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也是一种职业,军人工资待遇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2017军人工资涨得可怕,那么下面是爱华网小编整理的2017军人工资待遇和2017军人工资改革方案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军人工资待遇一、军人退役按排方式
1、军龄不满10年的不再安置,采取买断的方式:每年4.7万+住房补贴+服役津贴+6个月工资。
2、军龄满10年干龄满6年但军龄不满16年的,采取应金制,前10年每年3.2万,10年后按每年5.4万计,并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东西南北兵”转业后每月发工资的百分比(根据服役年限和立功情况)、医辽保险金自己交;也可选择计划安置。
3、军龄满16年的采取自主择业(退役金较以前有所增加,每月发全工资的百分比,并解决住房和医疗问题),也可选择计划安置(参加公务员考试,立功的加分,考试分低者自主择业)。
4、军龄满25年的也可选择退休安置。
5、地方大学入伍在校期间算军龄。
6、2010年开始实施。
二、军人退役按排原则
1.军龄不满8年或干龄不满3年的军队干部原则上不得退出现役,确需退出现役的安排复员,推荐关注:微信查找“东西南北兵”,干龄满3年或军龄在8年以上16年以下(不含16年)的军队干部需退出现役的原则上安排转业(计划安置),需要复员的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由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后方可办理。
2.军龄在16年以上(含16年)的团以下(含正团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可安排转业,也可安排自主择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3.师以上(含副师职)干部需退出现役的,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或军龄在30年以下(不含30年)的安排转业,50周岁以上或军龄在30年以上的安排退休。
4.士官需要退出现役的,军龄在10年以下的一律安排复员,军龄在10以上(含10年)20年以下(不含20年)的原则上安排复员,有需要转业安置的必须有接收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军龄在20年以上(含20年)30年以下(不含30年)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安排自主择业,军龄在30年以上或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安排退休。
三、自主择业工资待遇
满16年不满18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60%;
满18年不满2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70%;
满20年不满23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80%;
满23年不满26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0%;
满26年不满30年的军官,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官工资的95%;
满20年不满25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80%;
满25年不满30年的军士长,自主择业所在地同级别军士长工资的90%;
同时,自主择业的军官和士兵,还将发放住房供给金和参加医疗保险。
四、奖励及其它
1.在高原、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15年的,在原有的基础上加5%,满20年的加8%,满25年的加10%,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推荐关注:微信查找“东西南北兵”参加过战役或直接参与过重大抢险救灾工作的军官,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累加之后超过100%的,按100%计发。
2.在参战或参与抢险救灾期间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3%,5%,8%,10%。在平时工作中因工作成绩突出,做出重大贡献而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荣誉称号的分别在原有的基础上加2%,4%,6%,8%。
2017在职军官干部工资待遇正师:8000,再增:2283;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22000左右。
副师:7129,再增:2123;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20000左右。
正团:6214,再增:1953;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18000左右。
副团:5457,再增:1813;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16000左右。
正营:4857,再增:1658;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12000左右。
副营:4375,再增:1528;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10000左右。
正连:3974,再增:1398;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8000-9000左右。
副连:3679,再增:1308;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8000左右。
排职:3452,再增:1218;含地区补助岗贴后大约:6000-7000左右(新疆、五省藏区、内蒙古地区地方性补助另算)。
2017现役军人士官工资待遇一级再涨596,二级再涨669,三级再涨1069,四级再涨1449,陆军、海军、空军、二炮部队军官收入接近于武警,士兵津贴则增到480元,士官工资一律在原基础增加40%。
根据解放军有关条例,解放军实行军官职务等级十级,将官设上将、中将、少将、校官设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设上尉、中尉、少尉。大军区级以下的职务等级,分为大军区、军、师、团、营、连、排级。专业技术军官最高军衔为中将,等级分为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和士官两种。
现役士兵的最低军衔为列兵,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为列兵,第二年晋上等兵。下士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为中士、三级士官为上士、四级士官为四级军士长、五级士官为三级军士长、六级士官为二级军士长、七级士官为一级军士长。军人工资主要有军官工资、文职干部工资、士官工资3个标准系列。其中军官实行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基础、军龄四结。
解放军陆海空三军工资从11月份工资将会再调整,此次工资调整主要是基本工资,从2015年的1月1日起执行,2016年的1月1日前发放到位。在中国梦强军梦的新形势下,军人加薪有助提振士气、稳定军心,促进军队的健康和专业发展。
军人工资主要有军官工资、文职干部工资、士官工资3个标准系列。其中军官实行职务、军衔、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文职干部实行职务、级别、基础、军龄“四结构”工资制;而士官实行军衔等级、基础、军龄“三结构”工资制;士兵则是津贴制。
2017伤病残退休军人工资标准一、退休费
军队伤病残干部、士官退休时,从退休命令明确的时间起,改发退休生活费。退休生活费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
(一)基本退休费
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
1、退休时退休费
伤病残军人退休时的退休费,以本人在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其中:干部职务工资和军衔工资、士官军衔工资,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退休费计发比例按以下规定计算:
(1)一般退休人员。军龄20年以下的,退休费计发比例为85%;满20年的,每增加一年增发1%;退休费计发比例最高不超过100%。
(2)伤病残退休军人。现行制度规定,因战、因公负伤,评残等级为六级以上或者患二、三期矽肺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退休干部和士官,退休费计发比例为100%。
如具备下列条件的,可适当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
1953年12月31日前入伍或参加工作退休的,提高比例5%。
荣立三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5%;荣立二等功、大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0%;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英雄、模范称号的,荣立一等功、特等功或相当奖励的,提高15%。符合本项中两个条件以上的,按其中最高的一项标准计算。
在高原缺氧、特别艰苦的边防、海岛等地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提高5%;连续工作15年以上,提高10%;连续工作20年以上,提高15%。
以上三种情况提高比例可合并计算,但提高后不得超过100%。
2、退休后增加(计入)的退休费
当在职干部和士官调整工资时,伤病残退休干部和士官都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以军委总部确定的各职级增资额为基数相应增加退休费,并按规定每年1月份定期增加退休费。
二、津贴补贴
伤病残退休干部、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前,除领取基本退休费外,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护(教)龄津贴、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贴和地区津贴等。
1、护(教)龄津贴
享受护(教)龄津贴的军队干部退休时,其护(教)龄津贴作为计算退休生活费的基数。护(教)龄津贴根据其所从事护教工作的时间确定享受标准。具体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军人职业津贴
军人职业津贴是针对军人职业特点建立的一项生活待遇项目,它不仅是一种生活待遇,而且也体现了一种政治荣誉。伤病残干部、士官退休后,军人职业津贴继续全额享受,按月随工资发放,不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
3、退休生活补贴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退休后,停发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改发退休生活补贴,标准与同职级在职干部或同军衔级别士官相同。退休生活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不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
4、地区津贴
地区津贴主要包括艰苦边远地区津贴、高山海岛津贴、地区生活津贴和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等。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以本人基本退休费为基数,按所在地的百分比标准计算;高山海岛津贴和地区津贴,按所在地区的固定标准执行。地区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作为计发有关费用的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