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农业部两个部委正在合力重塑农产品流通渠道,主推“农超对接”,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
这其中,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超对接”的一只脚,只有与另一只脚——超市均衡发展,两者才能结合起来走的平稳。必须做强做大农村专业合作社已成共识。 在近日商务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的“农超对接”现场会上,商务部部长陈德铭表示,“十二五”期间,各级商务部门要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超对接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一批重点示范项目,提高支持标准。 农业部一位人士则透露:“2011年的发展将更为迅速,去年中央财政对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支持是5.5个亿,这个数字在今年或进一步加大。” 现实困境 “农超对接”在理论上是一个好东西,利用农村专业合作社直接和超市打交道,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农民得到的实惠更多,消费者也可以买到更便宜的东西。 但是在真正的尝试中,却很难达到这种皆大欢喜的理想状态。 “合作社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跨季节的产品。”商务部的一位人士表示,“农产品进超市的要求太高了,合作社进超市一般要承担进场费、摊位费、管理费、过节费、产品提成等很多费用,此外还有很多资质认证的要求,这些因素让合作社望而却步。” “与传统合作相比,表面上‘农超对接’可以降低超市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合作社没有配送中心,就变相增加了超市的物流运输成本,因此,超市更倾向于和流通体系健全的农产品公司进行合作。”沃尔玛的一位采购人员说,“农产品公司可以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产品包装和运输也不需要超市来做,产品到了超市经过检验合格后,就可以直接上架销售。” 中国农业大学的李秉龙教授说:“现在合作社之上又出现配送中心,与很多合作社和农户挂钩。又多了一道环节,但是没有办法,目前合作社都很小,主要集中在本村,它的弱势是不如公司灵活。” “要想使农超之间顺畅对接,就要跨过配送中心这个‘坎’。”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刘科长说,为了降低管理成本,很多超市希望把配送中心直接建在农民的地头上。而建设一个中小型配送中心需要投资30多万元,并且还要不断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大部分合作社显然没有这个能力,这就使“农超对接”陷入了两难境地。延安市洛川县果业集团销售部的曲主任说:“现在因为要经过中间公司这一环节,增加农民收入,降低菜篮子价格的成效并不很大。” 商务部相关官员说:“主要原因还是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相对落后,生产关系和营销方面的要求不相适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发挥不出来,利益也得不到体现。合作社的发展也仍然需要一个过程。” 他打了个形象的比喻,现在两者还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关系。企业发展相对快一些,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 三大瓶颈 截止到2010年底,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数目增至36万家。 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合作农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到2007年底注册的合作社只有2万家。 2008年底是11万家,到去年底增长至21.16万家。 “数目的发展是相当快的,江苏、浙江和陕西尤为突出。”上述农业部的人士说,“但是合作社的发展,不光要看数量的多少,还要看规范化程度和市场竞争的能力。” 他还说:“目前的合作社规模一般都偏小,大概在80-90人左右,实力上也偏弱。目前在发展的过程中来看,主要有三大制约瓶颈。” 第一是“人”的问题,农民自己的知识结构、人员素质都相对较差,这使得合作社内部的财务状况、管理制度以及发展规划都非常的混乱。现在有一个“阳光工程”是农民的一个培训机构,目的是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素质。 “合作社要想扩大势力,增加市场竞争力最关键的一点就是人的问题。”上述农业部的人员说。 其次,就是“钱”的问题。 合作社的发展除了“人”,还缺的就是“钱”。农民本身就没有什么钱,即使联合起来,能凑到的资金也非常有限。而且,大多数农民有了钱大部分也都是变成存款,转入城市。 这就需要为农民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使他们用最少的钱,做更多的事情。金融部门应该为合作社的发展在政策上搞一些创新。 财政上也应该拿出更多的资金来支持,尤其是地方财政。去年中央财政给发展合作社的支持是5.5个亿。这笔资金是逐年增加的,所以到2011年应该会更多。地方上差异就很大了,有些省份甚至没有,地方政府还是应该配套一些资金来做这个事情。 第三,就是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例如税收优惠等等,现在也有一些,但是远远不够。 “只有这三方面的问题切实解决,合作社才能摆脱现在这种数目增长迅速但是质量不高的状态。农超也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对接。”上述农业不人士说。 他还说,如果合作社做强,甚至可以直接经营超市。北京目前就有这样的例子。 (经济观察报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