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年,你是自命不凡的同桌
千禧年零点钟声敲响的时候,冯莎莎觉得周围每个人都异常兴奋。有人忙着告别旧时光,有人忙着奔赴锦绣前程。而她,却在忙着忧伤。
这一年,冯莎莎带着让人羞愧的成绩升入初中。好在长大,有时候是一夜之间的事情。跨过千禧年,冯莎莎像一头从睡梦中醒来的狮子。她开始摒弃往日里的懒惰,关注起读书这件事。
听课,记笔记,冯莎莎憋着一股劲地给自己定了三年目标。一个学期下来,她在班级的排名和她的身高一样,“噌”地往上涨,最后基本稳定在班级的前五名。
13岁的冯莎莎,生得本就好看,如今更是出落得亭亭玉立。走在校园里,经常有高年级的学长在身后吹起口哨。
天知道班主任怎么会让姜小松成为自己的同桌,这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小男生,是这个班雷打不动的第一名,总是一副骄傲自大的样子。他的课桌里有各种新鲜玩意儿,随身听、磁带、小说,冯莎莎看得眼馋。
有时候数学老师讲着讲着,突然点名说姜小松,这道题你会了吗?姜小松放下手里的小人书,毕恭毕敬地站起来,很淡定地说:“老师,关于这道题我有三种解法,请问您想听简单的还是复杂的?”
真不知道小鼻子小眼睛的姜小松,小脑袋瓜整天在想些什么。冯莎莎经常为一道数学题绞尽脑汁,姜小松实在看不下去了,就会说:“我们做个交易吧,你帮我抄歌词,我帮你补课……”
冯莎莎觉得姜小松的眼睛一定是长在头顶了,那副自命不凡的样子真是欠揍啊。可为了保持前五名,冯莎莎决定豁出去了。
姜小松让她抄的第一首歌,是梁静茹的《勇气》。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他还会很大方地把随身听借给冯莎莎。冯莎莎的青春,因为有了梁静茹而不觉得孤单。
2、2003年,冤家路窄
初三刚开学,姜小松突然找班主任换了座位,冯莎莎觉得奇怪。姜小松解释得很离谱,他说两个好学生坐在一起,浪费资源。
马上就要中考,她也没多余的时间跟他计较。不过这样也好,他对她总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冯莎莎觉得她的自尊早就被摧残得碎了一地。
两年下来,冯莎莎凭着笨鸟先飞的精神,已稳扎稳打地成了班级的第二名。这其中,不得不承认有姜小松的功劳。
2003年,两个人顺利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九月去学校报到,冯莎莎在高一(6)班的名单里看到姜小松,再往下几行就是自己,两人竟然又被分到了一个班。
“喂,我们在一个班呢。”冯莎莎远远看到姜小松迎面走来,忍不住跟他打了个招呼。
姜小松一副淡然而又傲慢的样子:“那你又不能考第一了,抱歉啊……”
那语气和表情,让冯莎莎很受伤,她暗暗发誓,高中三年一定要超过他。其实冯莎莎的文科成绩很出色,只是高中的物理和化学明显难了一大截,总体排名被拉了下来,而姜小松竟然“噌”地跑到了年级第一名。
与此同时,增长幅度同样夸张的还有他的身高,一下子长到了一米八,比冯莎莎高出了半个头。高二文理分班,冯莎莎毅然决然地选了文科。一想到再也不用和姜小松暗暗较劲,冯莎莎忽然有些失落。
不过好在,长了个头的姜小松好像一夜之间换了个人,变得温顺谦和。偶尔在校园里遇到,他还会礼貌地跟她打个招呼。
冯莎莎生日的时候,意外收到姜小松通过邮局寄来的礼物,一个索尼的MP3。
“在一所学校,干吗要给邮局做贡献?”放学的时候,冯莎莎在校门口拦住了他。
“因为想给你一个惊喜……”姜小松挠挠头,支支吾吾的,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冯莎莎忽然发现,这个从初中就一直和自己抬杠的小男生,其实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
“待会儿我有场球赛,有时间来看吗?”姜小松有些忐忑地问她。那个黄昏,篮球场上飞奔的少年,让冯莎莎的心,七零八落地乱了。
那些懵懂的情愫,忽然在她的心底生了根,发了芽。
3、2006年,你身边的女孩很可爱
高三,每个人都在为高考做最后的拼搏。冯莎莎在走廊看到姜小松的时候,也会不经意发现他脸上的疲惫。有(6)班的旧日好友悄悄跟冯莎莎透露,班级聚会上,姜小松喝醉了,一直叫着冯莎莎的名字。隔天有人拿这个取笑他,他却打死也不肯承认。
得知这个小插曲,冯莎莎的心里又欢喜又忧愁。这种小折磨,大概就是喜欢一个人了吧。
黑色的六月过去,冯莎莎的志愿表里是清一色的上海。因为她记得初中的时候,姜小松说过他最爱的城市是上海,而那时她最向往的却是北京。她本想先去问问他会填哪所学校,可最终还是没好意思开口。
而姜小松一考完试,就跟着表哥去了上海,连志愿表也是让家里人填的。姜小松的父母听从了班主任的建议,改了姜小松的意向,报了清华。那天冯莎莎站在光荣榜前,突然就红了眼眶。九月开学,两人一个南下,一个北上。
元旦的时候,姜小松在电话里说要来上海看她,她失落了几个月的心仿佛瞬间复活了。
姜小松说大概下午三点到站,冯莎莎两点钟就坐在候车厅。她忽然有些局促起来,不知道用什么方式跟姜小松打招呼才好。
火车晚点,姜小松到站的时候已经下午四点钟。同他一起走过来的还有一个可爱的女生,冯莎莎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
姜小松介绍说,这是沈佳,我的大学同学。然后转过来对沈佳说,这是冯莎莎,我的老同学。
中规中矩,谁都不特殊。
地铁里,冯莎莎看见沈佳有意无意地总是想拉姜小松的手,但每次都被他巧妙地避开了。冯莎莎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糟糕,她觉得自己突然变成了一个大电灯泡。三人有些尴尬地吃完饭,然后去了外滩。夜景很美,沈佳拉着姜小松合影,她的整个身子都几乎靠在他的怀里,冯莎莎对着镜头,恍惚得差点儿忘了按下快门。眼前的这个少年,忽然变得隔山隔水地遥远。
三天后,他们回北京。在车站,冯莎莎很想当着沈佳的面,对姜小松说出心底的那份喜欢。可姜小松欲言又止的表情,让她犹豫了,然后火车开走,她像是从一场梦里醒来。
4、2010年,将你拉进黑名单
2010年,冯莎莎大学毕业,和同事在浦东合租一个小居室,享受单身的小快乐。
有一天下班回来,冯莎莎刚煮好一碗泡面。打开电脑,高中的QQ群里突然跳出一则消息,班长姜小松下个礼拜结婚,有没有人组团去北京参加婚礼。然后又发上来一组婚纱照,冯莎莎的表情在那一刻凝固了。姜小松身边那个笑颜如花的女子,是沈佳。
当年在车站送走他们,冯莎莎回到宿舍就将姜小松的名字拉进了黑名单,手机、QQ,还有那个时候很热闹的校内网,片甲不留。
她也曾幻想着,姜小松会用其他的办法来找她。半年过去,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她开始答应身边的追求者。她在群里说了六个字,班长结婚快乐。刚打完,系统提示有人请求加好友。看到那个熟悉的图像,她犹豫了下,还是点了同意。
姜小松的第一句话是:那时候,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点喜欢过我?
冯莎莎还没来得及回答,QQ那头还在显示“正在输入”:那年,沈佳追我,我告诉她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在上海。她不信,缠着我带她来上海,然后跟我打赌,只要你说出喜欢我,她就认输,让我们在一起,但这个过程中,我不能先对你表白。我信心十足地以为你会吃醋,我也信心十足地以为激将法对你很有用,可这次我却输了,所以回去我答应了沈佳,然后将你埋在心底……我就要结婚了,希望你也幸福。
冯莎莎的眼泪就那么掉下来,她忽然意识到当年梁静茹的那首《勇气》算不算姜小松对自己的表白呢: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其实冯莎莎的确不知道,2000年,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姜小松,在她面前是自卑的。自卑到了极端便只能自负,以此保持那份可怜的自尊。
在这场还未开始就已结束的爱情里,两人都太骄傲,也太矜持,一点点地试探对方,发现没什么反应,就觉得受到了伤害,急着放弃。年少时的我们,还不懂得,爱情除了尊严,还需要耐心。
2010年,冯莎莎再次将姜小松拉进黑名单。只是当她在街头听到梁静茹的《勇气》时,还是忍不住地会想起2000年遇见的那个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