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首先要注意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该叫什么?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应注意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业务或企业认为需要的,可以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其它的不需办理。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一般应当由以下部份依次组成:由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所用字号不得与其它已核准或注册的相同行业或无标明行业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
不得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不得与已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名称还须符合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二是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三是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四是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是有必要的从业人员(8人以上)。不同的个人独资企业,其经营范围及方式、技术水平、规模大小等方面可以千差万别,但必须同时符合以上五个法定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