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使用说明
各位参保人员:
在新参保未发放社保卡期间,以及因社保卡丢失、损坏后办理补(换)社保卡手续期间,我中心为您提供《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简称《领卡证明》)作为就医、报销的凭证。各险种就医注意事项如下:
职工医保 本人选定的综合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全市中医类、专科类、A类类定点医疗机构 特别提醒:城居医保的老年人、无业居民,以及超转人员门诊就医实行社区首诊制度。
门诊和住院:
新参保未发卡及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人员应持《领卡证明》和《门诊病历手册》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办理手工报销。
申报手工报销时需提供《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发行回执单》复印件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业务回执单》复印件或《领卡证明》复印件。
已发放社保卡: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和《门诊病历手册》就医,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居民医保 超转医保 离休统筹
生育保险
与职工医保相同 也可到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服务中心就医
门诊:尚未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办理手工报销。
住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就医均可享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服务。分娩住院时请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工伤保险
工伤医疗机构 工伤康复机构
门诊:
新参保未发卡及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人员应持《领卡证明》和《工伤证》就医,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后再办理手工报销。
已发放社保卡:参保人员应持社保卡和《工伤证》就医,实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住院:参保人员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就医均可享www.aIhUaU.com受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服务。
工伤住院: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工伤证》; 康复住院:持社保卡或《领卡证明》、《工伤证》和 《康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