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看了南方都市报提供的记者仇子明遭“通缉”事件调查报道后,颇受打击。他原本总是要为中国媒体的舆论监督热心呐喊,“通缉”事发之时,骂尽贪官奸商,深为仇子明打抱不平。但如今基于对南都报道品质的基本信任,仇子明和经济观察报此前正义凛然的形象在他心中大大褪色,只觉情何以堪。 但这个周末,他又要和我热烈讨论星空卫视一档谈话节目里主持人与嘉宾的冲突,他表达了对那位年轻女主持人温雅的严重鄙视,认为嘉宾翟凌被反复追问“艳照门”,是遭遇“媒体暴力”,于是感叹媒体人若不自重,何以让他人尊重?
![信仰 情怀 担当 操守 媒体操守](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20612032017796429.jpeg)
朋友素来对中国媒体寄予颇多期望,希望这一社会公器可以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发挥守卫良知底线的作用,所以既能对仇子明爱之愈深,又能对温雅责之愈切。不过,若是都学了我这位朋友的古道热肠,只怕情何以堪的事,是要一次一次地重复了。 对媒体功能的信任不能等同于对媒体人个体的信任,就如同对法律功能的信任不能等同于对法官个体的信任。所见所闻中,中国媒体的内部管理多数难称严密,编辑坐等来稿,只要记者能信誓旦旦自圆其说,自然也只能本着“同事间的信任”,上了版面。频频出入名利场的财经、娱乐条线记者编辑,想要掺杂点个人倾向、夹带点私货,实在容易。快速消费的时代,有几个媒体能像《纽约客》那般,还要专设个事实审核的职位,向采访对象核实记者采访内容? 更何况,互联网兴起之后,个人发布信息的渠道平台数不胜数,把关人的角色越发淡化,每个人都可以说自己是“媒体人”。我们总不能期望那些活跃在论坛、博客、微博上的发言者,也来个个遵守新闻报道的客观平衡原则吧? 当然,我那位朋友所期望的媒体良知,所指应是大众媒体、传统媒体。虽然由于历史原因,中国民众在面对丑闻谣言之时常常宁愿选择相信坊间传闻、小道消息,但多项调查显示,大众媒体、传统媒体还是拥有更高可信度的。中国门户网站的新闻首页,其实也是主要依靠着传统媒体的内容供应,才成为了人们的主要消息来源。 而要想维持、提高中国媒体的社会公器作用,守卫社会良知底线,首先应当大力促进媒体自由竞争。媒体传播威力巨大,但又不可能每时每刻确保真实平衡,不论错失有心无心,都至少会在一个时间段里构成对公平公正的伤害。最好的纠错体制就是允许、鼓励媒体互相印证、揭发,优胜劣汰,让不合职业操守、缺乏专业能力的媒体和媒体人最终出局。这种自由竞争越充分、越激烈,纠错就能越迅速越彻底,也就越有可能减少媒体错失造成的客观伤害。虽然有人担心这种自由竞争可能带来“娱乐至死”,但强行管制、垄断信源已被一再证明更加不靠谱,相信一个管制机构的能力和操守还不如相信公众良知。 中国民众的媒介素养亦急需提高。既不要停留在迷信媒体的年代,也不要一切度以“阴谋论”。看到一则新闻,尤其是那些对人或事的指控,停一停,等待更多的细节、更多的媒体跟进,才能避免一再情何以堪。 至于媒体同行,若是再看到仇子明这样的新闻,最好的维护职业尊严的方式,就是像南都记者那样去做一个实地调查,而不是原文照转,附赠时评。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