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的初恋沉闷而冗长,不知道算不算奇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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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的时候,别人都在忙得昏天黑日,我父母早早就替我办好了出国手续,只是等着我高三毕业以后go to America。我们班上有一个男生,大家叫他大P。那人特能说,一般早自习和午间休息的时候,总是能够听得到他滔滔不绝,犹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的笑话。班主任拿他没有办法,只好让他在第一排和我这样一个逍遥人一起“任逍遥”。
那时候的大P面目狰狞,说英语的时候好象是《狮子王》里的土狼,真的。后来我们逛动物园的时候,猴子看了他就吱吱地乱跑,他倒是来了劲了,拍着我的头冲猴儿们介绍说:嗨,这是我的PET!我也没有含糊,我告诉他说:你别喊了,你的同类都被你吓跑了。
刚刚和我一周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他在那里大唱《我的太阳》,我在一旁着喝可乐,他突然转头问了我一句,说:“嗓子怎么样?”我嘴里的可乐差一点全喷了,气得我重重地捶了他好几下。他就像没有事一样,说我打人的姿势不对所以不够狠。他教了我两招,还叫我拿他开练。第二天上学的时候,他看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说“十三妹,昨天你打我那两拳都紫啦。”边说边卷起袖子让我看。
后来我想,这一段感情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以后大P就一直叫我十三妹,我和他之间的这一段交情是在相互诋毁和自我吹捧当中进行的。他在生活中总要发出各种各样的声响来引起别人的注意,好象这样子才能证明他存在一样。我习惯了他这样,习惯了看他自已给自己出洋相,习惯了和他一天到晚的吵吵闹闹。常常是我替他抄笔记而他却趴着睡觉;吃饭的时候,我吃瘦肉他吃肥肉,因为他需要“营养”啊;打架的时候,不管输赢,我统统会拍手称快;放学走在楼道里我们还是要大呼小叫的互相嘲笑一番,我们就像哥们一样横行着三年级,要多默契就有多默契。
一转眼快毕业了,大P还是我的哥们,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之间其实从没有牵扯过感情的问题。因为当时觉得,好多事没有说出来的必要。我认定,如果我喜欢他,那么他肯定也会喜欢我的,这还用说吗!我心里清楚得很,虽然我要走,但是我早晚都会回来的,因为我找到了那半个圆圈。我以为这是缘分,谁都分不开的,哪怕千回百转……
记得那一天我临走的时候,大P对我说:“别得意,搞不好折腾了几年还是我们俩个。”这是我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了,我永远都忘不了。
那一年,大P进了一所好大学,我也刚刚好搬到旧金山,隔壁的餐馆发生了爆炸,我家的半面墙都没有了。我搬了家,办了一年休学,我给大P发了一封E-MAIL,只有三个字:“我搬了。”没有告诉他我新家的电话。
新家的邻居是一对聋哑夫妇,家里的花园是整个街区里最好的。我妈常常烧中国菜叫他们过来吃。我是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恩爱的一对。有时候,他们打着手语,我在那里仔细地看,看着看着,我就会想起一个圆圈来,我会想起大P,心里会有一阵痛。后来,我买了一本书,花了一个秋天的时间,自己学起了手语,就这样子我慢慢地进入了这样一个毫无声息的世界。他们听不见,只能用密切的注视来感应对方,那么地平和、从容。这是不得安宁的大P永远都不能理解的世界。
闲来无事的时候,除了陪着邻居练练手语以外,我就会三天两天地往篮球场跑,替大P收集NBA球员的签名,感动得他在E-MAIL上连写了十几个谢谢,还主动向我坦白说,正在追女孩子。我呆坐在电脑前有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反反复复跟自己说同一句话,我说:“别哭,别哭这有什么不好呢”,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我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再往后讲就是春天了,我还是一副老样子,只是手语有了专业水准了。大P也在我这一个“爱情导师”的悉心指导下初战告捷。我想,只要他快乐,我就也该快乐,能做他哥们儿,不错。
六月份的时候,我回国了。大P参加区里的辩论赛。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回来了,我一个人悄悄地溜进了会场。这一年大P已经混得人模人样了,他总结陈词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是又笑又鼓掌,我知道他发挥的很好,我早就知道的。辩论赛结束以后,大P他们赢了,下场时时候我看见一个长得挺清秀的女孩子笑着向他们迎了过去。但是那一刻我知道,大P需要的是有人临头给他一盆冷水,这样才不至于得意而忘了形,我知道的,但这已不重要了……
回到美国以后,我的信箱里有两封信是大P写来的。第一封说他在辩论赛场上看到一个人简直跟我一模一样,他叫十三妹,那人没理他,可见不是喽,不过能像成这个样子,真是奇了。第二封信说他现在的女朋友虽然很好,但是总觉得两个人之间好象隔着什么,他问我说,为什么我们两个就可以直来直去呢?我在电脑上打了一封回信,告诉他,其实我才是他的那半个圆圈,只是我们再也没有办法凑成一个圆了。
这封信我存着没发。我总是很容易地得到球星的签名。我背着父母赚钱,去看音乐会,连磁带录完了都不知道。我不想让大P知道我回来过。我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放弃了我的半个圆圈。
因为,中餐馆爆炸以后,我只有靠助听器生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