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电信业的公司相互起诉事件一起接一起,爱立信、华为、中兴、诺基亚、苹果、三星,这些公司都加入到相互起诉的战团中。以前一般的这样的起诉,是大公司起诉小公司,外国公司起诉中国公司,现在各种情况都有, 4月28日,华为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通讯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起诉内容包括中兴侵犯了华为有关数据卡和LTE技术的一系列专利,并且未经华为许可,在数据卡产品上非法使用了华为的注册商标。
确实这样一起官司在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因为中兴前一段被爱立信起诉,又反诉爱立信,这些都没有结果,现在中兴又一次被中国企业告上法庭,大家很关注,是一件很自然的事。
这样的一场官司,我并不奇怪。我们都知道华为作为中国电信设备制造企业的代表性企业,正在面临着转折,要从一个跟跑的企业,成为一个领跑的企业,华为不仅要变得更加开放,也会更加自信,更加有冲击力。通过国际市场的游戏规则,维护自己的利益,巩固自己的市场地位,是很自然的,也能够理解。
然而作为一个电信业年,一直关注华为、中兴成长的电信人,我还是希望这两个企业能和为贵,最好不要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记得前几年我写过一篇文章,《华为、中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在中国市场,华为、中兴是竞争激烈的两个企业,这是事实,也可以理解。但是到了国际市场上,对于外国人而言,这两个企业,就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看到华为的强大,外国运营商会相信中兴也是一样的强大,看到中兴出问题,国外运营商也会想,华为是不是也有同样的问题。我想在中国市场两个企业,水火不容的竞争可以理解,但是到了国际市场上,应该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相互帮助,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对手,也是在帮助自己。如果这两个企业,也是打得你死我活,其实差距不是特别大,竞争的手段也一致,最后的结果,永远不会有哪一个企业完全打败另一个企业,而付出的代价却是一样的,最后的结果很可能是两败俱伤。
我想,两个公司是有摩擦,也会有一些争议,毕竟可以坐下来沟通,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不一定要用诉讼的方式。用诉讼的方式,其实在国外,一方面要花费大量的诉讼成本,也是对于企业的正常运作有一定的影响,有时给国外客户留下中国企业不尊重知识产权的印象,不仅是对于对手的,可能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的,会给国外客户中国企业就是不遵守知识产权更多的口舌和例证。
我知道,对于进入国际市场的中国企业,工信部及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要求的,毕竟这个时候不再是一个完全在中国竞争的企业,一定程度上是代表了中国的形象,这就是需要企业自律,需要公平竞争,需要在竞争过程中适度的配合。这几天,工信部的领导也约见了华为、中兴的双方领导,进行沟通,希望双方协商解决,我也非常支持这样的处理方式,我想无论有多少问题,都是可以沟通、协商的,到了国外,无论是华为、中兴代表的就是中国,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这两个企业,相互配合,共同发展,拼个你死我活,最后无论是谁都不可能成为获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