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提高依法治价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时间安排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三、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
2、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等。
四、活动内容
《杭州市市场调节价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决定围绕这部新规章开展宣传周活动。
1、媒体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造势,在萧山日报、萧山价格信息网、萧山网络问政等媒体平台上进行报道,增加公众对新规章的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
2、印发宣传资料。《规定》的实施可能对商场、超市、餐饮、电子商务、娱乐等行业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重点对这些行业的经营者发放宣传资料。
3、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价格监督站站长、相关行业协会进行专题培训,了解《规定》的出台背景,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具体内容,特别是一些上位法没有的新规定。
4、抓好贯彻落实。要抓好宣传契机,拓宽市场条件下价格工作领域,更好地履行价格职能。突出整治最低消费等重点,开展“贯彻《规定》执法月”活动,通过行政执法促进规章得到贯彻落实。
五、活动要求
1、要结合我局实际,根据活动实施方案,努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
2、坚持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活动,把价格管理和价格执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3、建立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价格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注:更多精彩文章请关注爱华写作模板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