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会议效率,严肃会议纪律,经研究决定,对参加各类会议(包括学习培训,下同)的人员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县工商系统的各级各类人员不论是参加本局组织召开的各级各类会议,还是参加省市局、县委县政府以及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级各类会议都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二、参会人员接到参会通知后,要熟知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准备工作,参加会议时带好相关资料及记录本准时参加会议。
三、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应认真听取会议精神,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四、参会人员要自觉服从会议纪律:
1、不得迟到、不得中途退场、不得提前离会;
2、自觉的将手机设置在静音或振动状态,能不接的电话尽量不要接听,对特殊必须要接听的电话,要注意回避,不要影响他人;
3、不得在会场中随意走动;
4、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讲话,保持会议秩序;
5、参会人员不经许可不得换人;
五、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根据会议要求,及时、准确地做好会议精神的汇报、传达、学习、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