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面试是在笔试之后进行的,笔试合格者才能进入面试,相对笔试而言,面试更倾向于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是一种通过精心设计、以交流和观察为主要手段,以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信息为目的的测试方式。在面试过程中,考官可以根据考生当场对所提问题的回答,考察考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和气质修养。 省级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命题,各个地区参照省的命题,分别命题。面试时组成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组成,每个组一般为7-9名考官。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本人。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的,每个应试者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时间一般为1个小时左右。
结构化面试分为问答式和答辩式。问答式:由考官按面试题本要求提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解答。一般采用必答、选答、顺应式解答三种形式;答辩式:考生就某种理念、意见或行为回答考官的质询、质疑。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是将考生按相同或相近的报考职位分组,每个小组(一般为5-7人)在无人组织的情况下,就某个问题进行无领导(无支持人)讨论,各自提出自己的见解。需要注意的是,政法干警面试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结构化面试与其他面试方法相比,更为适合大型人才选拔考试,更科学、正规、系统,程序更严密,更便于组织实施,且测评结果的效果的效度和信度得到普遍认可。
目前,面试的测评内容已不仅局限于仪表举止、口头表达、知识面等,现已经发展到对思维能力、行政应用能力、政治理论理解能力、反应能力、心理素质、求职动机、进取精神、身体素质等全方位的测评。
面试评分的测评要素主要分为: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 下面,就面试评分的测评要素考察的主要内容进行分解:
1、综合分析能力
主要考察:对事物能从宏观方面进行考虑;对事物能从微观方面对其各个组成部分予以考虑;能注意整体和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各部分之间的有机协调组合。
2、言语表达能力
主要考察:理解他人的意思;口齿清晰,具有流畅性;内容有条理,富于逻辑性;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
3、随即应变能力
主要考察:有压力状况;情绪稳定;思维反映敏捷;考虑问题全面周到。
4、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
主要考察:依据部门目标,预见未来的要求、机会和不利因素,并作出计划;看清相互依赖的冲突各方之间的关系;根据显示需要和长远利益作出恰当选择;及时作出决策;调配、安置人、财、物等有关资源。
5、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
主要考察:人际合作的主动性;对组织中权属关系的意识(权限、服从、纪律);人际间的适应;有效沟通:处理人际关系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6、自我情绪控制能力
主要考察:有较强刺激情境中,表情和言语自然;在受到有意挑衅甚至侮辱的场合,能保持冷静;为了长远或更高目标,抑制自己当前欲望。
7、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
主要考察:现实性需要(解决住房、户口迁移、专业对口等)与岗位情况;兴趣与岗位情况;成就动机(认知需要、自我提高、自我实现,服务他人的需要,得到锻炼等)与岗位情况;对组织文化的认同。
8、举止仪表
主要考察:穿着打扮是否得体;言行举止是否符合一般的礼节;是否有多余的动作。 在面试过程中充分的准备是备战面试工作的重中之重。