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湖轮胎遭受央视315的曝光,终于表态要召回问题轮胎,一切似乎可以划上圆满的句号。但是仔细反思,这其中的维权过程,特别是央视曝光的威力,才是一场悲剧,是中国消费者的悲剧。
设想,假如没有央视的曝光,假如没有央视在315这个特殊的日子曝光,还会不会有这么多的媒体来关注?还会不会有主管部门的快速跟进?还会不会有锦湖管理层态度的180度的转弯直至道歉?
维权的成功,以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如果是在于媒体的分量而不是损害的程度,如果是在于政绩的表现而不是在于消费者的利益,如果是在于热炒跟风不是在于客观公正的报道,那么这种成功与保护就会脱离本来的方向与实质。
央视的时间是有限的,央视的能力也不是无限的,如果单纯依靠央视来保护消费者,这就是一个悲剧。
倘如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根本就无从谈起,因为指望列入央视曝光,特别是在315曝光的概率就犹如大海捞针。
对于这种维权方式,有关主管部门,以及生产销售企业,也会百倍小心应对。因为他们知道,如果被央视曝光,权力可能会受到伤害,甚至官位不保,而企业则有可能在市场上遭受挫折,甚至一蹶不振。
维权是这样的吗?
维权应该是以消费者为核心,以有关主管部门为主,包括央视的媒体监督为辅。但是如果正常的秩序反过来了,有关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在哪里?企业的道德良心何在?
锦湖事件的发生,应该让我们反思的不应该是一个轮胎的个案,我们应该借此反思的是,我们如何在365天时时刻刻及时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如果有一天央视的曝光不再成为消费者保护的主角,那应该是中国消费者的一大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