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曲联唱:
追讨加班费举证演唱:工人 法官 HR 老板※参考节目歌曲联唱:《为了谁》演唱:祖海 佟铁鑫相似指数:★★☆☆☆爆笑指数:★★★☆☆启示指数:★★★★☆主持人:劳动者追索加班费需要自己举证,用人单位有配合举证的义务。此规定一出,白领、灰领、蓝领一片哗然:这法律到底是为了谁?高兴了谁?苦了谁?请听歌曲联唱。歌曲选段:
工人:头顶晶莹国徽 手拿正义之锤 我不知道你是谁 我却知道你为了谁
为了谁 为了自己少跑腿 为了案上诉状少几堆法官:满桌诉状我也不能偷懒 喊断脖子不知案件几时完?你是谁 干什么 我已经累得气喘喘谁最累 谁最美 那就是我 也只有我 保障(里格)和谐社会HR: 为了谁 为了企业大和谐你要证据请找老板 我是谁 服务谁?(哎)夹在中间我也很受罪老板:为了谁 为了人们多交税 成本不停涨 我的利润比纸薄大不了大家一起失业 一起倒霉
事件:
201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明确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案件、因企业改制引发的争议案件以及因企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等情形引出的加付赔偿金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来是一件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好事情,但随后的司法解读却让大家大跌眼镜:劳动者主张追讨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如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现行法律对追索加班费的案件举证并没有明确规定。在类似案件中,劳动者举证都比较困难,用人单位一般不会自觉拿出证据。而该法条实际上正是用法律手段督促用人单位拿出事实证据,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法条并没有倾向劳动者,用人单位举证的前提是劳动者有证据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这对于个别劳动者刻意刁难用人单位的行为也起到遏aihuau.com制作用。主持人:本来是一件好事,可保障劳动者拿到加班费。为什么大家都不买账?个个都有牢骚发呢?
劳动者:难道以后加班还要带DV留证据吗?指望企业提供员工的加班证据无异虎口夺食。另外,去法院告自己公司,赢了又如何?最后还会丢掉工作。况且,为了一点加班费,要在司法面前耗时耗力地去举证,这对于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而言是一种奢侈。让劳动者举证,只会让劳动者对维权望而却步。
HR:以后员工都要自己保存好证据,别来难为我们就行,我们不想作伪证,但也不想丢掉工作呀!不过有了这条法律规定,企业一定会在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控制加班时间和权限,规范加班费计算方法将是HR部门必须面对的问题。老板:多大点事儿啊,就要到法院解决了?!员工工作效率低,还不能开除,完不成工作,加班还要给加班费,当个老板咋就这么难?人力成本太高,当老板都赚不到钱了,谁还愿意创业?法官:“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中证据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呀!我们哪里做错了?把追索加班费列入受理案件,我们工作量都要增加很多,不受表扬也罢了,还招来这么多埋怨,我们冤不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