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又称为离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辞职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同意辞职能否立即离职?问:我向单位辞职,结果领导同意我走人,并嘱咐我要办理好工作交接。我一切照办了,但在结算工资时,单位又提出我没有提前30天通知,故相关手 续还要等一等,不肯出具解除合同证明。问题是我下家都已经找好了,这不是明摆着刁难我吗?当时领导答应我走的,这不是已经协商一致了吗?请问单位这样做对 吗?我可否执意走人?
律师:依据法律向您介绍三点意见供参考。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款可以看出,“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是 职工的法定义务,职工千万不能将此视作可有可无。这里作为劳动者一定要警惕的是,辞职行为的提出,必须留有三方面的证据:一是书面辞职书而不是口头的,二 是已经送达单位,三是已经提前了30天。否则万一碰到单位耍赖就会被动。
第二,虽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协商一般是单位主动提出的,也必须支付一 定的经济补偿。而作为辞职,单位一般是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的,所以单位怎么会在你本人辞职的前提下而认可你们是“协商一致”解除的合同呢?岂不是给自己找 麻烦?当然,现实用工中确实有“当即同意走人”的说法和做法,但作为劳动者要注意的是,一定要有单位同意立即走人而不用等满30天的证据,否则怎么来证明 单位已经免除了你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呢?
第三,作为已经找好下家的劳动者,一定要注意衔接新单位的报到时间,至少要留出一个月的提前量,否则就又被动了,你现在就是如此。目前你要么跟 新单位协商一下,不行就只有找原单位商量,但此时有的单位则会“趁火打劫”,即扣掉劳动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问题是若劳动者不愿意损失一个月工资而执意走 人,单位将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故作为劳动者千万不能盲动。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也就是说,只有当职工提前30天通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之后,单位才会启动退工手续并与职工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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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流程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具体步骤
第一步
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司表示感谢的礼貌用语。也可以再加上一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推荐合适的接班人等内容,但措辞和语气一定不能过激,以免白纸黑字上留下对你不利的“案底”。
第二步
这是离职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你的离职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批准和支持,关键还得看这一步。在和主管详谈之前,必须准备好离职的充分理由。如果你平时的工作表现还不错,或者是公司的骨干力量,那么在谈话中主管很可能会挽留你,而你必须用得体的语言去应对,想方设法表明你的立场,并坚持自己的初衷。切忌不辞而别,那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会造成非常不良的影响。
第三步
在和主管谈妥了具体离职意向并征得同意之后,就应该开始着手交接工作。在公司还没找到合适的接替者的时候,你应该一如既往地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即使在接替你的人来了之后,仍必须把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才能离开公司,以尽到自己的最后一份责任。
第四步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把档案转出。另外还有你的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假如你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五步
按正常途径来,走的时候要开离职证明,有些公司招聘的时候要看你的离职证明的。
第六步
在辞职前,你就应当做一个有心人,平日就做好业务知识管理。每项业务的程序与必要技能,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储存在档案或电脑里,这样离职时才可以移转出去。这种做法不但有利于接替者,对你也有好处。任何业务或经验,若不能够加以整理、记录,很难转化成个人财富。这种积累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更是在公司内持续升迁,或取得外界机会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