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查询网址是什么?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沈阳医保查询个人账户,希望对您有帮助。
沈阳医保查询个人账户如下
沈阳医保查询网址:http://www.syyb.gov.cn
说明:打开页面后,输入个人医疗保险编号、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主要查询内容包括:
1.个人账户基本信息: 参保人员姓名、参保时间、人员类别、人员参保状态、单位编号、单位名称、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个人账户年进账、消费总额:包括参保人员历年账户进账总额、历年账户消费总额等信息。
3.个人账户进账明细信息:包括参保人员自2010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年龄、个人账户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标志、到期日期、单位编号等信息。
4.灵活就业人员欠费情况明细信息: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人员自2010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欠缴月份、应缴合计金额、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缴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缴其他、银行账户当期余额、缴费状态用信息。
5.个人账户消费明细查询: 包括参保人员自2011年1月起至数据更新日期止的结算时间、医疗类别、医疗机构名称、医疗费总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等信息。
[沈阳医保卡查询数据由沈阳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供]
沈阳医保电话查询
沈阳医保局医疗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4-62161771、96856(社保卡挂失)),内容包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查询,医保卡余额查询等。
沈阳医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医保卡号至沈阳医保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咨询电话:024-12333 024-62161771
社保卡语音挂失电话:024-96856
沈河分局: 沈河区西顺城街96号
咨询电话:024-62421703
东陵分局: 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
咨询电话:024-23770016
单位参保业务:在东陵、浑南新区、南湖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东陵、浑南新区的人员。
铁西分局: 铁西区重工街12路
咨询电话:024-62324578
单位参保业务:在铁西、于洪、张士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铁西、于洪区的人员。
和平分局: 和平区北二路69号
咨询电话:024-64662201
单位参保业务:在和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和平区的人员。
沈北分局: 沈北新区金星街44号
咨询电话:024-89862600
单位参保业务:在沈北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沈北新区的人员。
沈北分局蒲河办理部: 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人和街126-14号
咨询电话:024-88043875
单位参保业务: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及道义地区、虎石台地区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蒲河新城、棋盘山、农业高新区、道义地区及虎石台地区的人员。
苏家屯分局: 苏家屯区雪松路52号
咨询电话:024-29829907
单位参保业务:在苏家屯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苏家屯区的人员。
康平分局: 康平县政法路人社局院内
咨询电话:024-87322456
单位参保业务:在康平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康平县的人员。
法库分局: 法库县法库镇边门街52号
咨询电话:024-87102015
单位参保业务:在法库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法库县的人员。
辽中分局: 辽中县东环街52号
咨询电话:024-87820081
单位参保业务:在辽中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辽中县的人员。
新民分局: 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
咨询电话:024-27615258
单位参保业务:在新民地税分局报税的参保单位;
灵活就业参保业务:身份证或户口簿所在地在新民市的人员。
拓展阅读:
沈阳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10元
从9月1日起,沈阳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就要按照新调整的标准缴费了。8月25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公布了“关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的通知”。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从9月1日起开始执行,提高的缴费标准普遍上调10元。提高的政府补助标准已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沈阳市城镇居民医保调整方案中,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1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36元,政府补助474元。
学龄前儿童及婴幼儿: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3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4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56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56元,政府补助504元。
成年居民: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调整为52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4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08元,政府补助732元。
老年居民:2016年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42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510元调整为520元。其中属于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40元);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208元,政府补助7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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