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有时候像电脑的暂时内存,很多事情看到的时候是栩栩如生,但转眼就忘了。我想讲的这个事情,现在并不能记得很清楚,只能说记住了一部分,很小的一部分。
五年前那会儿,我住在广元西路,一个理发店的二楼,地方稍微有点破旧,不过魔都的房租贵,地段稍微好点呢,就只能屈从于简陋的房间了。
一个香港朋友来信说他的朋友来上海旅游,能否在我这边借住几天,我说,如不嫌简陋的话,都可以啊。
过了一段时间,他朋友来了,是一个瘦瘦的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四十好几,估计快五十了,他带着小孩,也是个瘦瘦戴眼镜的小孩,看上去皮肤有点黑,可是挺精神、颇有灵气。
我问:“他叫什么名字啊?”
中年男子说:“Timothy.”
之所以我记得这个,是因为在上海比较少遇到叫这个英文名的人,当时只认识过一个Timothy是去美国攻读神学去了。这个名字是“Tim”的全称或完整版,圣经里翻译成“提摩太”,感觉逼格略高。
我对中年男子说:“我这地方其实挺简陋的,里面房间有个大床,可以睡两个人。只要不嫌简陋,你住这里我是没关系的。”
男子连连摆手,满脸堆笑说:“我们没关系,都可以住,都可以住。对了,有没有浴室啊?”
我说:“浴室在对面,也是小小的,你们可以接受吗?”
男子说:“可以可以,已经很好了。”
晚上,Timothy去洗澡。我就和男子随便闲聊,听说他好像是做电子设备方面的,和我完全没啥交集,于是我后面就自动忽略了。凡是电子类、工程类、财务类、投资类的话题,在我的大脑里一般设为忽略。
中年男子说他换过几个工作,生活也是满拼的。不过他强调花了很多钱在小孩的教育上面,把这个Timothy反正是培养得挺好的,在学校里成绩不错,然后男子以前也来过上海,这次是特地带孩子来逛一逛。
男子最后总结性地发言:“其实生活最主要呢,是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