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指不受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事故的发生,会扰乱幼儿园的正常的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幼儿园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和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同时,要理性分析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要努力将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
一、 幼儿园安全事故概念的界定。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虽不在园内,但属于幼儿园组织的活动 。日常生活中,出现了幼儿事故后,就幼儿园、幼儿家长和肇事者之间各应承担哪些责任,困扰着幼儿园园长。因此,了解幼儿园事故处理的法制责任问题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幼儿园常见安全事故类型
(1)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即使幼儿游戏时受伤。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意外事故引起的,教师在现场,幼儿的伤害也往往是不可避免的。幼儿在活动中很难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控制,活动时不小心绊倒、相互之间碰撞以及其他的伤害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幼儿园如果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就很难证明自己是没有过错的。
(2)因教学设施引起。滑梯、攀登架、小城堡、海洋球、蹦蹦床、秋千等大型玩具年久失修,存在着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幼儿园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幼儿园如未及时更换已经陈旧老化的器械,形成事故隐患,而教师又未发现存在的问题,就很容易发生事故。此外,园舍中楼房占大多数,教室、楼道、走廊、上下楼梯也是容易出事故的地方。
(3)儿童走失。儿童走失属幼儿园严重事故。儿童走失是幼儿园管理的失误,是幼儿园未尽看管之职。儿童在幼儿园期间(指幼儿从踏入幼儿园门到离开幼儿园这段时间),教师应该像家长一样看管幼儿。幼儿离园必须经教师同意,或者幼儿家长的许可。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体罚分两种,一种是指肢体上的体罚。另一种是指言语上的体罚。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
(5)幼儿被他人接走。由于幼儿园管理制度有漏洞,造成幼儿被他人接走。
(6)外来人员侵入。幼儿园的门卫制度不严,外来人员容易趁人不备,溜进幼儿园,造成损失。
(7)幼儿园组织校外活动引发事故。幼儿园外出活动,如果组织不够严密,教师麻痹大意,偶发事件将会不期而遇。
(8)幼儿自身原因所致。很多场合下是由于幼儿身体的状况而产生的,如幼儿患某种疾病、体质弱、身体残疾等。
三、幼儿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由于教育工作的专业性,幼儿园在教育活动中有防止幼儿的身体或生命因教育活动而遭受侵害的义务。尽管幼儿园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但是,幼儿园一旦因过失行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中将这种过失原因归类为过错责任,幼儿园在幼儿安全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幼儿安全事故的发生,那么 安全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要负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可不负责任。 幼儿园对幼儿负有三项责任:教育责任、管理责任、保 护责任。教育虽然是幼儿园的主要职能,但就责任的性质来说,教育责 任说到底不是一种法律责任,而是幼儿园的职责和功能,管理失范和保护不周才是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幼儿园只有保证幼儿安全,才能实现其教育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 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具体讲述了学校对幼儿的保护责任。)学校保护最终是要通过学校的内部管理行为来实现的,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幼儿园应忠于职守,履行自己的职责,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人身伤害事件,其赔偿责任是根据幼儿园的过错来确定的。 幼儿园按规章制度尽了职责,可以减轻或避免承担责任。
四、幼儿园的义务
根据过错责任的原则,幼儿园要避免在事故发生时承担责任,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体现为以下4个方面。就安全这一块来看,首先,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幼儿在园的安全与教师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因此,安全教育应从教师与幼儿两方面入手。
1.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
①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内容包括教师一日工作常规、幼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法、消防知识等。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教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安全防范意识,掌握有关幼儿安全的基本常识和技能,加强工作规范性,促使幼儿教师的工作水平更趋专业化。
②在案例分析中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教师的反思能力,提高教师对安全事故后果的预见性,从而设法避免事故发生。
2.对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相关能力培养。
①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安全教育并非说教式教育,对于幼儿而言,很多安全事故是他( 没有见过更没有经历过的,没有经验可谈,较为抽象。但是,又不能等幼儿经历之后自然成为直接经验。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别人的经历中获得间接经验。我们可以将有关安全事故的图片张贴于班上,引导幼儿讨论图上会出现什么不安全的后果,怎样才可以避免危险,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而且还可以提高幼儿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幼儿身边有安全案例,及时抓住进行讨论,以事实说明问题,教育幼儿引以为戒。
②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的教育。教师可在幼儿园的公共区张贴一些 安全常识及自救方法的教育。特别要注意的是要让幼儿知道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只有这样幼儿园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3.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 按照教学常规进行,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 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教育,不能以超出幼儿接受能力的方式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对幼儿进行教育,在正常的教学活动时间里,不能出现擅自调课、不请假而离岗、请人代岗的现象。
4.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 26 条、第73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16 条、第52条明确规定,学校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要符合标准,保证幼儿在校内的人身安全。如果明知校舍或其他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将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