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是中国头号的奢侈品
——再谈诉讼与商业模式
即使意大利那些名贵耀眼的著名奢侈品,如佛罗伦萨的Gucci皮饰品,Armani服装,还是Fendi香水,也都是寻求成本趋低的路线。据统计,约60%的国际品牌的奢侈品是在中国制造的,甚至是在珠三角地区的郊区工厂生产的,而后期的装饰在其本国完成。一件生产成本不到1000元的西装,售价都在5000元以上。这种利润率在500%以上。
如果将法律诉讼也看作是一种商业模式的话,那么,与上述相比较,诉讼行为却悲哀得多。
一个最漂亮的诉讼结果无非是按着合同的规定得到了双倍定金的返还,那么,按着成本利润的核算方法来看,这个诉讼的利润率也是很低的。而这个投入的成本如果打一个漂亮的短平快的商业战,却利润多得多且快乐着。
除了上述靠著名品牌获取巨额利润这种长期竞争优势不谈,仅比较一下短平快的投机项目就足以让我们这些法律人痛心的了。
如果将一个商业诉讼案件项下的本金投资于任何一个短期项目或民间借贷,那么,与其相比较,这个诉讼的利润率就显得非常的低或许是零。因而,法律诉讼在中国是第一号的奢侈品,没逼到份上的人是不会轻易玩这个的。正如我的上篇文章所说:法律诉讼与盈利模式纯属两个世界的事。
与商业经营具有本质上的天壤之别的是,任何商业行为的经营成本都是人为可控制的,都是可以在全世界范围寻求低成本高回报路径和方法的,而法律诉讼的成本是人为无法控制的,甚至是没谱的。例如,一个3000万元付出了定金要求双倍返还的诉讼案,从调解—立案—开庭—判决至少需要1年的时间,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就需要几百万,而最后的执行程序也许再需要1年的时间。
如果基于较高的商业能力和技巧的情况下,这3000万用于民间借贷,温州的民间借贷达到了年利率22.83%(央行温州分行报),计算出来就是3000万×22.83%×2=1369.8万元。而这是在完全安全具有可变现的抵押品的前提下进行的。
如果投资于房产,在今年3—4月份,房价普遍上涨20%,有些地域达到30%,那么,3000万×30%×2=1800万,而这只需要几个月的操作就做到了本利全部到账。
除了金钱上的不可确定性之外,法律诉讼最令人痛苦的就是精神折磨,这种折磨来源于法律制度的缺失,来源于不透明度,来源于整个诉讼程序运行的低效率,而最直接的是来源于审案人员的不精干、不作为、坏态度和拖延的低效率。
其实,宏观环境不是短时间就可以改变的,这是任何国人都能理解的,但至少我们每个人的工作效率和社会价值是可以由自己掌控的,我们可以从自己做起,尤其是那些在行使公权力或代表公权力的人,他们有理由首先为国民多做点事。
我们都应该看看郎咸平教授的书《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难?》,更应该学习学习郎教授的为民请愿,为国做事的经济学家的贡献与创造精神,而不是仅照搬法条、照搬语录的无效率应付。
为了使中国真正走上法制治国之路,使诉讼不再成为头号奢侈品,我们更需要有作为、有效率、敢创造、敢担当的法治推动者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