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时候可以浓缩成一个逗逼的成长史。比如我常对着电风扇说话为了听颤音,然后毫无意外地感冒;比如那时的我觉得下雨不打伞是一件非常酷炫的事,然后毫无意外地发烧;比如放学途中我最爱和同桌把石块当成足球踢,然后毫无意外地踢碎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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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就是这么炫酷。
不幸的是,那时候逗逼还不流行,太逗逼很容易被当成傻逼。
幸运的是,和我一起逗逼的人还有我的同桌,这样傻逼路上我还能有个伴。
那时我们深受灌篮高手的影响,立志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某天放学后,我们俩在黑板上写:“樱木花道最牛逼!”
…然后两人都忘了擦黑板,第二天被老师罚站了两节课。
没多久小学毕业,不知是谁先买了同学录拉着每个人都写,同学录这东西一下流行起来。
很多事情我都忘了,小学的事情更是忘得七七八八,偏偏连几张照片都没有,想回忆都不知道从何记起。只是记得同桌给我写:“樱木花道最牛逼!我们一定要成为篮球运动员!”
初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约好每个周末都一起练球。
每次练完球我们都高喊:“樱木花道最牛逼!”,然后被人一顿白眼。
可我们俩不以为意:樱木花道就是牛逼,怎么着!
那时候放学早,太阳都没下山。
那时候时间慢,友情可以延伸到很久以后的永远。
初二前的夏天,我们照常练完球,我刚准备喊:“樱木花道……”
樱字刚说出口,同桌打断我说:“卢思浩,我要搬家,以后不能陪你练球了。”
那时候我对搬家没什么概念,说:“卧槽不就是搬家,能搬去多远,每个周末都回来啊!”
同桌没说话。
我一时气,说:“行行行,你爱去哪去哪,去了就别回来。”
回到家时我一阵后悔,心想应该好好问问他搬去了哪里,问个联系方式。我想起我扭头就跑回家时,同桌在原地站了很久。
然后同桌就此消失在我的人生里,一直到我模糊了他的长相,一直到同学录在一次搬家时弄丢,一直到某天我再次回我们练球的场地,那儿被居民楼取而代之。
物是人非让人伤感,可那是回忆里唯一的证据。
直到某天物非人不在,我再也无法确定那些是否真的发生过。
高中考上重点班,从高一起就没了周六和周日的下午。对于这件事我一直很愤慨,但苦于没有办法反抗,只得乖乖就范。
也因为这,每个周六的早上我都无心早读,不是在朗读声中抄歌词,就是用自己的节奏把课文变成歌。那时我觉得自己一定有写歌的才能,简直酷到没朋友。
我的情窦开的晚,在高一的下学期才喜欢上一姑娘。
那阵子正值期末,课间很少有人会走动,每个人都在埋头苦干。我天生没这天分,坐太久憋得慌,非得走动走动不可。可又没人陪我,我只好一个人趴在教室外的栏杆上发呆。
我喜欢上她,是每次这个时候都能看到她。
虽然我们之间隔着一个教室。
张家港的六月常下雨,我就在课间趴在栏杆上,时不时地瞟向不远处的她。
下雨的时候,其实特别适合安静,谁也不用说话。
偶尔会下雷阵雨,白天暗的像黑夜,窗户像是随时都会爆炸。没缘由的,我最喜欢这种末日景象,像是一切都是未知,转眼我们都将置身黑洞。
这个时候,整个走廊只有我们俩还靠在栏杆上。
那时候我常想,真的有黑洞就好了,只要有她在,什么都不用怕。
虽然我情窦开的晚,但我胆子从小就大。
食堂排队时她排我前面,我拍拍她的肩,准备给她一个无比炫酷的第一印象。
可当她回头,我准备好的台词都不见了,我急中生智冒出一句:“同学,我今天语文书没带,能不能问你借。”
说完我心想,尼玛说好的要留个好的第一印象呢混蛋!不给力啊!
不过姑娘很快说:“好啊,你是几班的?”
自此我就和姑娘认识,我借书后都会在书里夹个小纸条,这样姑娘就会有回信,这样一天就可以见好几面。
直到今天我想起这个细节,我都会忍不住给自己点赞!卢思浩你简直太机智了!
后来晚自习下课,我都会等姑娘一起走,假装顺路。
那时候送喜欢的姑娘回家,去哪里都顺路。
高二的冬天,我照常等姑娘下晚自习,可我左等右等也不见她人,正当我着急时,姑娘出现了。她一脸神秘地对我说:“我给你准备了一个礼物。”
我其实老远就看到她手里藏着的围巾了,但还是假装不知:“哦?什么礼物?”
姑娘一把把围巾给我戴上,说:“喏,织了个红围巾给你。”
我因为太开心,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舌头打结:“太太太棒棒棒了了了,西西西谢…”
姑娘边笑边说:“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不用谢。”
高考后我找齐小伙伴,给她发短信约她学校见,然后转头拉着包子他们练起温柔,排练那早就排练了几百遍的表白。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了,死党们更早,他们在等我。
作为主唱兼吉他手的我开始一本正经地唱:“走在风中今天阳光突然好温柔,天的温柔地的温柔像你抱着我……”
但我等的人,最终还是没有出现。
然后我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所谓的音乐才能。
后来我听朋友说起她考砸了,家里让她报了另外一个高中复读去了。
最后有关她的消息,是她去了上海。
这些都是我生命里很重要的人,我们却走散在路上。
没有波折,没有吵架,只是彼此分道扬镳。许久后或许还有着联系方式,却不知道应该用什么样的姿态联系。又怕一切变得似是而非,不如保留在回忆里。
好在我回顾四周,发现身边还有着那些没被时间冲走的混蛋们。
这些陪我哭陪我笑看透了我知道我所有缺点却没有离开的混蛋们。
前不久我和包子聚会,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们在海底捞排队,队伍长到没朋友,我心里一句我擦,然后拿出pad看起老友记来。
包子说:“老友记有什么好看的,都多少年前的了。”
我说:“傻逼,这和时间无关,我喜欢老友记不光是它好看又陪了我很久,也是因为它承载了我所有梦想。那种有人陪伴的感觉,好友就在身边的感觉,我们没那个命,都四散各地。”
包子说:“这有什么,没关系的。只要你来,我就会去接你。”
很多人和我都该成为很好的朋友,是的,本该是这样的。
很多时候我回想过去,都会不由得觉得可惜,却又觉得无能为力。
你不知道下一秒谁会住到你生命里,你也不知道今天的好友会不会变成明天的路人甲。
我不知道。
好像从没有认真告别过,却又好像一直都在告别。
我们总是毫无缘由地相信友情这东西可以打败时间,最后却又被时间打败。
我们总是在分别的时候说着保持联系的话,以为可以常来常往,却发现最难的竟是保持联系。
好在经过不停地失去,我明白什么是重要的了。
好在这帮混蛋们已经见过我的一切了,我也不用害怕他们嫌弃了。
所以这些人,我再也不会轻易弄丢了。
我感激每个在我生命里出现过的人,我知道他们都是我的一部分,让我变成了现在的自己。
还陪伴在身边的,常来常往,保持联系。
在路上走散的,原谅我只能在心底和你说声再见。
愿我们在彼此看不到的岁月里,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