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江苏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利用职务之便,在6年多时间内,诈骗、挪用和侵占保险资金约3.5亿元。这一案件暴露了新华人寿的一系列顽疾。
文/《投资与理财》记者 孙晓宇 新华人寿江苏泰州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王付荣利用职务之便,在6年多时间内,诈骗、挪用和侵占保险资金约3.5亿元,涉及客户数千人。这起被业界称为“中国保险行业最大的非法集资案”的“挪骗门”,将新华人寿推到了风口浪尖。 记者就“挪骗门”事件,采访了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品牌推广部,其中,北分就这一事件给出了官方的答复,而总公司方面却一直没有回应。 北分的答复意见可以总结为:王付荣案属个人犯罪,与新华人寿无关。但新华人寿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尽企业公民的责任,对受骗群众已进行大量的资金垫付”,同时,公司对内发布公告,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并开展了全系统风险排查活动。 看起来,新华人寿正在积极地处理这一事件,但“挪骗门”却将新华人寿存在的一些问题摊开在日光下。 “挪骗门”始末 现年35岁的王付荣,2002年进入新华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在泰州中心支公司先后担任团险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 从2003年开始,王付荣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私刻投保单位印章、个单“拼凑”团体保单等方式承保,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凭证收取保费,但并不入账,从而截留保费,直接打入其个人账户或其所控制的企业账户。此外,王还冒充投保人身份申请退保金,挪作他用。 经公安部门侦查,王付荣挪用的资金合计达1.85亿元,其中,约6700万元先后用于投资设立9家企业,4800万元用于支付前期资金利息,2900万元用于赌博或个人挥霍,1000万元用于购置房产汽车,1000万元借贷给他人,2100万元用于支付相关人员工资。 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对于到期需要兑付的保单,王从个人控制账户中按时按息兑付,对大部分续保客户,则继续自行打印保险凭证,将续期保费再次打入其个人控制的账户。 在2006年底的保监会现场检查中,查实新华人寿泰州中心支公司团体年金业务违规经营,涉及金额5401.90万元。保监会给予泰州中心支公司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停止接受团体保险新业务1年的处罚,王付荣也因此被免去泰州中支副总经理一职。 在此之后,王不但没有停止其疯狂的非法集资行为,反而变本加厉。他陆续在泰州市的大酒店、高档写字楼租赁办公场所,借新华人寿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名称,设计固定收益产品,自行打印“保险凭证”收取保费,甚至在其营建的6个“营销网点”公然招聘业务员,以销售保险产品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调查显示,在2007年-2009年期间,王付荣作案涉及金额共计达3亿元左右。长达6年多的截留和挪用保费,造成了巨大的资金窟窿。据保监会通报,案发时该案件资金缺口约达1.89亿元。 暴露内部管理缺陷 其实,新华人寿内部管理人员监守自盗,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是影响最严重的一次。 4年前,时任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非法资金运作乃至变相控股公司的操作一事被曝光,部分股东推动了震动整个保险业的“逼宫”事件。此后数月,围绕关国亮的去留,股东分作两派,相持不下。直至2006年隆冬时节,关国亮才被免职。 当时,因关国亮一案,新华人寿公司治理体系近乎瘫痪。关用8年时间挪用的130亿元资金,也一度令新华人寿陷入窘境。如果没有汇金的进入,恐怕现在的保险市场上,已不见新华的踪影。 虽然新华人寿就王付荣的挪骗案件已问责28名高管,但“挪骗门”所暴露的新华人寿内部管理的严重漏洞,却是不能忽视的。 从最高领导,到分公司部门副总,两起重大挪用资金案件,都将新华人寿核保制度与风险管理机制的缺陷暴露无遗。 据了解,新华人寿的团体业务为垂直化管理模式,这意味着泰州中支的主要负责人不直接管理团险业务,但副总经理王付荣竟然能随心所欲地造假,操纵团险业务。即使是在2007年被撤职并调离泰州中支之后,在个人利益驱动下,王付荣仍可以调用泰州中支员工,使之为其服务。 早在2008年1月,保监会就发文警告,不得利用保险业务进行集资活动。但是,其时新华人寿正值从2006年夏天的“倒关”行动(部分股东联合反对原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到新一届董事会的组建的3年非常时期,管理机制尚待完善,且由于执行“七大中心”管理板块,分公司权力得以膨胀,总公司的管控能力不足。 一位新华人寿高管坦言,王付荣事件的发生与当时新华人寿自身的管理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当时,新华人寿总公司发现江苏分公司存在“团险个做”的风险之后,并未能堵塞管理漏洞等,这使得违规路上的王付荣越走越远。 偿付能力令人质疑 虽然新华人寿在“倒关”行动之后,进入了高管大换血的阶段,但在汇金入主之后,新华人寿保费出现了剧增的现象。 维系多年的寿险“老三强”格局,在今年一季度被新华人寿打破。保险公司4月份保费快报显示,由于一季末保费不敌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太保寿险三强位置不保。其中,新华人寿保费收入屡创新高,截至4月份,寿险总保费收入已经超过400亿元,超过原来的第三名太保寿险,挤入第一梯队的行列。 之后,由于太保人寿的环比增速提高,今年6月份,新华人寿与太保人寿的月度保费分别为77.35亿元和77.31亿元,累积保费分别为546亿元和523亿元,相差只有23亿元。 表面上看,新华人寿跻身寿险第一梯队,保费收入也很可观,不过,大幅增长的保费收入,给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带来很大的压力。依照新保险法相关规定,以新华人寿目前450亿元左右的保费收入测算,至少需增资至110亿元,而目前新华人寿的资本金仅有12亿元,偿付能力明显不足。其实,新华人寿偿付能力危机早就出现过。2008年底,由于投资业绩不佳,新华人寿的偿付能力曾降至27.43%,远低于100%的监管红线。 而当记者就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采访新华人寿北京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时,她却含糊其辞,不愿直接回答。 偿付能力不足,必然增加了投保人的风险。虽然保费收入上去了,但是“后勤装备”却没有准备好,就好像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然而,东风却一直都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