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仇子明 2010年5月21日,是范德均的妻子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天。“我当天下午刚刚告诉四川证监局我们在苏州吴江的新地址,当天晚上我丈夫就被绵阳警方跨省了。”范德均的妻子告诉本网记者,她坚信丈夫无罪,她将于本月28日返回四川绵阳,静候3月2日的开庭,据其透露,范德均的律师将为其做无罪辩护。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张德均被抓当日,其妻被民警警告称,不许对媒体发表任何意见,否则也会将她抓捕。 范德均于2010年2月份举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虚假财务报告以及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并举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因购买大量银行承兑汇票经财务冲帐结算造成虚开巨额彩电销售增值税发票,并在网络传媒上公布了相关的大量证据。 此事在引起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高度关注后,四川证监局经过两个月调查作出了川证监信访复字[2010]3号信访答复:四川长虹无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2010年5月,范德均的妻子因工作变动,来到苏州吴江一家超市任职,范德均亦随之前往。据范妻回忆:5月21日下午,四川证监局电话问询了他们的新地址,当天晚上,范就被绵阳警方带走。“晚上9点,我丈夫来接我下班,他刚出现,就来了五、六个便衣,要我丈夫出示身份证,验明是范德均后,立即被他们反扭双手铐走,此后一周时间内,我都没能联系上他,只知道他出事和实名举报长虹有关。” 2010年6月4日范德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被正式逮捕。 事实上,这已经是范德均的“二进宫”。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的范德均曾于1998至1999年间任长虹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因构成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处以七年刑罚。2006年范德均出狱。尔后,开始举报长虹。 据范德均的举报材料,长虹为获得1999年的配股资格,通过代理商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还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1999年1月初,四川长虹计划通过当时的近30个管委会中几个大的代理商,利用虚假提货和虚假财务记账的方式虚增销售收入20多亿元。举报材料中还显示,1998年1月1日到1月31日,公司近20多亿元的销售收入被计入1997年度,但这一数据也被重复计入到1998年报表中。两项数据加起来,四川长虹累计虚增1998年销售收入约50亿元。对于上述举报内容,长虹曾发布澄清公告称一切均属“子虚乌有”。四川长虹表示,范德均举报的目的,就是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 在范德均被捕前,绵阳国税局认为:“四川长虹1998年纳税情况正常,尚未发现有涉及指控业务范围内的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而四川省证监局的调查结论则为,“长虹有关22.5亿元销售符合税法关于收入确认和开票的规定”,“未发现公司1998年相关会计处理违反当时会计制度”等。 不过,上述两部门的复函也显示,在调查过程中,部分单据材料已不可查。所以,对于四川长虹的调查结果也无法确定“完全清白。”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长虹并不能对范德均的举报内容一一证伪。该知情人士还认为,长虹作为四川,尤其是绵阳当地的明星企业,或多或少会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优待”,“范德均的再次被抓,等于是‘前科’的二次审判。”而著名财务专家夏草亦曾针对此事发文称:“四川长虹,请不要把大家当白痴”。 究竟是范德均实名举报被长虹打击报复,还是“动机不纯、虚假举报”?经济观察网将对本桩跨时十年的“谜案”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