企业心态,多于重新建立、树立燕窝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信心的行业心态。根据对事件发展的阶段观察,被媒体聚焦的企业、以及未被媒体聚焦的企业在6月24日大范围的媒体负面报道后,到本文开始撰写时,短时间内建立、树立燕窝国家行业标准的字眼充斥在许多燕窝企业的网站上,以及聘请的新闻单位公司的对外新闻描述中,而且显得非常的显眼,在这里以一家为例说明;6月24日起在许多媒体的报道中,对血燕的描述已经是面目全非了,而被采访的品牌厂家前期还是一再的委屈诉苦,把所有的问题归结到国家并没有一个标准规定燕窝可否含有亚硝酸盐以及应该含多少;而第二天的对外宣称中,也就是在媒体的负面报道前的10天左右,已经与某局的检验技术中心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创建“燕窝食品安全合作研究单位”,既然有了如此的动作为什么6月24日大面积负面报道后-爱华网-接受采访还要如此的委屈,完全可以在被媒体聚集时表达出来自己的行业责任。这一点就显得前后矛盾,事后补救的手法过于粗糙。
其次,从6月23日—7月25日之间,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被媒体聚焦的企业、以及未被媒体聚焦的燕窝企业中,在对外宣传材料中,都表明自己的企业立场,即依托国内有关食品、标准、研究的专业机构,共同制定、研究、规划企业的生产与产品检验标准,而且均是“在燕窝行业尚属首例”。再仔细一数,分别有四或五个专业院校、检验机构介入燕窝标准的探索和产品的开发,动作之快,值得令人思考:一个整整发展十几年的行业,在消费者对产品的标准和品质半信半疑两三年时间后,完全没有人主动对接以上食品安全、研发、标准的专业机构,而在大范围的媒体对产品的负面报道后,如此的“快”动作,是出于“先救市还是先救自己”的出发点值得思考,同时整个事件危机公关的手法痕迹也多于考虑为消费者能消费到安全的燕窝产品,临时抱佛脚的味道很浓。
亚硝酸盐不是一种闹剧,燕窝的国家标准也不能临时抱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