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行为:管理心理学基础》第三章



第3章

权 力 主 义

那些被称作深刻的人性知识的,不是别的,其大部分恰恰是观察者自身的弱点在他人身上的反映。

G利希腾贝格(Georg Lichtenberg)

人格和智力

对于那些常读心理学著作的人来说,他们通常容易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作者上来就会提到人格如何如何,进而还会发现,心理学家对人格概念的论述非常之多,数不胜数,但却很难就众多细节达成一致的基本意见。现在,人格概念层出不穷,多得像是在比赛,即使最常用到的至少也有两百多个。但是,这些概念大都界定模糊,价值不大。

我们发现,在这些概念中,凡是值得认真考虑的,它们一定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人格是通过观察,在人们行为中表现出来的相对一致的某些倾向性。这些倾向性其实是被看做内在的、不可观察的特征,它们能对人的操行施加影响,因此它们又构成人格解释的一部分。

乍一看,这似乎是一个合理的出发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确实好像是在每个人的行为方式上都能看到一致性和规律性,包括我们自己也是这样,但是有些问题却偏离了上面的论述。例如,如果一致性的行为能用人格来说明的话,那么不一致性又该作何解释呢?是缺乏人格吗?所有类型的一致性都等同于人格证据吗?

我们先来看一下第二个问题。这里必须注意到,社会心理学家怀着充分的理由希望把人们大部分的行为一致性归因于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如果警察们在对待公众时,常常表现得坚定、果断并且略带点强制意味,从事公共关系的职员则圆滑得体,而销售代表则精神乐观、信心十足,那么我们仍然还是不能因此而断言这些特质反映了他们基本的人性或人格。有可能,甚至非常可能,我们所看到的这些正好是后来习得的技能的证据。就是说,因为不同的角色需要,人们为了有效地达到某种目的,所以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一致性的出现是因为每个角色出现的场合具有相同之处。但是,如果我们同意我们正观察后天习得的技能这一说法,那么我们就只好承认,就各人来说,技能的习得需要一定程度的智力和适应能力。

第3章权力主义人格与行为:管理心理学基础另一个比较大的行为一致性类别是习惯类型。例如,人们可能养成在某一个店铺买午餐的习惯,使用一定牌子的牙膏,使用一定的流行表达方式。一般地,我们把这种行为的规律性仅仅看作是有目的的行动,这些行动或多或少有点自动化了,因为在同样的情况下,为达到不变的目的,这些行为是十分有效的。

我们不能把上述两类一致性行为看做是主要人格特征的指示,因为在达到正常的和可理解的目标方面,行为方式才是行之有效的。现在我们把这些行为方式和一致但却无效的行为方式作个对比。如果警察的举止一贯地软弱无能、优柔寡断,如果从事公关关系的职员严厉苛刻、鲁莽好斗,如果销售代表的声音阴沉忧郁、令人丧气,那么在所有的场合下,他们的行为方式虽然具有一致性,但是,却很可能达不到我们认为的正常目的,因为如果行为方式无效的话,对情况及环境来说就是不合适的。所以,就要求一种解释形式,这种解释形式能说明行为方式失败的原因,然后证明合适的行为方式的技巧是什么,这看起来像是要求推断人格气质的。

还有第三大类,那就是与环境相符合的行为方式。但是这种行为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有效,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反而无效,这可能是最大的一类行为方式了,因为它暗示着稳固程度,而稳固性却忽视了不同的环境条件下有不同的行为需要这个事实。这一类型似乎也要求对行为方式的固定特征作出解释。

现在我们有必要作一个限制性的说明。在一个新环境里,人们不知道什么样的行为才是合适的(比如,对他们来说,突然陷入陌生的文化环境)。他们可能行为举止不合适,但他们自己却有理由认为是很合适的,因为这符合他们自己的文化,而且他们的行为在自己的文化环境中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方式是无效的,无疑是由于他们不了解新文化环境所致,而不是人格的原因。至少,在他们没能适应新文化的环境,甚至是对陌生文化的无知没有改善之前,我们只能这么说。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刚才的限制说明,将它用到上面提到的情况,即警察、公关职员和销售代表等的角色扮演一例,他们可能不知道在他们各自的角色中,达到目的需要哪些固有的东西。 

刚才,我们论述了行为与环境的一致性和人格特征的解释必要性。现在,我们就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简要总结如下:

(1)行为方式与环境的基本一致性不是推断人格特征的充分条件。它不需要这样的推断,因为作为达到目的的理性而有效的手段,各种各样的与角色和习惯有关的一致性行为是可以解释的,可以把它们看做是后天获得的技能。

(2)在特定情况下,人们忽视的有效行为,对他们来说可能是无效行为,这不能构成推断人格特征的充分条件。

(3)在这样的条件下,需要解释人格特征,因此就有如下两点:

a行为必须与某些或所有有效的环境一致;

b行为无效的情况不一定是个人忽视的原因,即他们一定有机会来使行为适应环境。

(4)根据上面的(1)、(2)、(3)得出,唯一需要用人格解释的行为是那种暗示着缺乏适应能力的行为,这符合人格特征的稳定性。

既然适应能力和获得技巧的能力都与智力(大概与智力在词典中的意义相同)密切相关,按照定义,人格与智力消极相关。

换句话说,不管怎样,人格特征降低我们行为的灵活性,使我们不能适应环境,不能对环境作出敏锐的反应。

虽然上述逻辑看似很合理,并与心理学家们的论述严格一致,因为心理学家总是想把行为失常(如精神疾病)归于人格因素,但是我们也不想因为试图使人格心理学家相信它的正确性而招致失望。心理学家只不过是否定了一个定义而转向另一个定义,前者是指借助于行为与环境的一致性这样的定义;后者是指一个人做的所有事情,不管是一致还是不一致,有效还是无效,明智还是不明智,其行为方式都指示着他的人格。当试图深入解释各种社会运动时,通常都要参考人格特征,我们无法逃出这个圈子来,对此,只能黯然神伤了。

是非分明的西方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纳粹德国是西方各个民主国家的头号敌人。他们对犹太人和吉普赛人采取的种种迫害行动尤其残暴。很多犹太人从欧洲法西斯国家逃到美国,美国犹太人委员会深深地卷入到这场反犹太人主义的运动中,他们资助了四名来自美国伯克利大学的学者去对反犹太人主义者的心理属性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结果写成了《权威人格》(The 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一书,该书在1950年出版,四位作者西奥多·阿多尔诺(Theodor Adorno)、埃尔斯·佛伦克尔布伦斯维克(Else Frenkel Brunswick)、丹尼尔·勒温森(Daniel Levinson)和 R·耐韦特·桑福德(R Nevitt Sandford)都是犹太人,有的还是来自纳粹主义压迫下的难民。

调研过程的第一个问题是建构一个直截了当的态度衡量机制来测量回答者对犹太人的厌恶程度,或者至少是同意问卷上对犹太人的反对性描述,这叫做反犹太主义量表 (the Antisemitism Scale,AS量表)。量表中包括这些内容条目:把犹太人描述为具有攻击性、危险性的人,他们离群索居,具有宗族排外情绪和侵犯倾向等。量表中有些询问项目还附带了对犹太人采取歧视性的行动。注意,其中有两套调查量表调查显示内容相互矛盾:不与犹太人交往和对犹太人实施侵犯干扰。

第二个问题是表现出反犹太主义倾向的是否也抵制其他的少数种族团体,或者是否一般要把犹太人挑出来进行抵制。回答这些问题是建立一个更进一步的量表(E量表或种族中心主义量表)。这些量表用来测量对各种各样的文化少数种族的态度,包括黑人、异常宗教派别、逃避现实社会者和日本人。在种族中心主义量表中测得的分数一旦与反犹太主义量表中的得分相关联,那么结果就是非常肯定的了。反犹太主义的态度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排斥所有的文化异己倾向相关联的。这里要注意,究竟关联性多大才会得出这样的普遍性结论呢?事实上,除非这种相关性是绝对的,否则总会有各种例外存在。

第三个问题是反犹太主义态度和保守的政治姿态之间存在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法西斯主义通常被认为是一场极端权力下的政治运动。长久以来,在历史大气候下,政治表现出这样一个特点,那就是激进的左翼势力和保守的右翼势力之间的斗争。在政治上,极端的反犹太人主义与法西斯主义有关,如同对少数种族表现出的对抗状态,其宗旨是种族纯化。研究这个问题的方法是建立一个政治与经济保守主义量表(PEC量表)。

当这个量表上的分数与反犹太主义量表和种族中心主义量表上的分数相关时,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就呈正相关。保守主义者更具有种族中心主义的倾向,而反犹太主义者则更具有激进主义的倾向,但是相关程度较低意味着个例众多。

既然这三个意识形态量表非常明确地显示出一致性,作者就作出这样一种假设:这三种倾向都是产生于一种核心的人格因素,他们把这种核心人格因素看做是法西斯主义或者反民主主义精神倾向的一种潜质。所以,他们又建构了第四个量表(大体上就是我们所说的F量表或权威主义量表)来测量这个假设的人格维度。该量表的最终形式显示,它与前三个量表,即反犹太主义量表、种族中心主义量表和政治与经济保守主义量表也呈正相关。研究者认为,这证明了存在基本的人格特征假设,基本人格特征通过这三个思想意识形态量表的显示而表现出来。

不过,对于人格而言,认为一种倾向性比另一种倾向性更为基本,这仅仅靠关联性来证明是不够的。我们也可以对上面的人格证据作这样的解释(姑且这么说吧):反犹太主义是基本的种族中心主义和权威主义态度的来源,即使这听上去令人难以置信。为了证明这个说法,即证明独裁主义是基本的人格因素,研究者进行了广泛的采访,挑选了那些在E量表中得分极高或极低的人,并对他们分组进行TAT测试。

对测试的回答是通过问问题的形式得到的,所以作为数据材料,还要进行解码。也就是说,心理学家必须对这些回答的内容进行分析,以便分类来处理这些意义,然后打分。研究者首先必须对这些分类范围进行挑选,因为回答者的意思是什么,应当怎样来理解这些意思,这些责任就落到研究者的肩上了。在这种情况下,研究者先要挑选的是回答内容的大致范围:有明显的心理分析效果,与父母关系有关,有较强的或较弱的自我和超我意识,以及其他的和对F量表内容的回答密切相关的内容,如“反内省”(拒绝重要的内在心理状态,如感情)等。实验对象在自由回答中所说的往往也是在F量表中所提到过的内容。

从回答中发现,那些怀有偏见的实验对象自我感觉良好,而那些得分较低者则容易提到他们的失败情绪。得分高者表达了他们对父母的一种理想化了的观点,而得分低者则提到了他们父母的优缺点;高分数的实验对象有“反内省”的倾向,往往遵循自己的看法,而回避根据对他人的观点来分析他们的心理的做法。

根据表面观察,每个人身上都具有各自的优缺点。弗洛伊德的主张也支持这样的说法。对父母怀有爱恨交织的矛盾感情是不可避免的。研究者得出结论说,怀有偏见的实验对象否认缺点(一种弗洛伊德式的防御机制)是由于和他们关系密切的人在养育过程中压抑他们的结果。按照弗洛伊德的说法,这是因为在他们心里存在一种憎恨的自我矛盾情绪,而他们想摆脱这种情绪。这些憎恨的自我矛盾情绪来自他们自己或父母的缺点,所以,现在他们把这种情绪就投射到了少数种族人的身上,如犹太人和黑人。

当然,我们普遍认为独裁主义十分恶劣,因为在概念上它把纳粹暴行和偏见联系在一起了。这种论点——对子女压抑式的抚养导致了独裁主义,有助于广泛宣传支持自由宽容的抚养行为,反对种族主义和其他形式的偏见。总而言之,总的思想是,人性的一些基本方面,这里是说,长大成人后那些将会导致让人厌恶反对的道德行为,在童年期如果避免管束过度,是可以消除的。

但这番论证并不是无懈可击。首先,使用的研究方法——把实验对象的偏见和基本人性动态相联系,就受到了严厉批评。其次,弗洛伊德模型本身就受到极大挑战。最后,迅速找到的暗示着独裁主义真正性质的证据和作者猜想的证据截然不同。

F量表激起了心理学家们的极大兴趣,这种量表曾一度被广泛使用。结果发现,对最初的研究者来说,其中有些东西的重要性并不是很明显。对F量表测试的记分与IQ测试的记分、社会经济地位和教育时间的测试都呈现负相关。研究者接着又对该研究结果进行了很多检验,从很多的工业化国家进行抽样,广泛变化实验对象。结果显示,那些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在其社会中处于较低层次的、不是很聪明的成员往往更具有独裁主义思想倾向,也更多地持有偏见。|!---page split---|

该研究引起了一系列的问题。这些不同的问题可以归结到一个实质性的环节上:这些相关性是否是关键变量,而父母的抚养教育不是关键变量。这样的发问是合情合理的。例如,如果较低社会阶层的成员资格,亦即这一阶层的准则规范是内在化的,是形成所谓人格特征的原因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采取社会观点了:社会成就了人格,人格成就了社会。但是,如果教育是关键的变量,那么调整教育方针就会打破这个体系。IQ和受教育时间的长短有关,这样的调整会要求延长设备尚不完善的教育体系。但是如果IQ是关键变量,那这又会出现怎样的结果呢?

测试中还出现了一个问题。这次这个问题是属于心理测量领域的,因为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过,F量表中的所有问题选项都得到了肯定回答。也就是,在58个问题项中回答者都回答同意,因此每个问题都得一分。一般的心理测量原则一直都是坚持这样构建量表的:一半的题目选项是回答肯定得分,另一半则是否定得分。这样设计的目的是防止实验对象因轻易地回答“是”或“同意”(忽略这些项目的意思的细微差别)而得高分。这种倾向于不加选择只回答同意的做法被称为对测量内容的“默许”。

在得分中为了试图压制默许差异的影响,研究者采用了这样的形式:设计相等数量的否定项——也就是与最初的项目意思相冲突的题项。但是,用了这种否定的测量量表,测量分数就不能与最初的测量量表应有的测量结果相关,因为高分既和肯定的题目选项一致,也和否定的题目选项一致,因此,测量分数就与它们自身相反,结果看起来未免有些轻率,因为所有设计这些选项的尝试将会排除这种自我矛盾的倾向,成功的可能性是很有限的,看来某些默许对最初的量表综合特征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解决上述问题的一种方法是提出最初的量表不能用来测量“纯粹的”独裁主义。但这种主张也并不能起多大作用,因为最初的量表已经表现出不同寻常的普遍适用性。该量表在很多社会场所使用过,其抽样范围、种类多,一贯显示出相关性,如和IQ相关、和教育程度相关、和社会经济地位相关,等等,很能说明问题。这种方法受到尊重只是因为,即使独裁主义不是特别恰当的叫法,对所有这些不同的受测试群体,该测量量表也触及了相同的意义领域,因此,毫无疑问,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它测量了某些有价值的东西。

在心理学研究中,一旦问题陷入了这种僵局,习惯性的做法是,回顾所有的相关实验研究,检查对实验进行的各种各样的解释,对此作出这样一种推断:如果没有更进一步的研究就不能选择前面所作的任何一种解释。对于这样的回顾来说,往往会出一期特刊,而特刊的出版通常是在发出一个信号:该实验研究走到死胡同了,问题就会因此而停留在无定论状态,而研究人员,则继续为更为流行的论题作研究。

我们不出特刊,也不继续展开流行的论题。现在,我们想把所有的证据碎片拼凑在一起,力图把它捋个明白,即使弄清它意味着超出实验性测试会得到的结果。

其一,F量表中的问题项是九大类行为,都是很概括的、像谚语似的陈词滥调。现在表述如下:

(1)严格恪守中产阶级的价值观。

(2)对理想化的道德权威采取一种顺从的、不加批判的态度。

(3)倾向于搜查、抵制、惩罚那些违反传统价值观的人。

(4)“反内省作用”是主观、虚构和空想的对立面或诋毁。

(5)信仰命运中神秘的决定性因素,并倾向于以严格的范畴进行思考。

(6)对统治服从,领导者/追随者的关系有先入之见,认同掌权者,夸大力量和韧性的重要性。

(7)对普遍人性存在敌对态度和诋毁行为。

(8)倾向于相信世界上正在发生野蛮和危险的事情。

(9)夸大对不正当或不正常的性行为发生的关注程度。

毋庸置疑,这些选项的意义具有很强的重要性。

其二,不仅这些选项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如何来解释它们,这些方式也至关重要。高分者容易赞成那些意思相反或性质看似相反的选项,因为所有的选项(既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都是对总规则的陈述,所有规则都适合用于有例外的情况,赞成总的规则往往导致一个人陷入矛盾状态,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其三,在工业化人群中,F量表的高分和IQ、受教育时间长短、社会经济地位呈现出消极相关状态,因为在这些社会中,受教育时间长短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IQ,而社会经济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又依赖于教育,因此,假设IQ是基本的变量是有道理的。

现在,当我们把下面这些线索都汇总起来时,即总是倾向于赞成普遍规则,而忽视了意义上的细微差别;往往把与自我对立的部分看成是思维方式的重要部分;赞成很多种类型选项的明确的意义;赞成与IQ的关系,我们就会受到这样的启发,独裁主义的基础是一种特定的智力因素。我们把这个因素确定为模式感知,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是暂时命名的模式。

模式感知

为什么把上面的综合因素称为模式感知?在模式感知和言过其实的对权力主义的各种规定、制度和惯例等的偏爱之间有什么联系吗?为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下面我们详细阐述模式感知假设。

在一般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如果我们能够预测他人的行动,而且预测得比较合乎情理,具有一定的可靠性,那么我们就会受到莫大的安慰。一般来说,我们是通过观察他人的各种行动模式,亦即暂时的模式来做到这一点的,这是因为那些模式出现在他们的活动中,而这些活动模式往往涉及人的目的、动因、情绪和内心发生的事情,我们容易把这些归结于其人。所以,通常来说,我们了解别人的方法就是通过两种途径:观察他们在具体环境中的行动和“内心感受”——所谓内心感受就是协调不可观察的因素,使之与观察到的模式相符合。现在,有些人在观察和形成行为模式这一点上比另外一些人悟性要高。但是,很明显,即便是悟性再高的人,也不能用这种方法来预测数量庞大的、任何有行动自由的其他人的所有行为,因为随着人数的增加,所涉及的复杂性也越大。

但是,如果他人的大部分行动受规则制约,预测就会变得相对容易,因为我们可以依靠有限的一些典型模式,而不必去考虑可能出现的、五花八门的具体模式。

为此,我们打个比方。现在,让我们把在棋盘上对弈的两位棋手加以对比,指出他们两者之间的相似处。两个棋手都对棋子的布局和对手下一步的走法了如指掌;两人都知道对方总的目的;两人都试图通过计算哪些走法最为有利,来预测接下来的一步对方要怎样走;两人都选择自己的棋路,以便使对方的优势最小化,自己的优势最大化。

虽然象棋有严格的游戏规则,但是比赛还是留有种类繁多的走法,所以在整个模式中一定要利用一切因素,去估计对手反常规的走法和出其不意的可能性。如果我们增加更多的规则,比赛可能就更为老套了,更容易预测。如果我们废除一些规则,我们就会使象棋游戏更为自由,象棋比赛就会呈现出更多的不可预测性。

在社会生活中,如果一个人不善于从他人的活动中感知暂时的模式,不能阻止他人的活动对自己的影响,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就将是一个危险的、不可预测的社会,人们就会出于一些阴暗的、神秘的原因,在社会上做一些总是出人意料的或者不合情理的事情。坚持服从社会规则、惯例和权威,适当增加对行为的影响,会使社会事件更可预测、让人感觉更为舒适,这是不言而喻的。

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察觉各种行为模式的能力较强,那么他会因为能够把这些行为模式固定到那些别人实施的、不可观察的心理事件上,会因为能预测他人的行为模式而获得安全感。他就可能不太为预测他人行为模式而担忧,就可能对规则和惯例缺乏热情,而可能对他人的所作所为表现得更具个人特质,可能更崇尚古老的社会风气。

我们的论点是把独裁主义看作是一个相对的事件,因为正是通过名目繁多的惯例、规定、规则和法律等手段,才使我们的操行相对可以预测。如果这些社会手段消亡,即使我们当中最具智慧的人,也将会发现我们所处的世界是不可预测的,并且具有潜在危险。那样的话,我们将会变成独裁主义者,整天叫嚣着制定规则、要求遵守规则。因此,这一论题的结论是,人们拥护权威态度的程度依赖于他们感知模式能力的大小程度,依赖于现存的规则编码体系对行为调节的补充程度。我们要维护上述思想,因为只有这样做我们才可以预测社会生活。

现在,我们不妨称上述假说是可以用传统的实验方法来检验的,因为检测临时行为模式需要固有的能力,这样的测试无论如何是超过我们的能力水平的。我们所能做的是:通过描述各种类型的、不易理解的真实事件,来论证它的善辩性。例如:

(1)有时,如当社会看起来陷入混乱时像前纳粹德国那样,一部分人就会因为社会生活的可预测性变小而惊慌不已。这部分人以前能够忍受社会生活的不可预测程度,他们把不可预测性看做是社会对其成员的调节松懈造成的。这在心理层面上给他们设立了一种更为有效的调节愿望,使他们在独裁主义的态度上摇摆不定,从而产生了建立独裁政权的要求。

(2)在比较正常的年代里,总是存在着这样一部分人——主要是集中在社会底层,即使有现存秩序的编码调节来充当补充,他们也没有能力来预测使人安逸的可靠性,当保守政客强调法律和秩序时,这些人最容易受到影响。这有助于解释为什么那些保守政客在劳动阶级得到了持久稳定的支持,虽然保守党派并没有为劳动阶级谋得利益。

(3)进入一个崭新文化环境的移民,不管数量多少,都有自己的风俗或习惯,不能马上融入东道国。在东道主看来,移民带来相对不可预测的行为。因此,这些移民会受到一些批评,因为这些困扰东道主的不可预测的行为主要集中在社会底层,也就是遭遇对立和偏见最多的地方,所以,东道主就强烈要求他们与自己的文化保持一致。

(4)一般来说,少数团体将会因为同一个根源、同样的原因,遭到同样的拒绝和偏见。但是,这种拒绝的强度,将会随着少数团体遵守的、对该团体来说特有的规则的程度而改变。犹太人构成了一个团体,不管是处在哪一个社会,他们遵循的宗教规则使他们与其他人分开,使他们实际上成为了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地、一个单独的文化领域。这种团体的出现使行为预测更复杂,或多或少地更具有永久性,所以,他们或多或少地遭遇到来自那些受影响的人持续不变的偏见。

毫无疑问,可以列举大量的其他事例来说明这个问题:利用我们提出的假说,就能理解对社会关系的干扰。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事例无论是在验证理论还是证明理论方面都丝毫不起作用。正如哲学家卡尔·波普(Karl Popper,1963)作出的评论,任何理论都能找到证实性的证据。既然任何心理学假说必须是在这几个方面,即从内部的、不可观察的和有可能是不能验证的变量,如在“天生感知临时行为模式能力缺乏”中作出推断,那么我们就有资格怀疑,是否任何有趣的心理学假设都能经得起科学的检验。

然而,从科学的观点出发,这种假设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因为它允许我们避免和不同的道德价值观念纠缠在一起。毫无疑义,《权力人格》的作者们把权力主义者看做是一群恶人,是戴黑帽子的人,而反法西斯主义者是戴白帽子的人。《权力人格》一书中最后一章甚至说独裁主义是“需要医治的疾病”。这种态度很容易被流行文化所吸纳,但是纳粹心理学早就达到了同样的类型学。纳粹分子确认J型的人是性格刚强、具有男子汉气概、意志坚定的人,他们能作出明确的判断,对他们可以信赖依靠,对他们可以赤胆忠心,他们还恪守自己的传统,贬低种族混合,这种人是很好的纳粹分子,绝对是戴白帽子的纳粹分子的翻版。相反的是S型的人,他们感性、懒散,对自己的主观经历稀里糊涂,而不是将主观经历弄得一清二楚,他们作出的判断模糊不清、游移不定,缺乏持之以恒的精神。纳粹分子认为这种S型性格的人有个人主义思想,开放自由,性格具有不稳定性和古怪倾向。S型性格的人,对于纳粹分子来说,是戴黑帽子的人,毫无疑问,这种形式的道德评价同样容易被德国文化所吸收。

我们的建议是,人格研究要避免对抗道德评价问题,将调查研究引向相对安全的途径,避免成为宣传的基础,把独裁主义和非独裁主义描述得既不好也不坏,而是内部条件和外部条件的产物,不是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麦克利兰的动因概念利用了人类的目的性观点,但并没有真正符合人格特征的思想。在美国社会,作为一名企业家,追求物质财富上的成功比起固定的人格气质,是一种更为合乎情理的保护成功的选择手段。在用其他标准来界定成功的社会背景下,在美国成为企业家的人同样可能在其他行业也寻求成功,不管他们的父母如何对待他们。在为未来的企业家规定的社会精神特质中长大的人中就存在一个问题,即那些未来的企业家将会与众不同,我们确信会存在着与众不同的情况。

认为动因是后天学会的这一定义,看来会迫使麦克利兰否定人格是一种与理智行为相抵触的固定特征,因此,他被迫趋于一隅之地,不得不承认人们做的每一件事都归因于人格。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格是后天所学会的,当然也可能是学不会的,或者是学了而忘记的,因此人格就变成了一个非常不稳定的、常常变化的复合体。以此作为理论背景,麦克利兰需要证明成功的需要不仅仅是被文化规定所修正的普通的人类目的。所谓文化规定就是人所认为的、以追求理性为基础的目的。为了超越这一论述缺陷,麦克利兰需要证明成功的需要是由人引起的,不管或尽管人的成功需要给文化带来了如此彻底的变化,而且他从需要动因是后天学会的这一论断出发,距离他驳倒上述证据还有一段漫漫长路。

相比之下,独裁主义者特有的行为方式确实表现出接近某些普遍意义的迹象,某些具有相对固定性或不能学习的迹象,某些一贯干涉理智行为的迹象。如果我们的假设正确的话,它也适合我们上文中给人格特性的地位所作的界定,因为根据定义,在智力的某个特定方面,独裁主义是一种缺陷,因此独裁主义者始终如一地以这种方式行事,但其行为经常是无效的或者非理性的。

不管一个人选择哪一种方法来看待人格,在我们看来,他不是以一种科学的解释形式来论述,而是以一种了解事件的方式,这种方式或多或少有满足自我的意味,当然,这或多或少是一个好题材。我们发现麦克利兰的论述并不能让人满意,因为其论述中有很多的逻辑中断,而且论述既利用了通常理性地讨论人的行动的力量,但同时又忽视了这一力量,有可能给人类灌输高度持久的、甚至是狂热的目的论,但论调意味着剥夺了人的灵活性,而灵活性是理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没有发现令人满意的独裁主义的著作,因为明显的道德寓意引起我们从原罪(美国式的做法)或德行(纳粹式的做法)方面来思考独裁主义,而我们恰巧认为道德家们的路子就不对头。我们赞成我们自己的说法,因为我们对独裁主义的态度更客观,而且产生了对独裁主义和偏见的独到理解,这不会让对此持有偏见的人对我们存有偏见。

所以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对人格的研究最不可能引起对任何社会事件的真正的、科学解释(包括管理),但是,我们认为人格的研究能带来新颖独到地理解他人的方式,其中不乏这样的好处:可以让我们尽量减少用道德词语来判断他人,减少这种无聊的道德评判倾向,即不至于往别人头上扣黑帽子。

权威与独裁主义

虽然心理学家已经就顺从、遵守、偏见和独裁主义等相关问题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这并不能说他们就权威这一问题本身达成了结论性的意见。我们可以认为,权威这一概念所指的内容太具有普遍性,缺乏限制性,而通过实验室和态度量表是很难解决这样一个异质的概念问题的。科学家们发现,在那些界限比较微妙、难以琢磨并且易于转移意义、飘忽不定的概念面前,他们的方法之刃就变得迟钝起来,就像“狮心王”理查一世发现他的剑不能切丝绸坐垫一样。毕竟,权威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关系,像所有的这些概念一样,它的定义需要所有有权使用这个概念意义的参与者普遍接受。|!---page split---|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西方民主国家中各种观点运作起来井然有序,权威实际上是和权力共生共存的。然而,就是在这些不同观点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而正是这些差异中的某一点使得结果产生了重大区别,这样说未免有些吹毛求疵之嫌。我们似乎可以认为,权威是和权利、职责联系在一起的,权威还具有使用社会力量和指引社会力量的权利,是团体参与的成员授予(或强加的职责)的来充当他们的代理人的权利。权威也和最可靠的知识及拥有知识的人相联系,它带有世间真理的意味或者尽人所知的权利。

相反,权力是一种理念,它和完成事件的能力密切相关,指的是行动起作用的有效性。经理的行动可能执行得十分有效,从而显示出了他们的权力,但他们却不能因此而显示一定的权威,甚至在他们获得权力时根本无需考虑他人。但是,这样做并不能获得权威。对他们自己来说,他们认为结果能让自己称心如意,但他们几乎不能给自己树立权威以产生满意的结果,因为获得权威同时也要把别人是否称心如意考虑进来。行使的权力一定会对别人施加压力,显而易见,这就是权力和权威两种理念在概念上和实践上具有不可分割性的原因,也是在社会组织问题上具有向心力的原因。

权威的有效性依赖于人们对权威的接受程度。对权威接受的最低条件是尔·弗里特立奇(Carl Friedrich,1972)提出的所谓“理由充分的苦心经营”。权威作此理解,是为了使使用权威准则的人能够认真考虑这些原因。其言外之意是,这些人可以遵循和参加某一公开讨论形式。最起码,公开讨论需要两方参与。因此,政治惯例赋予一个政党和至少一个反对党就国法展开辩论的权利,政治惯例依靠良好而合理地理解权威发展的最低条件,既包括它的合法化方面也包括主观内在化方面。因此,根据这一点,有些人显然是没有弄明白权威的含义,所以希望采取一种最终性的和固定的形式,不给辩论留有任何余地。

我们所理解的独裁主义看似就是因为担心首开先河会导致整个规则体系松散,所以要容忍那些墨守成规的痴迷式偏爱,还要容忍与之相关的任何规则都没有例外的一种循规蹈矩的态度。对无懈可击的论述嗤之以鼻,对人类的主观性不屑一顾,认为人们对规则的看法不足挂齿,凡此种种,看似都被当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人、道德上拘谨的清教徒式的人和发号施令的独裁者的标记。在这些特征的背后,我们察觉到他们在心理上对变化存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好像适应能力枯竭或者所依据的原则遭到拒绝一样。独裁主义总是把昨天的规则用于今天的事实,真可谓萧规曹随。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看起来都充满着危险,不论是对自己还是他人,因为这种人一旦攫取权力,就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加强“权威”,作为心理控制的来源,并极大地依赖唯一可能的替代物——强权,这无疑会导致权威的衰退。如果在他们的社会环境中没有获得必要的权力,不能在固定的位置上找到庇护所,那么他们就没有能力来适应环境,这无疑又会使他们遭受更为强烈的心理痛苦。

真正的独裁主义,不管是否通过F量表测量,总是和精神病理学相联系的,我们发现要驳斥这一论调相当困难,因为即便独裁主义不是完全精神不正常的话,很多心理失常形式也是以极其典型的症状模式为标志的,这种典型的症状模式表明独裁主义者的适应能力严重受损,患者不能通过自己的理智来改变其行为,这是患者诉说的症状中的一个综合特征。现在,关于这个问题的实验证据看上去不能证实这个猜测性的假设,这一点千真万确。例如,F量表看起来和大多数常见心理病理倾向测量并不相关。但另一方面,这意味着若非那类独裁主义者就不会同时承认神经病患者或精神病患者的症状,这并不意味着独裁主义就其本身来说不是一种缺陷。有一条证据有利于这个假说:约翰·马丁(John Martin)和约翰·蕾(John Ray,1974)使用了一个量表,该量表声称包括题项和回答。据称量表题项代表着对合理权威的态度,回答则间接地表达了排斥权威的理性态度。这些回答大多来自社会经济地位比较低、IQ量值比较低、受教育程度比较低的人,但他们在神经过敏症的两个不同量度上都偏高。

不管这些我们一直称作真正的独裁主义的实验性证据多么不充分,作为心理和社会障碍的假说看起来仍然很有吸引力,这只不过是因为独裁主义与两个很具有概括意义的原则相一致:绝对重要的适应性进化证据和热动力学第二定律的含义。后者认为,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混乱无序状态会无限增长。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推断,坚持不懈的锻炼对于健康的体质是必需的;坚持不懈的学习对于健康的心理是必需的;而对于健康的文化来说,坚持不懈地发展权威也是必需的。

巴纳德的权威理论

1938年,切斯特·巴纳德(Chester Barnard)出版了他的经典著作《经理人员的职能》(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一书。书中他描述了这样一种现象:在各种各样的机构中,经常出现不服从权威的情况。这一现象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他认为,权威是一种极其脆弱的关系。这种关系包括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是以个人接受权威命令为代表,客观方面是借助于交往的具体性质,从而使权威可以被他人接受。他说,拒绝服从命令就是一种有效的否定权威的特征。

对执行命令的人发布命令需要获得接受命令的人的赞成,这是建立权威的必要条件,如果使被号令者服从命令,就要满足如下条件:

(1)理解指令;

(2)相信指令与组织的宗旨具有一致性;

(3)总体上,他相信指令与个人利益并不矛盾;

(4)具有服从和遵守指令的能力。

就(3)来说,巴纳德(Barnard)提出,如果指令牵涉到责任,而责任又会毁掉属于组织的净利益的话,那么服从指令就意味着按照与个人动因相矛盾的方式来行动,因为个人动因是构成接受任何指令的基础。一旦指令与个人动因相矛盾,会损害其作为组织中一员的个人利益,那么下属就缺乏执行命令的积极性,通常的结果就是逃避工作、假装生病、故意表现得缺乏可靠性和自动辞职等。

巴纳德认为,考虑到紧急情况的存在,接受权威十分重要。他指出,有必要解释各种组织进行持久的合作是怎么回事。为了作出解释,他介绍了几个饶有趣味的概念。他主张说,如果所有可能的命令都根据可接受的顺序性来安排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人们会发现很多命令是能够接受的。也就是说,通过接受组织的宗旨,言外之意人们就接受了一系列潜在的、和他们业绩有关的命令。命令范围受从组织那里所期待的个人利益获得程度的影响,这一范围被称作“不关心区域”。

在不关心区域,大多数成员认为只要自己能从组织的运作中获得净利益,那么,在维护下达的所有命令的权威方面,都存在着积极的个人兴趣。对此,他们通常的(但是非正式的)感情使他们不愿意对这些命令提出质疑,这种非正式的感情变成了(正式的)构想,即认为权威是上情下达的,这种想法使下属接受权威命令成为可能,而不会使下属对他们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治的个人(亦即对其所作所为负责)的心理状况有什么偏见,因为权威命令提供了一个特许状,从而削弱或排除了责任要求。

出于下面两个主要原因,上级权威的构想是十分必要的:

(1)组织协作体系是建立在各种职位等级上的。这样的安排意味着那些职位高的人更容易获得正式组织的有关信息,因此能给权威组织体系注入客观的因素。如果职位低的人漠视命令,那就意味着他们在冒犯错误的危险,这只不过是因为他们对情况需要的估计是基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信息,这样一来,他们为自己的行动(只关“他们自己的事”)负责的热情会使他们采取伤害组织的行为,虽然不是出于有意而为之。

(2)这种构想提醒我们注意,处于危险之中的是整个组织的利益。所有人的净利益都靠从与组织的联系当中、通过组织的整体利益这一途径获得。如果因为某一成员任意的或一时情绪冲动的缘故,或者组织成员故意不履行职责,无视客观权威,这种行为就是与权威敌对,组织是不可能容忍的。有时候,当存在明显的组织利益时,比如在紧急状况下,权威命令往往具有强制性,很少能够行使位于底层的最终权威否决权。证明紧急命令是正确的,这样就产生了在明显紧急状况下解决问题的判断力。

综上所述,巴纳德的立场已经一清二楚了:权威总是属于那些应用权威的人,它代表着个人服从组织的必要性或服从组织安排的自觉性和能力。

这个论题很具有说服力。拒绝或漠视下达的命令能有效地中立权威关系。但是,在不可接受拒绝的情况下,一般就会下达某些命令来支持权威,对那些不执行行动的人来说,那些采取某种变化形式的权威被看做是具有惩罚性的。不管赞成还是不赞成,都会出现这种变化了的权威形式。也就是说,人们不能通过拒绝或漠视的方式来中立权威。如果打算中立权威,那么就必须采取一种切实的、积极的反对措施,例如,逃跑或者雇用一个有能力的律师。这就牵扯到花费问题,可能打官司的费用很高,为否定权威而花钱打官司得不偿失。换句话说,他们将赞成权威,因为下达的命令改变了利益平衡,以至于他们逐渐认识到要为了个人利益服从权威而不是违抗权威。然而,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己是屈服于权力了,其理由是代理人使用了制裁手段,因此产生了一种错误的或非法操纵的利益平衡或非有利平衡,或者两者都有。

因此,巴纳德感知净利益的标准确实很具有主观性。从本质上来说,在决定组织命令关系是权威还是权力方面,个人是不可靠的证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构成自然出现的净利益的个人心理评价十分重要。

我们认为,对于列为权威之一的关系来说,赞成是一个必要条件,它不是充分条件。例如,假设甲利用手中权力(该权力不要求权威的有效性)通过武力挟持了人质,并威胁说如果乙不按照要求去做的话,就进一步伤害人质。乙可能满足甲的各种要求,但是不管是乙本人还是其他人都不认为甲正在利用他的权威。否认甲利用权威是基于以下论证:乙的状况是甲利用一种权力制裁手段造成的,这种权力形式与权威相悖。

现在,我们能看出约翰·弗伦奇(John French )和伯特伦·雷文(Bertram Raven,1959)对流行权力分析的不适当之处了。下面是我们从多种教科书中不加批判地转述过来的权力类型。约翰·弗伦奇和伯特伦·雷文指出,权力具有五个明显的基础,即:

(1)参照性权力产生于喜欢或者认同。

(2)奖赏性权力建立在一方为另一方实现各种报酬的能力上。

(3)强制权力建立在一方惩罚或伤害另一方的能力上。

(4)法定权力建立在一方的信念上,这个信念是另一方有权利为他规定行为。

(5)专家权力建立在一方的信念上,这个信念是另一方在给定的领域里有更为有效的知识。

 《人格行为:管理心理学基础》第三章
不过,以上对权力的划分不能令人满意,例如,正如我们在参照权力、专家权力和法定权力的关系中所看到的那样,这五个范畴并不是独立的。奖赏性权力和强制性权力区别于其他三种权力,因为它们不直接依靠其他权力的赞同。没有另外一种权力的主动接受,合法权利、专家权力和参照权力就无法运作。后一组“权力”依赖其他权力的赞同,从奖赏性权力到强制性权力,由于它们分别存在于不同的水平上,所以奖赏性权力和强制性权力能被任意使用,而不取决于对其他权力的赞同。当必须有另外一种权力的赞同时,很难看出我们如何谈起影响另外的权力,因为赞同本身依赖划分各类权力的标准。我们说,通过权力的划分标准,对权力行为的“控制”更合乎情理。如果我们谈到由于受合法权利、专家权力或参照权力影响而引起心理变化,那么我们就要向前推进一个水平,从而能够讨论社会标准的判断怎样受到其他权力标准-爱华网-的影响,因为其他权力已经有划分标准了。

混淆权力和权威的差别之处,就暗示着在有些情况下权力和权威没有差别。如出于信任或者协议,一个人的行事方式和别人所希望的一致,这种行为是正确的、合适的或恰当的。这种情况和那些在强制下行动的情况没有明显差别。但是,在管理中,这种区别却是绝对非常重要的,例如,这在法律中能看得一清二楚。事实上,在管理学著作中,人们普遍忽视了这个问题,或者权力和权威的差别问题被转化为不可辨认的形式,产生了强权和公理不分的学说,这种做法有百害而无一利。

我们应当区分权力和权威。一个人可能有权力做某件事,但做起来却没有什么权威性。权威的根源不同于权力的赞同根源,或者对正确性所作出的让步,由另外一方为权威而不是权力授权或认可是必要的。

经理们施行的权力依赖于他们动员同事的活动能力,反过来,其同事的权力依赖于他们对经理权威的屈服让步程度。因此,归因于经理的权力是有条件的,权力对权威作出的让步,是由这些让步规定和限制的。|!---page split---|

为支持这种分析,应当指出经理可以以未经认可的方式使用个人权力,这可能出现在正式的组织范围之内。但是,经常在组织范围之外更为常见(如犯罪)。个人权力不受权威限制的事态将会相应地导致愚昧的事态。在适度控制权威,争取权力和运用权力的斗争中,以理性来组织的活动才具有成功的可能性。这样的活动涉及深刻的社会发展和心理发展问题:涉及社会发展,是因为至于哪些行为是道德上能够接受的,要获得多数人的一致意见;涉及心理发展,是因为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个人必须控制自我。

围绕上述讨论,我们主要阐述了以下几个要点:

(1)权威是指人与人之间或人与代理人(如各种制度上的职位)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权威会因人们意见不同而消失。

(2)权威所隐含的意义不仅仅是个人的净利益,它还包括超越个人的,因此是和普遍善行有关的道德因素。因而,它对心理因素很敏感。

(3)权力无需要求征得被号令者的赞同,它的作用不会由于被号令者的否定而取消。就本质来说,权力在道德上是中立的,对心理评价也不敏感。

(4)权力的特别用途是受道德评价的,可分为与权威一致的权力或与权威相对的权力。使用与权威相背离的权力可能也会引起被号令者的赞同,但这样的权力不是权威。

(5)权力使用可能以两种方式影响到人际关系:

a直接使用外力来施行权力;

b通过改变包含关系背景的环境,间接地施行权力。

(6)权力(与权威形成对照)不仅仅局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还可以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也可以存在于人与不同的事物或事件之间,因此可以说,权力存在于人与人类的生活以及他们行动的环境之间。权力可以通过它所造成的客观影响而为人所知。不管是否具有额外的间接影响或心理影响,权力总是与权力认同紧密相关。

赞同是权威解释的基础。提出这一点是基于这样的信念:组织发出命令是以某种方式从事某些惠及其成员的活动。经理们曾经取得成功的那些行动为进一步采取各种手段提供了正当理由,即使在缺乏最初的创始人的情况下,这些手段也能使人们不断地取得成功。为了克服个人权威的短暂性和脆弱性,同时维护那些被认为是有价值的品质,在社会组织中,通常是对所采取的那些让步措施进行确认,并把那些起具体作用、有一定职位的人收编到某一组织中。经理们给同事或下属布置的工作任务就是使新的活动aihuau.com形式常规化,因为那些同事或下属不仅希望延续已经取得的成功,还希望在组织结构中为自己确立一个稳固的角色。当他们一旦提出了更为有效的方法时,为支持有效的工作方法,往往抛弃那些无效的方法,这在表面看来是合理的。实际上,原来经理们的工作特色就是在每一个管理调控的位置上,将大量的正确措施转化为成功的公式。当然,这可能包括很大一部分以前采取过的措施,这些措施可能是特别规定过的,要用于相同的职位。现在出现的可能只是对以前采取的措施进行修正,而不是全新的起点。在“活生生”的现实条件下,进行无穷无尽的实验活动的结果就是应用到各种社会组织中。按照角色规定,一个“完整的”社会组织包括人们关于社会活动所影响的全部的知识。这种知识经常适用于对物质世界的管理,特别是对生产的管理,并且这对那些从事改善人类命运工作的人来说非常实用。这种知识也构成一个新的权威范畴——服务权威,关系到产生特定事态的有效方法。科学不能对事物作出评价,哪怕是自己的产品,除非是把科学作为某些其他规定目的的手段或者原因。

一旦这个问题用上述描述的方法来阐释,就会促使我们作如下发问:除了用效果,是否还存在其他的评估方法?也就是说,是否可以用实用的方法来衡量呢?如果从实用角度来衡量的话,我们要接受目的本身即目的的性质一定在某些事物中存在这样的观点,不管是存在于(自治的)个人还是存在于(唯物主义者的)乌托邦产品中。如果一个人接受了任何这样一种观点,作为一种信念,他就会接受对权威的理解,认为权威是一个枢纽,围绕着这个枢纽兢兢业业地采取合理的方法。但是如果说到自治就感到忧心忡忡,或者认为现代的唯物主义社会正朝着乌托邦式的社会迈进,那么对它提出强烈的批评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所有的权威可能看起来都降至自我欺骗的境地,或者只是一个以善辩为基础的、需要脱身的巨大骗局。现在我们将这一话题转换至与存在主义者所面临的相同状况中来看一下情形又会怎样。

存 在 主 义

存在主义是一场现代运动。通常认为,存在主义运动反对理性意义上的条条框框,重申个人自由的存在,因为各种各样的理性限制预示着要把人封闭于社会秩序中。存在主义的创始人是19世纪的丹麦路德教会会员索伦·克尔凯郭尔(Soren Kierkegaard)。到现在,推动存在主义主要思想发展的,还有著名作家卡尔·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让保罗·萨特(JeanPaul Sartre)、西蒙娜·德·波伏瓦(Simone de Beauvoir)、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等,他们均是存在主义哲学家。

存在主义不是一个系统化的哲学体系,但是存在主义思想通过许多思想家个人的作品而存在。这些思想家统一起来,一致反对各种人性的系统化模型。存在主义者阐述存在主义思想主旨,他们各自用自己的方式反复强调社会在很多方面,如科学与哲学思想之间,社会关系的形式描述(例如详细规定好的社会角色)和相关过程之间,把他人作为目的和把人作为主体的“真诚的交流”之间,等等,都存在着巨大差距。存在主义者拒绝结构化了的人格学说,他们把这种观点当做心理学所设下的圈套,认为不管是在生物结构还是社会结构上,人格结构说都湮没了人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的各种特征。他们还表达了对客观与主观之间的差别的强烈怀疑。心理学的目的是将人作为一个科学理想来进行研究,采取一种客观的观点;而存在主义者在看待这一问题时,不仅采取和利用相对容易的姿态[见克尔凯郭尔的小说《引诱者手记》(The Seducer)],而且还舍弃互为主体(一种现象学认识论)评价或具有移情作用的道德理想。为了说服我们认识到不管人是什么,存在主义者反复用人类的爱这种复杂的经历向人们表明,各种机械论模型都无法恰当地代表我们人类。他们鼓励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有个人独立存在的见解,只要这些极端的多样性在允许的范围之内。

例如,存在主义者让保罗·萨特认为,个人从来就不缺乏选择。对那些认为这一观点不现实的人来说,确实属于我们的各种选择经常受到限制,存在主义者回答说,这是一种错觉,这种错觉是由在社会上行之有效的封闭观点产生的,封闭观点还因为人们求得封闭的愿望而受到支持,这是一种懦弱的愿望,它使我们所谓的人格得到社会确认;还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全部自由意志就是使个人完全对他们自己负责,没有任何外部支持。存在主义者反驳说这样的支持既是骗人的又是削弱人的精神意志的,因为他们不仅培养了幻觉——人类作为一个物种除了对自己外,还对其他事物具有价值,而且还考虑到一个不受个人影响的、灵活的事件范畴,包括人类行为的大部分。把这些所谓的外部支持抛在一边,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把我们作出的各种决定交给形形色色的外部代理者。如果我们想学会面对自己和自己的问题的话,我们每个人就必须面对虚无。在我们陷入到相信自己没有选择的陈词滥调中的情况下,我们的解决方法是一定要提高这样一种意识:我们能够辨明我们确实拥有选择的权利。很奇怪的是,在弗洛伊德的心理治疗中,提高意识(把以前是无意识的材料带到有意控制中)是一种暗示的、模糊的目的;在心理分析和存在主义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相应的亲善关系。

存在主义是作为心理社会条件的对立面而出现的。心理社会条件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在新教伦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毫无疑问,它清楚地揭示了从关于人性的基本设想到对行为的道德规劝的基本发展历程,在这个方面,存在主义比曾经的新教伦理更有启迪意义。不过,和新教伦理的背景相反,存在主义是作为一种彻底的反物质的潮流出现的。对于我们无论怎样处置存在的物质条件,它都没有提供任何规定性。这样一来,它所揭示的事实就是,人是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而且大概是最具有抽象性的概念,因为我们根本不能用物质的概念来对人进行阐述。

弗洛姆(1941)。

洛奇(1960)。那么,存在主义是包含着它的各种哲学学说的综合,或者存在主义源自于这样的学说:人类在本质上是虚无的(自己在世界上是无形的,彻底孤独的)。对于存在主义者来说,权威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但却是一个没有它就不能证明行为有正当理由(或可能根本就没有正当理由)的骗局。因此,选择就在于所能找到的最好的骗局,或者根本没有心理形式,这个选择只是一片虚无或混乱。这样的说法符合我们观察到的许多心理现象:对自由的恐惧,成为信徒后所获得的如释重负之感,以及从自治的虚幻到易变的世界言论,其解救的必要条件就是自我毁灭这样的后现代信仰。

存在主义迫使我们看到,在非逻辑的选择方式上,一个人所深深喜爱的道德判断与其对立面具有深刻的相似性。作为普遍规则或超个人权威的逻辑基础来讲,没有任何方法能证明它们是正确的。民主这一概念,心理学家经常把它作为独裁主义的对立面提出来。从上述观点来看,民主却恰恰是独裁主义本身,因为在民主原则中有非常明显任意的成分,民主意见的实质就是大多数人的意志会胜过剩余其他人的意见。

这些观点对管理心理学的启示特别有趣,因为这些启示意味着选择介于某些权威形式和有点类似于存在主义(如果同意这么说的话,存在主义不存在于本身的权威基础)思想的东西之间,存在主义充其量就是排除了任何心理学普遍规则的极端个人主义。当心理学家发现很多经理有独裁主义倾向时,他们只不过是刚刚偶然发现起码真理的证据罢了,换句话说,具有社会行为和心理秩序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要担任的是明显的、任意的管理职位,各项准备已经就绪,无需加以考察。一旦任命了独裁主义的经理,那么就应当准备考虑这样一个实际情况:存在主义是孤独的,在社交方面也存在不确定性。综合这些因素来考虑,我们认为传统的管理心理学不是别的,正是不同形式的独裁主义的比较,也就是说,在不同的但同样是任意的论述或工作假设上建立有秩序的行为体系,这些论述或工作假设被看做是最终性的或真实的,这些行为的复合体有它们的基本前提。管理心理学一定是一个不同的意识形态的问题,即为什么要采用这些意识形态,这些意识形态产生了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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